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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在和丹尼交谈过后,丹尼离去,这半年的相处,这个青年人已经开始迷信向修所做的一切。
    男爵做的一切事都必然是正确的,即便当时看起来并不正确,最后也将证明是正确的。
    正是因为有着这种近乎迷信的崇拜,丹尼才敢于带着刚刚组建的数百人步兵团打算硬刚千人海盗团。
    正常来说这是怎么都看不到胜算的战斗,但在丹尼看来自己只要做好自己的工作就行,而男爵大人则必然会带来胜利。
    “哥哥,忙了一上午,您已经很累了吧?”
    看着所有人都离去,一直都在等待的伊莎提起手旁的食盒,娉娉婷婷地迈步进入办公室为向修端上一份份精致的餐点。
    “欢迎你来,我的妹妹。”看着眼前堪堪十五岁,鲜嫩而美貌的女孩为自己布上适合自己口味的菜肴,向修心中也是略有些感慨的。
    伊莎抱着怎样的心思他当然不难一眼看穿,但感情这种事只论迹不论心,相比有着紧张感的伊莎,李-维恩临死时都放心不下的贝拉就是在肆意挥霍着兄长对自己的宠爱而已。
    刚刚才烤出来的奶油面包,鲜美的鱼汤,一份煎炸至金黄色的羔羊排,半年时间伊莎在学习贵族少女各方面工课的同时,还练就了一手不错的厨艺,最重要的是她真的很用心,那份鱼汤中海鱼的每一根刺都被挑了出来,以普通人的水平而言,真的是让人无法不满意了。
    在吃着东西同时,向修注意到眼前伊莎那欲说还休的神情,她纤纤十指纠缠紧绞着,抬头看了一眼又低头,惹人怜惜。
    虽然是细嚼慢咽,但向修吃东西的速度很快,在吃完午餐为伊莎整理好餐盘与食盒后,他开口问道:“伊莎,你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吗?还是有什么想要的礼物?”
    “哥哥,父亲想让我嫁给管家山姆的儿子,母亲也同意了……但我……但我还不想这么早嫁人。”此时已然走到办公室的门旁,终于听到期待已久的话,伊莎回过身这样道。
    “哦,我知道了,伊莎还小,婚事本来就无需这样着急,我会抽时间和父亲说,更何况现在家族正处于高速上升期,这个时候就把妹妹嫁出去,不容易找到合适的人家的。”
    没有传奇法师,维恩家族仅仅只是一个骤然兴起,可能有些小钱的家族,这样的家族在整个大陆上不说遍地都是,但也为数不少,可以说是典型的商人贵族家庭,被真正的大贵族看不起的。
    然而自身晋升了传奇法师,一个大家族的百年根基就扎下来了,拥有力量的家族才是值得结交的家族,现在来求取贝拉的大部分都是些子爵、男爵过来求取,来一个很普通伯爵就高傲暗藏。
    如果维恩家族拥有传奇法师镇压之后,来求取贝拉-维恩的至少都是伯爵起步,不然该死哪死哪去,小贵族哪有资格与传奇强者相结交。
    伟力归于自身,于高魔世界这是无上的真理,至高的权力。
    “谢谢维恩哥哥,你最好了。”得到了满意的回答,伊莎似乎非常开心的放下食盒上前抱了抱自己的哥哥。
    她才十五岁,身材有些矮小,此时此刻双臂圈着哥哥的脖颈整个人几乎挂在了男子身上,双脚扑棱着离地。
    感受着怀中少女那温热的身体以及凸出的曲线,向修微微愣了一下,然后他笑着待伊莎撒够了欢下来,她精致的小脸红朴朴的,晕红久久不褪,艳美非常。
    在午后的光辉下,伊莎沐浴其中,眼波流转媚惑。
    请实际上是死灵法师的自己去自家祖坟,像这样的要求即便向修也是第一次听到。
    既然英吉利岛的威尔士土人长老萨摩耶都这样有诚意了,这样的大礼不收下似乎也不合适。
    住三天?三天后你家祖坟里还能剩一具完整些的尸骨,我算你赢!
