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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零一章 恨春时
    听到夜明珠三个字,掌柜的终于回过神来,来了来了,这就是骗子,骗子,夜明珠什么样,他反正没见过,整个绥德怕是也没人见过,用颗假珠子说是夜明珠,到时再拿三钱银子赎回去,他就是把客栈赔上也不够啊。
    “客官,大爷,大老爷,小号是小本营生,赚不得几个钱,您这宝贝咱不能收,对了,您还是到别家住吧,咱这里住不下您这尊大神。”
    这叫什么话?
    “你这里住一晚才三钱银子,老子给你一颗夜明珠,你还不肯收?你他妈的脑子让驴给踢了?”沈世子不高兴了,不对,沈世子高兴和不高兴时,都会讲粗话。
    小时候他太过娇惯,骁勇侯不顾昭福县主的反对,把他送去大营里待了半年,这半年里,他学会了赌钱、打架、讲粗话。
    果然原型毕露了吧,掌柜的抹一把额头的冷汗,只差一点儿,他就上当受骗接下这颗夜明珠了,太险了!
    “来人啊,把这骗子打出去!”
    这里是绥德,你一个外乡人,还敢造次?
    掌柜的一声令下,就跳出来五六个拿着大棒子的伙计,用他们能想像出来的最凶狠的表情瞪着沈砚。
    他们不想惹麻烦,当然也不会真的打人,这些就是装装样子,吓吓人而已。
    但是沈砚已经怒了,他从昨天,不,好几天了,就是一肚子的气,今天跑了那么多冤枉路,现在不过就是想住下来,吃吃饭饮饮马而已,你们还敢打架?
    论起打架来,整个大周朝,除了秦玉章,老子就没怵过谁!
    老子早就想找人打架了,活该你们送上门来。
    沈砚脸上一寒,顺手抄起一张板凳朝着其中一个伙计就砸了过去。
    “啊!”一声尖叫从门口传来,沈砚吓了一跳,手上失了准头,板凳没砸到伙计身上,反而砸烂了一张桌子。
    “你这骗子,还敢砸店!”掌柜的真的怒了,他原本就想吓吓人,把这骗子吓走了事,哪想到这是个泼皮,真的要砸店。
    沈砚才懒得理他,他要看看是哪个不要命的鬼哭狼嚎,让他没把那个伙计给砸死。
    他扭头去看,就看到一个捂着胸口惊魂未定的老女人。
    这老女人有点面熟,像是在哪里见过。
    老女人吓成这样,还老母鸡似的护着身后的一个小个子男人,这男人......长得......也太好看了吧,妈的,绥德男人果真这么好看?不对,不好看,娘娘腔,京城里那些说他长得像女人的,就该来看看,到底谁更像女的。
    不对,不对,这个不男不女的家伙,也面熟,面熟。
    见他虎视耽耽瞪着门口,掌柜的立刻反应过来,连忙高声道:“明公子,您别怕,这里不关您的事,您快上楼歇着。”
    明公子?
    明公子?
    怎么这样耳熟?
    对啊,赵明华那死丫头在外面不是就是化名明公子吗?
    想起赵明华,沈砚立刻明白了,难怪这个不男不女的、这个老女人,连同跟着他们的那另外几个不男不女的,全都使劲瞪着他,他还以为他们是被屋里的气氛吓着了,分明不是,这是做贼心虚!
    “赵明华,死丫头,你还往哪里躲!”
    沈砚咬牙切齿,朝着门口就扑了过去!
    说时迟,那时快,沈砚还没有扑到跟前,两个同样男装打扮的女子已经护在赵明华身前。
    沈砚的脚硬生生停下:“滚开!”
    话是对那两个女子说的,眼睛却狠狠盯着被两个女子和刚才发出尖叫的那个女人挡在身后的赵明华。
    那个老女人其实并不老,也就是三十多岁,沈砚已经想起来了,她是赵明华的陪嫁嬷嬷刘江氏。
    但是这两个女子他不认识,也不面熟。
    两个女子站得极稳,纹丝不动,根本没把他的那声“滚”当回事。
    “让开!”沈砚脸上的寒意更浓,他碍着身份,不会对丫鬟动手,也不代表他就不会动手。
    那两个女子只是冷冷一笑,依然未动。
    沈砚真的怒了,就是宫里的女官也不会这般冒犯他,你赵明华的丫鬟胆儿够肥啊。
    他也不管两个丫鬟身后的是赵明华,抬腿就朝一个丫鬟踹过去,那丫鬟脚下微移,不显山不露水的就避开这一脚,但却依然牢牢地挡在赵明华前面,让沈砚无法靠近。
    练家子!
    沈砚和赵明华不熟,除了刘江氏以外,他也没有留意过赵明华陪嫁来的这些人。
    他和赵明华是去年开春成亲的,至今一年多了,他也只有洞房花烛时,曾经和赵明华同室而居,那夜他还喝多了,就连赵明华是睡在床上还是地上都不记得,但次日昭福县主打发人来取元帕,他这才发现他和赵明华并没有行夫妻之礼,就是那个时候,这个刘江氏窜出来,跪在他面前苦苦相求,让他一定要给她家县主一个交待,否则县主这辈子也抬不起头来了。
    他这才免为其难去和祖母说了一声,说他喝多了,忘了干那事......
    后来当然就一直忘,再也没有想起来,成亲第二天,他就让赵明华去了隔壁屋子,和他还在一个院子,却没有同房。
    所以,他还能认出刘江氏,真是不容易啊不容易。
    他当然还认识赵明华,虽然不熟,可也认识。宗室的规矩多,礼数也多,刚成亲的那个月里,他和赵明华要一起出现在很多场合,彼此相处倒也和睦,赵明华那时还没到十四岁,只有十三岁多一点,养在深闺里的皇室女,又是庆王府那样的大家庭,养成了她温顺乖巧的性子,不会刻意去讨好别人,可也不让人讨厌,是个不论长相还是性情,都令人很舒服的女孩。
    当然,如果她没有离家出走,沈砚会认为这桩亲事还不错,反正他也不在京城,让她陪着祖母养养狗种种花也挺好的,至少不会惹事生非,更不会烦他。
    好吧,没用的事就不去想了,那时他还年轻,没有发现人心叵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