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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而马尔福据说已经和一个纯血家族的小姐订了婚,他邀请着众人在毕业后参加他的婚礼。他已经褪去了几年前青涩,像一个合格的马尔福一样擅长和人虚与委蛇,脸上挂着温和的笑容。
    我揉了揉眼睛,从满是德文的书前抬起头,却和马尔福对上了视线,后者的眼神复杂却又平静,他对我笑了笑,然后回过头,继续和沙菲克交谈着。
    我是混血,在马尔福眼中这就足够成为这段有始无终的罗曼史的罪魁祸首了。
    他大概也明白了,有些人之间本就隔着一面墙,即使翻山越岭过了那一座座名为成见的大山,却也翻不过这直达天际的,自己画地为牢的阻碍。
    人是一种现实的动物,即使他们的心告诉他们这是喜欢,可也不妨碍他们的大脑决定他们选择对他们更有利的。
    马尔福是如此,我也是。
    也许是因为快要毕业了,身为魁地奇队长的沙菲克十分兴奋。
    这是我第一次去观看本学院的魁地奇比赛,因为这大概是这届学生的最后一次比赛,因此,身为院长的斯拉格霍恩教授也要求我们去为本学院加油。
    斯莱特林的对手是赫奇帕奇学院,由于某些原因,沙菲克代替了马尔福成为了找球手,他时时刻刻都再防备着赫奇帕奇的找球手——桃乐丝·格林。
    我坐在一个偏僻的角落里,这里不会有那么多人,一个学生正大声的解说着比赛,我不禁也有些好奇的看了过去。
    我不知道魁地奇比赛的规则,所以只看到桃乐丝和沙菲克正在追逐着一个金色飞贼。
    金色飞贼毫无目的的胡乱的在空中飞着,它从周遭飞过一圈,然后忽然朝着我和里德尔坐着的角落飞来,两个找球手见状也追逐着金色飞贼。
    我终于看清了金色飞贼的模样,的确是金色的,此刻却停留在我面前小幅度的飞着。
    一阵风呼啸而过,沙菲克到底还是慢了一步。面前的金色飞贼被人握在手中,那人穿着赫奇帕奇的魁地奇球服,亚麻色的卷发有些长了,被半扎在脑后,几根卷曲的头发盖住了额头,我抬头,撞进了一双绿色的眼睛。
    桃乐丝的脸因为长时间飞行有些红,她似乎也很惊讶,金色飞贼在她的手中,她就这么停在空中与我对视,半晌,观众席上响起了掌声,赫奇帕奇欢呼着——他们赢了。
    沙菲克则一脸懊悔的从扫帚上下来,人群渐渐远去,我也打算随波逐流的离开。
    “等等!”桃乐丝·格林叫住我。
    我停下了脚步,疑惑的看向她。
    她把金色飞贼送到我面前,眼中含着笑:“送给你的。”
    我垂眸,看了许久,“这好像是学校的。”
    “我可以再去买一个补给学校。”她说:“这个金色飞贼是不一样的。”
    我问:“哪里不一样?”
    “是送给你的。”
    我接过了金色飞贼,阳光落在金属表层,折射出金色的光芒。
    “时间过的真快。”我忽然感叹。
    “是啊,确实很快。”桃乐丝毫不在意的坐在了草地上。
    我也在她旁边坐下,“你毕业后后决定去哪里?”
    “你呢?”她反问我。
    “魔法部。”
    “我也是。”她笑了,“我想去当傲罗。”
    我们有着同样的目的地,可目标却截然相反。
    “飞翔是什么感觉?”我问她。
    “轻飘飘的,好像你的灵魂已经变成了21克。”她望着蔚蓝的天空:“你想飞一次吗?”
    天空中飞过几只白鸽,我也有些好奇,于是我对她说:“那么你得拉住我,桃乐丝。”
    “我会的。”
    ……
    纯洁的白鸽同我齐平,我低头看了看地面,发现我们已经飞了这么高了。
    我笑着问她:“你是要飞出霍格沃茨吗?”
    “或许吧,我们可以试着飞出地球。”
    风拂过我的脸颊,灌进我衬衫的袖子里,我的头发有些不听话的挡住了我的视线,我拨开碎发,才看到了快要落山的太阳。
    我们停在了半空中,然后慢慢的下降,大风吹过,人们将情感埋入灵魂深处。
    黄昏是结局前的预警,天边的晚霞会告诉厌倦世间喧嚣或追名逐利的人:请停下来看看这眼前的风景吧。在夕阳的注视下,人竟也放下了惶惶不安。
    “乌鸦为什么像写字台?”她坐在树荫下。
    我莫名的生出几分的彷徨和踌躇,也许就像是被疯帽子询问的爱丽丝一样,我愣愣的看着她。
    她又问了我一遍,可我却因为人们的卑劣与虚伪,和那些如出一辙毫无新意的谎言而踌躇不安,于是我就变得那么的不近人情,那么的惶恐。
    环顾着我内心的荒原,它们从来寸草不生,也从不欢迎着外来者。
    所以我告诉桃乐丝:“我不知道。”
    她毫不意外的笑了笑:“那么真遗憾。”
    她拿着一束白色风信子,“我每次这么叫你的名字,你都会像今天一样回头吗?”
    我摇摇头:“也许,桃乐丝。”
    “好吧。”她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青草,“如果你以后叫我的名字,我一定会回头,然后说一句——好久不见,纳斯蒂亚。”
    她逆着光,头发丝发着黯淡的光,她冲我摆摆手,然后转过身,步伐轻快的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