    其实,作为英吉利岛最大威尔士土人部落的长老,萨摩耶也并不是真的傻,只是他既不了解何谓不死生物?
    正常情况下寿命漫长,死而复生的特殊存在,在英吉利岛的土人部落间还没有形成有体系的信仰文明,他们的文化中企盼着死亡仅仅只是一场长眠,终有一日死去的人会于长眠中苏醒,再次返回人间。
    但这种文化观点,其实和人为制造不死生物没有什么区别。
    在这地下尸洞当中,随着朱鹏踏破其千年以来的平静,真的有一具具生着绿毛的干瘪僵尸爬起,它们在看到朱鹏的瞬间双眼中闪烁着如野兽似渴血的光芒,然后猛扑上来。
    六具骷髅兵瞬间就出现在四周左右,那头冲击最快扑得最猛的绿毛僵尸瞬间就被双锤骷髅兵砸得稀碎了。
    客观而言,这些被安置在石壁凹陷当中的复苏僵尸等级阶位还是不错的,力敏颇高,还会喷毒,一些强精英甚至宗师死灵法师临时召唤出来的僵尸差不多也就是这种水准程度了,但在朱鹏操控的骷髅刀阵面前,不够看。
    在这里不需要遮掩自己的能力,龙鳞变异血骷髅的彪悍与战力就不用说了,身边的五具骷髅兵也被朱鹏微操着成为高阶战职者。
    法师,更不了解李-维恩,面对日益兵强马壮实力膨胀的维恩一族,作为岛上最强的威尔士族首领萨摩耶除了倚仗世代供奉的祖灵外,又还能怎么样呢?
    萨摩耶的威尔士族供奉祖灵的所在地是一片处于密林间的丘陵,因为岩浆的变动,丘陵的地表裂缝当中不时喷出高温的白雾,不仅仅是自然之力而已。
    一来到这里,向修真的感受到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积累的死亡气息,这股气息是如此的幽深久远,以向修的阅历经验马上就辨别出,这片死亡之地至少已经被经营千年以上的历史。
    甚至于有很大的可能这里一开始都不是由萨摩耶所在的威尔士族祭祀的,只是原本祭祀的族群毁灭后,萨摩耶的族群又被吸引过来继续祭祀,死亡与火焰的力量混合交杂着,向修可以感受到一股强大的力量内蕴其中,静静等待着再次复苏。
    以右手拄着手杖前行,找了一条地裂缝隙跃入进去,汹涌的地火与毒气蒸腾着,若非是向修,仅仅只是这里炙热滚烫的空气就可以制止传奇以下的存在前行。
    将左手横于腰处,死灵魔戒“滴血之石”于黑暗中闪烁着妖异的光华,白骨武装已然启动了,戒指里储存着龙鳞血骷髅与五名精英骷髅兵,不需要向修召唤,因此自身此时此刻的魔力颇为充沛。
    何谓不死生物?正常情况下寿命漫长,死而复生的特殊存在,在英吉利岛的威尔士土人部落间还没有形成有体系的信仰文明,他们的文化中企盼着死亡仅仅只是一场长眠,终有一日死去的人会于长眠中苏醒,再次返回人间。
    但这种文化观点,其实和人为制造不死生物没有什么区别。
    在这地下尸洞当中,随着向修踏破其千年以来的平静,真的有一具具生着绿毛的干瘪僵尸爬起,它们在看到向修的瞬间双眼中闪烁着如野兽似渴血的光芒,然后猛扑上来。
    六具骷髅兵瞬间就出现在四周左右,那头冲击最快扑得最猛的绿毛僵尸瞬间就被双锤骷髅兵砸得稀碎了。
    客观而言,这些被安置在石壁凹陷当中的复苏僵尸等级阶位还是不错的,力敏颇高,还会喷毒,一些强精英甚至宗师死灵法师临时召唤出来的僵尸差不多也就是这种水准程度了,但在向修操控的骷髅刀阵面前,不够看。
    在这里不需要遮掩自己的能力,龙鳞变异血骷髅的彪悍与战力就不用说了,身边的五具骷髅兵也被向修微操着成为强力战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