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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9章
    “……彻彻。”
    “彻彻……彻彻!”
    “哎,彻、彻~宝贝,醒醒了!到了!”
    耳边仿佛还播放着梦里《晴天》的旋律,惊醒后,眼前却已经是赵清嶺放大的帅脸。
    程彻一时间根本反应不过来。
    整个人还在发懵的时候,温暖的手指已经蹭到他唇边。
    眼前的男人弯起眼角,笑容宠溺又无奈:“彻彻你终于醒了,看,已经到地方了,下车吧。”
    “喂,下车啊,你傻看着我干什么?”
    “真是,刚才在车上说话说到一半突然就睡着,还说梦话流口水,你到底是有多困?睡了一觉还没醒?”
    抱怨着,指尖却自然而然地抹掉他的口水,一点都不嫌弃。
    程彻这边,脑子却还在死机。
    哎……
    他呆呆想着,怎么回事?
    他说……“到地方了”?可“到地方了”是到哪儿了?到中医院了吗?
    可是,可是。
    周遭的景物,明显不是中医院。
    程彻持续懵逼,赵清嶺又抽纸巾替他抹了两下唇角,继而凑过来,很亲昵地亲了亲刚才抹过的地方。
    “……”程彻缓缓地、僵硬了起来。
    因为、因为……
    这辆车子,好死不死和回忆中的那天是同一辆车,和回忆中一模一样的皮革味,让人混淆、混乱。
    直到赵清嶺的吻再度落下来,一次又一次。
    温暖、甜蜜,无数次反复的厮磨,才终于抚平了惶惑和心惊。
    他开始回吻赵清嶺,并真真切切想起来……
    是了,他们早就已经在一起了。
    如今亲吻他的这个人,是他名正言顺的“男朋友”。
    他如今过着的,是梦一般的日子。
    已经不用再因为他的一句话、一个笑容而瞬间狂喜和悲哀,不用再琢磨他的一条信息而彻夜难眠,不用因为很多不确定的希冀和猜疑而惶惶不安。
    现在的他,被暗恋多年的男神宠着、爱着。
    虽然不知道还能被宠多久,但至少此刻,还没有被腻味。
    ……
    吻太过投入。
    以至于渐渐变了味,渐渐变得莫名有些色|情。
    好在程彻理智尚存,又有前车之鉴,知道这个白痴一旦吻投入了能干出来什么不要脸的事情,赶紧拼命把人推开。
    果然,黑框眼镜已经不知何时被拿掉了。
    白色衬衣更是不知何时被解开了一半。
    程彻努力收住不稳的呼吸,抿嘴低头整理了一下衣领,再看看外面,他们车子正停在市里最大的商城地下停车场。
    再看看身前,膝盖上正放着一只蛋糕。
    ……蛋糕?
    哦,对了!蛋糕!
    程彻直到这一刻,才终于从睡糊涂的状态彻彻底底清醒,捋顺所有的记忆——
    他们这趟的目的地,是这间商场的顶层新开的连锁的小资的音乐餐吧。
    而之所以过来,是因为订好去东欧的出行计划在时间上刚好cover了好朋友的生日,今天是来给朋友提前补过生日的。
    这……
    “糟了糟了,蛋糕没压坏吧?”
    因为寿星喜欢小美人鱼,程彻专门为她定制了个海洋主题的蛋糕。
    店家很贴心地把爱丽儿的人偶放在蛋糕上,做出来整个蛋糕漂亮精致极了,像一丝不苟的艺术品。
    以至于程彻从出门全程把它抱膝盖上小心翼翼,生怕碰坏了。
    结果,都怪赵清嶺这个随时发情的!刚才亲成那样,完全没留心蛋糕……这可是别人的生日啊!真把唯一的蛋糕弄变形了可还行?!
