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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吴菲菲从随身的小包里翻出两角钱给林薇,“叫我菲菲姐就行了。不够用,再给我说。”
    “谢谢菲菲姐。”林薇开心的接过钱向吴菲菲道谢。
    等着到了分开的路口,知青们看着林薇的身影消失,吴菲菲身边的姑娘摆弄了下长辫子好奇的问:“菲菲,你借她钱做什么?”
    吴菲菲抱着东西快走两步,“看她哭的可怜呗!快走!渴死了,我要回去喝水!”
    吴菲菲想起林薇的哥哥眼睛闪了闪。
    她来到围城村已经有一年,家里父母只是普通工人根本没能力把她弄回城里。她很可能和以前的几批知青一样,不知道要留在农村到什么时候。
    经过社员们选程晓燕成为老师的事情后,吴菲菲就知道强龙压不过地头蛇。前些日子又听说有个村子的老畜生奸、杀了一个他们村的女知青。吴菲菲有些被吓到了。
    吴菲菲不知道还能不能回城,不想几年后和之前来的那些知青一样,年纪大了,只能两个人随便凑活,甚至是嫁给村里的庄稼汉。
    吴菲菲想找一个县城的工人做依靠,可围城村的几个工人都已经成家了。挑挑拣拣后,吴菲菲发现了和她年纪差不多的林田。吴菲菲还正想着怎么接近林田,现在机会送上门来,简直老天爷都帮她。
    第28章
    林薇回到家,也没吃晚饭,直接回自己屋子。
    第二天等着其他人都走了,林薇找出自己的书包开始给姑姑写信。
    一封长长的信中表达了自己对姑姑的思念,想要继续上学的期望,哥哥的不理解,以及自己如果能再上学一定考上镇中的决心。最后写了希望姑姑支持她上学,希望姑姑可以借给她五块钱让她继续上学。她会感激姑姑一辈子。
    林薇认真看过一遍后拿着吴菲菲给的两角钱直奔县城邮局。
    ***
    林美娟收到信的时候,听说是老家寄来的还以为出了什么事情。
    婆家公公婆婆都不在了,妯娌之间很少有书信往来。林田每次给她寄东西也是到了深秋,寄一些不好买的红豆绿豆。这还是第一次这个时候给她寄信。
    林美娟认字不多,等秦明回来赶忙让他念信。
    秦明原先也只跟着扫盲班学过一阵子,后来还是在部队慢慢学到很多东西。
    接过信从头到尾给林美娟念了一遍。
    林美娟没上过学,现在认一些字还是秦明教的。她小时候也幻想过能像林三叔家的胜男姐一样可以上学。可惜,家里条件不允许。
    林美娟看向秦明,“明哥,我看大丫挺有决心,还是让她接着上学吧。”
    秦明对林薇的事情不感兴趣,反正一年也就几块钱的事情,他还不至于跟个小妮子计较。
    “这件事你自己决定。”
    林美娟开心的笑起来,“还是让大丫接着上吧。考不上也断了她的念想,省的惦记一辈子。”
    林美娟让秦明写了回信,嘱咐林薇好好学习,还在信封里放了五块钱让林薇交学费。
    林薇寄走了信,在家里勤快很多,林田以为她想通了,不再想着上学的事情了,正逢要催社员们交电费接下来没怎么关注她。
    等着过了大半个月,林薇接到回信,看到里面的钱得意的笑了。
    哼,你们不肯给我钱,我也能想办法上学。
    林薇把信藏起来,没有和家里人说姑姑来信给钱的事情,默默等开学。
    等林芳和林水开学,林薇后脚也拿着书包去了村里的小学,自己熟门熟路的交了学费,进了五年级上课。
    林田知道自家大妹又去上学的时候已经尘埃落定,气的他狠狠骂了林薇一顿,知道姑姑同意林薇接着上学,学费也是姑姑给的,林田最后到底没把林薇从学校带回去。
    林薇最终如愿以偿。
    ***
    新的学期,班里换了一次位置。林芳被调到了最左边靠窗的一排,林芳在挨着过道的一侧,里面靠窗的是个高高壮壮的姑娘高楠。高楠以前是林芳的后桌,两人关系还不错。林芳右边是过道,隔着过道是宋建安。
    宋建安见林芳看过来,挑眉一笑,“林小芳,巧啊!”
    林芳转过头,暗叹倒霉,怎么和这招蜂引蝶的家伙离这么近?
    宋建安没趣儿的撇撇嘴。
    林芳的同桌高楠非常崇拜宋建安,据高楠说宋建安会打架,她想向他学打架,毕业后报名去参军。
    林芳有点怀疑,打架和参军之间有什么必然联系吗?
