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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一曲《sugar》,酒吧的气氛瞬间轰上**,演唱会现场一般尖叫欢闹,而一曲过后,更是全吧狂叫喊安可,金发小帅哥也一直拉着程彻不准他下台。
    一首歌唱完,程彻已经变回了原来的程彻。
    有点羞涩、多半时候习惯性把自己藏起来的低调理工男。
    但没用,金发小哥死拽活拽,用英语比划着,one more,one more。
    再来一首!
    程彻没办法,只能再来了一首。
    这次是首慢歌,beatles的经典老歌《hey jude》。
    hey jude,他轻轻唱,炫丽的灯光划过脸颊,世界随着声音慢下来。
    hey jude 不要害怕。
    竭尽全力去摘下最亮的星星吧
    当你终于能拥抱他的那一刻
    这世界变得变得那么可爱
    hey jude,别让我失望
    找到了真爱就别怕用力去爱他吧
    把他放在心中最柔软的地方
    这世界变得变得那么灿烂
    缓慢、深情,但那只是歌曲的前面一半,等到后面nananana的时候,又他妈嗨了起来。底下的大家开始大合唱,仿佛演唱会现场,酒吧里的气氛嗨到世界尽头。
    人头攒动中,赵清嶺比谁都像个职业脑残粉。
    之前的淡定、高冷、装x,真的啥玩意儿都扔了,统统丢了个一干二净。
    啊啊啊,好好听,好帅。
    彻彻好帅,这居然是我的男人,我的男人好帅!
    好帅啊啊这真的是我家宝贝啊,不行了不能呼吸了要人命了好吗!啊啊好嫉妒好不想给别人看到!想要现在就抱回家藏起来!
    ……
    回家路上,夜风徐徐吹着,月光明亮。
    大长腿在前面悠悠走,帅气小揪揪在后面颠颠追。
    “彻彻~彻彻~你唱歌那么好听,为什么从没跟我说过你会唱歌?”
    “真的真的,你从没跟我说过你会唱歌!”
    程彻停了下来。
    月光下,他过转身,也不说话。
    只冲赵清嶺缓缓伸出了手,赵清嶺赶紧忙不迭就爪了上去,小公园旁边,池子里有小莲花,他把人抓牢了。
    程彻:“不气了?”
    赵清嶺这才反应过来还在闹别扭,头一转、脸一红:“那,那我、我也没说就不生气了。”
    明明别扭,却又马上如精神分裂一般,一秒回复迷弟脸:
    “可是,你歌唱得那么好!”
    “咱们在一起那么久了,我连你会唱歌都不知道!你什么都不说。”
    他旋转,他跳跃,他开心,他幽怨。
    “为什么不跟我说!”
    “因为……”程彻垂眸。
    “因为,如果说我是一本书的话。”
    “虽然打开给你看了,可一辈子那么长,也不能轻易就让你一下就翻完吧?”
    “总得一页一页、慢慢给你看,不然,这个故事不就没意思了。”
    “……”
    赵清嶺张大嘴巴,眼睛里都有星星。
    他兴奋得像个七八岁的小男孩,一蹦一跳的。对于自己原来还拥有一本“没翻完的书”,雀跃到不行!
    “彻彻彻彻,那、那你还有什么厉害的本事,是我不知道的?”
    “肯定还有、肯定还有,你到底藏了多少?”
    “跟我再说一点,就一点点!一点点!”
    程彻微笑,继续往前走:“说了就没意思了,你得自己找,慢慢挖掘。”
    任由赵清嶺一路蹦、粘他、追他,拽他衣角撒娇央求。
    但其实……
    其实,就算再挖掘,也根本挖掘不出来了。
    因为没有了。
    他这本书,今天已经彻底被赵清嶺翻完了,再也没有别的本事了。后面的页面,全是假的,全是空白。
    谁让他是真的既平凡、又无趣。会唱歌也只是恰好天生乐感好,没经过任何系统性的训练、更算不上一技之长。
    是一本很枯燥、很无聊、又浅薄、没营养的书。
    却努力地想要蒙混过关,装成一本有意思、有内涵的书,故意骗他,骗他说还有很多精彩的后续。
    ……
    像这样一本假书,就算再怎么能装,总有一天要被发现、被看穿、被厌弃。
    程彻以前一直这么觉得,直到此刻。
    突然觉得,也未必真的那么悲观。
    ……真的未必。
    会不会被看穿,那要看赵清嶺“看书”的速度和他成长的速度,哪个更快。
    程彻想着。
    垂眸,浅笑,目光深深。
    也许他多努努力,赵清嶺一边看,他一边偷偷地写。只要能快点把那些空白的页面写得足够精彩,他这本破书,也能骗得赵清嶺傻兮兮看上一辈子。
    说不定,做得到的。
    这么想着,已经回到了酒店。洗澡的时候,程彻窝在浴缸里却又偷偷反省,自己这种存心欺诈的行为,是不是太自私?
    本来,赵清嶺明明有那么多好书可以选。
    结果却被他给骗了……
    “吱呀”一声门响,程彻一回头,赵清嶺进来了。
    又这么光明正大地走进浴室里来偷看洗澡!
    程彻在浴缸蜷缩起了身子,瞪他。
    ……
    赵清嶺这人吧,天生360°无死角。
    无论累或者不累、疲倦或者不疲倦、睡着还是醒着。他好像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帅、都美得闪闪发光。
    这件事其实程彻刚跟他在一起的时候,就发现了。
    一直觉得很无解——就连做坏事的时候,他都能一直亮晶晶的。比如此刻,在在浴室的灯光下,头发有点凌乱但依旧耀眼,眼神尤其清纯无害。
    他就那样在浴缸旁边蹲下来,狭长的眼睛一动不动瞅着他,神色很温柔。
    温柔归温柔,不还是在干着色狼的行径?
    程彻把浴巾扯进浴缸遮住身子,继续瞪。
    赵清嶺忽然伸出手:“过来,抱抱。”
    “……”
    也就是自打在一起之后,程彻才发现了他男神原来是个撒娇怪。天天不分场合、不分地点、不分时间地要抱抱。
    “不抱。”
    他翻白眼。心想你一身整洁的白衬衫,我这一身湿漉漉,怎么抱啊?
    “不行,要抱的。”他男神说。
    “因为彻彻,你这一路回来的眼神,都是想要求抱抱的眼神呀。”
    程彻:“……”
    心里像是有什么坚硬的东西,化开了一样。
    他感觉脑壳生疼,偏过头:“我才没。”
    “别嘴硬,你傻乎乎,骗不了我。”
    赵清嶺说着,不顾白衬衫弄湿,强硬地把他给抱了过来。
    那个拥抱很结实。
    很温暖。
    可惜某些人不懂见好就收。
    居然随即就很无脑地,直接把他整个人从浴缸里抱了出来!
    “?!?!”程彻慌了,伸手想去拿浴巾却拿不到,试问一个赤身luo体的大男人被人突然从浴缸抱出来,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湿润的身体,紧贴着赵清嶺的衣服。那种肌肤与衣料细微的摩擦……怪极了。
    “喂!放开我,”他小声,踢他,“你发什么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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