    真是的。
    程彻小心翼翼地生着闷气,又觉得自己很好笑。
    因为,明明半年前,同样的两人在同样的车里,他还根本不敢抱有待任何期待。
    牵手、亲吻、拥抱……什么的,更是想都不敢想。
    如果在那个时候告诉他,他这辈子能得到赵清嶺一个真心实意的吻,恐怕要他当场死掉来交换,他都会甘之如饴。
    而现在呢?
    竟都有闲心嫌弃起来了。
    ……
    两人下车后,还没走到电梯,程彻就接了催命电话。
    “哎~我说你俩到底行不行,给我过生日,你们自己迟到?”
    “已经十分钟了谢谢,还要多久!老娘一个人坐包厢里很无聊哎!”
    程彻脸一红:“抱歉,刚才堵车,这就上去了。”
    堵车当然是假的。
    果然,上楼推开门,包间里坐着的美女也根本就不买账。
    “堵车?堵车堵得你衣衫不整,也是厉害了。”
    “……”
    但她毕竟是程彻的朋友,小小抱怨了一句后,就拍拍身侧沙发让程彻在她身边坐下了。
    态度跟对待随后进门的赵清嶺相比,完全天差地别。
    她一看到赵清嶺,马上如临大敌,伸出纤纤玉指指着包厢门口:“你,停,别动。对,你就坐那,坐门口小板凳就好。”
    赵清嶺:“……”
    赵清嶺:我忍。
    眼前这位“寿星”的名字叫颜珍,是程彻交往了十几年的老朋友。
    高中时其实都是同一届的,不过不同班。
    二十八九岁的颜珍,勉强算是个美女。
    一头浓密的茶色常卷发、名牌包包和裙子打扮入时,脸上的五官标致到就算比起唐蜜也分毫不差的地步。
    之所以加上了“勉强”二字,主要是因为这位美女她……身材方面,实在是稍稍有点偏壮。
    当然,赵清嶺清楚地记得,这个女人在高中时候可远比现在还要“壮”很多倍。
    高中时候的颜珍,就算保守估计也差不多得……两百五十斤左右吧?
    配上一米七五的傲人身高,像一座巨山。
    导致包括赵清嶺在内的很多同学,虽然当年可能并没跟她说过话,但回忆高中生活时,都多少会记得这样一个超大只女生的存在。
    那时颜珍好像还有个外号,叫做“胖虎妹妹”。
    就是《机器猫》里面那个胖虎他的妹妹,她差不多当时真的就是那种形象。
    相比当年,如今的她真的只是稍稍微胖而已——
    莹润、丰满。
    已经算是很美了,可喜可贺。
    ……
    按照一般经验,当过胖子的人性格方面应该都会比较温和。
    可惜,这颜珍毕竟是个特列。
    这不?程彻一坐下,她的纤纤红蔻手马上就揪住了他的衣领,一脸很嫌弃的样子:“喂~宝宝,你怎么又穿这种土里土气的衬衫啊?都跟你说不要买了,怎么不听话?”
    “还有这裤子又是怎么回事?跟上衣完全不搭好吧。唉,不懂怎么穿就穿牛仔裤,教你多少次了怎么回事啊?还有宝宝你的破眼镜怎么还不换?”
    她两发扫射完毕,估计没尽兴,立马又转头来喷射赵清嶺。
    “哎,我说姓赵的,我们宝宝到底还是你男朋友不?”
    “你怎么回事儿啊?自己倒成天知道穿得人模狗样,都不舍得花点钱打扮我们宝宝的?有点良心没?”
    “……”
    赵清嶺全程保持mmp的假笑,态度端正、无可挑剔。
    没办法。
    谁叫他家彻彻内向,朋友本来就不多。
    所以,尽管赵清嶺其实并不能忍这个颜珍每次一见程彻就习惯性挑刺的坏毛病,更不喜欢她开口闭口叫自己的男人“宝宝”,但为了自家男友的面子,也就只能每次努力摆出营业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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