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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1章 天官
    “就上一次那个。”丁翎说着。像是明白了我的意思。
    “你知道他叫什么吗。”一摊手。我说。
    “不知道......要不。我找人给你查一下。”丁翎说着。真的将手机拿了出來。我摆摆手。道:“不用查了。这个。我之前查过的。如果我沒记错的话。那个老教授的名字。好像叫‘孙国印’......孙国符。孙国印。你不觉得。这两个名字像是有点渊源么。”
    “是哈。那老头儿也说。自己的祖上是盗墓的。”小艾说着。一拍手做雀跃状。
    “对呗。应该就是这样了。”说完这话。其实我们已经到了门口。跟着那人上了楼到了审讯室。正看见鼻青脸肿的孙老头儿被人扣着手铐固定在桌子前面。他的对面。邱老抱着肩膀坐着。两个人。正在那里冷嘲热讽地打着禅机。一时半会儿。我还真沒太听懂他们在说什么。
    “这两个人。你认识么。”跟我们打了个招呼之后。邱老问那孙老头儿。孙老头儿见了我们。明显吃了一惊。撩起那对三角眼看了我们半天。这才叹息一声对他道:“唉......沒想到。所有的事情你都知道了。”
    “不对。我知道的。只是一小部分。”邱老说着。摇摇头。随后又苦口婆心地对他解释说:“我们之间的事。以后再说。我这次废了这么大的力气找你出來。并不想要跟你算老账。现在。我的人进山了。一直到现在都沒有出來。我知道。你们家有不传秘法可以进到山谷之中。可不可以帮我一次。好歹。也让我知道他们现在是生是死......”
    “你们进山了。”对方说着。微微一怔。
    “对。”邱老说着。点了点头。
    “呵呵。你们......怎么进去的。”对方说着。像是很不理解似的。邱老闻言。也不隐瞒。将我们怎么进山的事情用最简短最直白的话语跟他解释了一下。那老头儿听后。将目光转移到我跟丁翎的身上。旋即。眯缝着眼睛问我道:“姓陆的小鬼。你跟这女人走到一起了。”
    “恩。一不小心走到一起了。”我说着。苦笑了一下。
    “他是毛显芳的人。”对方说着。依然很不解。
    “他现在。是我的人。”摇摇头。我说。
    “明白了。”那老头儿说着。叹息一声。随后。用一种看透世间哀苦的语气对我们说:“我叫孙国符。祖上。是盗墓行当里头有一号的人物。在先祖的时候。在朝廷里头吃过俸禄。用民间的称呼來说。我们。是‘发丘天官’。也就是史书典籍里头提到过的‘发丘中郎将’,自东汉末年由曹操草创。几经更替。少说也有上千年的历史了。”
    “这个我知道。”点点头。我说。
    “你还知道什么。”对方闻言。很古怪地笑了一下。
    “我还知道。在清末的时候。你们的老祖宗还在干着老本行。一次盗掘古墓的时候。你们发现了一座秦朝人留下的棺材。第一时间更新 在棺椁之中。有一个用木匣盛放着的红色丹丸。也不知道是不是被困在墓道里头太饿了。你们老祖宗一不小心将那红色的丹丸当成糖果吃掉了。一开始。并沒有什么特殊的感觉。可后來发现。吃了这东西以后。百毒不侵。百病不扰。一口气活了三百多年都沒死。这时候。才知道。原來。你们孙家的老太爷当年吃掉的。是一个秦代的密使带给秦始皇的不老灵药。只是。始皇帝命苦。沒有吃到嘴里就挂掉了。而。秦二世根本不相信那套说辞。于是。将那木匣里的东西当做陪葬品给埋在了棺材里。是也不是。”
    寻思了一下当时孙教授给我讲的事情。我勾勾嘴角问他道。
    “你怎么知道的。”对方闻言。明显是被唬住了。
    “算出來的。”阴测测地笑了一下。第一时间更新 我掐了个指诀对他说。
    “呵呵......”对方是老江湖。一下看出來我是在跟他开玩笑。冷笑一声之后。对我说:“你说的沒错。我们家的老祖宗。确实活了三百多岁都沒死。后來。老人家觉得活着也沒什么意思。就上吊死了。但是。他早年间的传奇经历让大家对他的吃掉的东西很感兴趣。甚至。是一些有法力有神通的神秘组织也都盯上他了。”
    “他跟夏家有什么关系么。”我说着。微微皱眉。
    “当然有了。要是按照辈分來说。现今。流传海外的那个神秘家族跟我们家还是有些亲戚的。我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的女人。就是他们夏家的老祖宗。你明白我的意思了么。虽然有点远。但是。原本。我都还能算是一家人。”
    “这么说。夏家的人也是知道你们家老祖宗的传奇故事的。”摸着下巴想了想。我说。
    “对。早就知道。要不然。他们怎么会苦心孤诣地寻找那么久。有为什么傻了吧唧地一直对那种正常人根本得不到的好处念念不忘呢。长生不老。那是谁都能享有的待遇么。就算真有那样的丹丸存在。也只会给你们带來无尽的灾难。我的父辈沒不明白这个道理。为了这个虚无缥缈的愿望把自己都搭进去了。我那兄弟不明白这个道理。不仅不放弃这些东西还近乎痴迷地研究着。你们呢。你们是为了什么。”
    孙老头儿说着。不住摇头。看他那态度。像是对这传说中的不老灵药一点兴趣都沒有似的。说真的。虽然。在得知这世界上真有那么一种东西的时候。我也心动过。换成是任何一个人。我相信。也会心动过。
    之所以现在的我对那东西沒什么兴趣。是因为。我真真切切地赞同一句话:一百年太久。只争朝夕。
    自从有了丁翎和鬼鬼又学了这些可以糊口的本事。我深刻地意识到。现在这样的生活。已经很好了。与其为了那个万人争夺的东西搭上性命。真不如好好生生地珍惜一下这來之不易的小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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