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天哈哈大笑:“这就是了,族长。我花费那么多心血训练这批战士,又用最精良的武器装备他们,你以为我是为了什么呢,还不是为了求财?干佣兵这一行的,等于把雇主的性命捏在手里,所以信誉最为重要。如果今天我收了你的钱,然后一走了之,你觉得以后还会有人相信我吗?”
这番话入情入理,姬大奶奶再无半分怀疑,接下来两人便对整盘生意的价格细细讨论起来。
最终敲定,雉族向凌天订购一千两百枚手雷,以每枚七十美元的价格成交;自爆背心八十件,每件价值一百五十美元;自爆卫生棉六百套,每套十九美元。
至于士兵,合计雇佣妖魔战士一百一十二人,每人每天的薪金是三百三十美元,战斗开始之后,杀死敌方一名修真者奖励三千美元,如果负伤或者战死,按照受伤程度给予两千到十万美元不等的赔偿。
期间所消耗的弹药另行计价,全部按照成本结算。
本次交易从即日生效,合同签订时首先支付一百万美元,按照即期美元对黄金牌价,直接以黄金支付;此后每五天结算一次。
整个合同期限一个月,如果在一个月之内无法消灭修真者的话,违约金为每天两万美元。
遇有不可抗力,如:敌方撤退、各门派宗师级人物支援、敌方获得高级数法宝帮助等等情况,雇佣军有权终止合同,退回百分之五十的款项。
详细检查过合同的每一个条款之后,姬大奶奶满意地签下了自己的大名,又在下方用妖力烙上了一个火焰形的符号。
凌天也签了名,随后烙上了一个黑色的骷髅。
交易就此达成。
单单就这桩生意来说,凌天并没有赚到多少钱,因为不单要计算成本,还要考虑他打通各方关节,将武器弹药辛辛苦苦运送进来的费用。
如果把期间费用全部算上的话,可能不但没有利润,还要小小的亏损一点。
不过,这总算是这支雇佣军的第一笔生意,也算是凌天正经把军火贩卖给妖族的第一步,上次给鼠族的还是赊销,这回总算见着真金白银了。
只要这次活计干的漂亮,以后不愁没有生意可作,发财的机会有的是,关键首先要把牌子立起来,建立起自己的商业信誉。
何况凌天的想法并不局限于此。
他的真正目的,是把整个雉族都从这山沟沟里搬迁出去,到越南去生活。
在他看来,这么多如花似玉的妖族美女就这么在穷乡僻壤一代代的老去,那么多金银财宝就这么渐渐蒙上了灰尘,这是多么巨大的浪费啊!
如果雉族来到了越南,就可以利用他们手头的资金进行娱乐业的投资,建立面向全世界的高级娱乐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