    因为这个高楠对宋建安非常关注,十句话里有五句是关于他的,如果不是她个子太高,坐在外边影响身后的同学,老早就和林芳换位置了。
    学校的生活规律又轻松,课本上的知识比前世初中简单很多,林芳成绩不错,一直保持在班级前三。除此之外一个月中还要参加几次,学农、学工、学兵。
    这天早上,林芳刚刚到学校没多久,大喇叭里传来广播让所有人去操场上参加公审大会。
    公审大会有两种,一种针对全县人民,所有人都可以围观参与,通常被审判的人会很多。还有就是人少的时候在镇中,教育警醒所有学生。
    林芳和高楠搬着高凳子往后面操场走,到了石子浇筑的水泥台前,高楠急不可耐的坐到了第一排,林芳在她恨铁不成钢的目光中把凳子放在了靠后的位置。
    胖乎乎带点秃顶的校长照例是一番激情昂扬的政治感言,教育同学们要好好学习,报效祖国。要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汽车轰鸣的声音渐渐临近,校长快速把话说完。所有人的目光停留在大门口。
    军绿色的大卡车缓缓靠近,气氛顿时严肃起来。
    两辆军用大卡车在主席台旁边停下,车上下来几个军官模样的人。他们健步走上主席台,在右边角属于领导的座位坐下。
    接着卡车车厢的一侧被放下,头戴钢盔胸前斜着长、枪的战士两两拖着一个男人从车上下来,反压着男人的胳膊走上主席台。
    今天被审判的总共四个男人,他们在主席台中央站成一排后,身后的战士一踢膝窝,齐齐跪在地上。
    跪地的四人背后插着一块高高的木牌,牌子上写着名字,名字上有血红色的‘x’,名字下面是他们所犯的罪行。四个人都是低着头,除了验明正身时被身后的战士抓着头发扯着抬了下头,一直低着头一动也不动。
    一个中年军官模样的人在四人验明正身后,宣布审判大会开始。
    “郭大力!谷郭村生产大队大队长,1968年9月强、奸杀害下乡知青丁玉玲,郭大力对其行为供认不讳,经过人民公审现判决执行枪决!”
    之后三个人分别以“杀人罪”,“企图叛国投敌罪”“现行反、革命罪”经过公审后宣布执行枪决。
    审判结束,四个人被拖回车上,两辆大卡车直奔法场。
    同学们高呼着党和人民万岁,毛、主席万岁,追着大卡车往法场跑。
    “林芳!快点!要不就跟不上了!”高楠把凳子扔回自己位置转身拉着林芳就要往班外冲。
    林芳使劲挣脱高楠的手,“我害怕!你自己去吧,我不去了。”
    高楠很难理解,看到罪犯罪有应得这是多么大快人心的事情,有什么可怕的!
    “我真害怕!你跟其他同学去吧!我先回家了。”说完林芳匆匆跑开了。
    “真是个胆小鬼!”高楠嘟囔一句追着同学跑了。
    整个学校空荡荡,老师同学都跟着去了法场。林芳去林水教室看了看没看到人,背上书包出了校门。
    县城路上也没什么人,一路空荡荡的。
    林芳有点不知所措的直直往家走。
    上一世初中的时候学校也举行过公审大会,审判完那些人被拉走枪毙。当时林芳什么也不懂,也不觉得害怕。后来长大了,回想起来反而怕的很。
    围城村南边窑坑往南走上几里地有个安平县的监狱。窑坑靠近监狱的地方有个法场,经常有人在那里枪毙。学校里的人正是去法场看行刑。
    林芳承认自己胆子小,她反正是不敢去看。
    宋建安见过很多次处决人,对看热闹没兴趣,干脆趁着县城人少跑去供销社看看能不能买点紧俏的东西,结果县城的人也跟着跑光了。宋建安无趣的骑着车回围城村,半路看到慢慢走的林芳,扯扯嘴角跳下车,推着车和林芳并排着走。
    “林小芳!你怎么没去法场?”
    林芳抬头看了宋建安一眼,“你不也没去?”
    宋建安不答反问,“你是不是害怕?不敢看?”
    林芳一点也不觉得羞耻,坦然的点头,“害怕,不敢看。”说完扭头看宋建安,“你也害怕?你是男生啊!胆大的男生啊!”
    宋建安被噎的万分后悔停下来,跨上车子准备走,蹬了一下又停下来,扭头问林芳,“林小芳,要不要我带你回去?”
    林芳左右看了看见没人,笑眯眯的答应,“好啊,不过你慢点,我跳不上去。”
    二八大杠这种有横杠的自行车,要是腿足够长,可以直接从前面跨过,这时后面的人可以先坐好,否则只能骑的人先从后面座位上跨过骑着走一段,后面的人小跑着跳上座位。
    宋建安个子还不够高,自己一个人腿还能勉强从前面跨过去,带人的时候就不行了,只能骑慢点让林芳自己侧身跳上去。
    “你慢点!”
    “这都不够慢?再慢就站不住了!”
    “啊!你回来,我还没上去你就走了。”
    “你是蜗牛吗?跑不起来跳不起来!”
    折腾了好几分钟,林芳终于坐上了免费自行车。
    坐上了也没消停。
    “你怎么这么重?比我姥姥都重!”
    “瞎说!你刚刚明明说我是跑不起来跳不起来的蜗牛,蜗牛能有多重!明明是你自己力气小的蜗牛都带不动!”
    宋建安深深觉得自己刚才提议带林芳回去肯定是风太大,智商被刮走了。
    哼哧哼哧把林芳带到村口,怕被人看见,宋建安扔下林芳就跑了。
    第29章
    林芳慢悠悠的回家,家里栅栏门拦着,一个人也没有。大哥不知道是没下工,还是去法场了。
    林芳正琢磨着中午吃什么,林田三人白着脸回来了。
    “哥,你们有想吃的吗?”
    林田一想到刚才见到的场景就反胃,连连摆手,“不用管我,你先吃吧!”
    林水和林薇也没说什么直接缩回房间。
    下午到了学校,不少女同学精神萎靡,男生们反而兴高采烈的讨论着见到的经过。
    高楠兴致高涨的要和林芳细说被林芳摆着手拒绝,只能不高兴的和后桌的男生说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