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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章
    玫国上空,轰得一声,降临了无数天使。
    瞳仁如焰。
    作者有话要说:  对信徒说的话借鉴了《圣经》中的句子,这个世界的天父就是本世界的旧神,和克苏鲁神话无关,可以当做异世界的上帝。
    这个世界我觉得还是可以写一章番外的……
    话说,终极到底是什么呢——终极就是——世界是啊哈哈哈!《盗墓笔记》中的门后就是现实世界!(滑稽加狗头)
    林行韬看着自己的邪神之身:我可真好看。
    第122章 工业邪神(番外)
    这是银匙之门后显示的, 世界的另一个可能性。
    工业革命兴起,私生儿的数量却也节节攀升。各地的孤儿院不堪重负, 然而更加不堪重负的,是弃婴堆积的下水道。
    据说,会有人饿到去捡尸体吃。
    “你们是运气好, 不然都要被那种人——食尸鬼捡去吃掉!”院长吓唬着孤儿院里不乖的孩子们。
    在一片安静中,林行韬翻了个身, 对将脸埋在被子里的奥德蕾说:“真的有食尸鬼吗,姐姐?”
    他刚穿来没多久,总想着这个世界也许有着和大楚一样的特殊力量。
    奥德蕾比了个嘘的动作。
    在林行韬另一边的阿伦却说:“吃人的, 是人。”
    林行韬笑了一声:“阿伦哥哥又在说大人说的话。”
    过了一会儿, 林行韬觉得有些冷,他往姐姐那挨了点,而阿伦看了看, 也挨了过来。
    这简直让林行韬想到在大楚的破道观里的情景。
    巧了,一样的艰难开局,一样的一男一女。倘若不是年纪太小,林行韬真想对旁边这两个孩子说“吾好为人师”。
    奥德蕾轻声说:“路易斯, 我们的父亲应该是一个工人,母亲应该是一个妓女, 他们或许已经死了, 或许和死了没有区别。”
    “但是,阿伦,你的父亲是一个贵族吧, 你是红发,应该很好找亲生父母……”
    “什么贵族。”阿伦翻了个身,红发在薄薄的被子上像极了一抹血,“就是他们不要我的,我要怎么找回去,回去会死的。”
    “我要自己成为一名贵族,要去做一名政客……”
    黑暗中,林行韬听着大家此起彼伏的呼吸声,听着奥德蕾贴在他耳朵上、细微到几乎可以忽略的声音:“院长说,会有尊贵的人来领养我们,我们一起走,我承诺。”她重重地捏了捏林行韬的手指。
    接下来的日子里,林行韬跟着奥德蕾、阿伦,三人一起玩得很好。阿伦从最初的只和奥德蕾玩也变得愿意和他说许多话。
    阿伦当他是个什么也不懂的小孩子,在看着院外的各色人等时总会不经意地说出早熟而冷酷的话语。
    “也许,要为自己的后代赢得尊严,只有让自己抛弃尊严。你看,路易斯,一条狗都比我们过得好。”
    林行韬看到街上的一个金发绿眼、打扮精致的男孩,手中牵着比人都要高的拳师犬。
    突然间,那条拳师犬挣开了缰绳,朝着他们这边冲来。
    后腿一个用力,狗就蹦到了墙上。
    那凶猛的大口朝着林行韬咬去。
    林行韬已经准备好了用体内些微的真气打下这条狗,却没想到阿伦挡在他身前,硬生生受了狗的一咬。
    鲜血顿时流下。
    阿伦发出痛苦的叫声。金发的男孩吓了一跳,连忙跑过来,问道:“天哪,你还好吗,罗斯明明一直很乖的。”
    男孩想要让大狗松口,憋足了劲却只让伤口的血流得更加汹涌。
    阿伦低着头,说:“没事的,你不要让自己受伤,大人会怪罪我们的。”
    ——即便是贵族的狗咬人,被咬的贫民却要去关心贵族的安危。
    林行韬从墙上跳了下去,在距离墙几米远的地方,开跑。
    他连踩几下墙壁,借着冲力,一个扫腿,将狗嘴打了出去。
    他没在墙上站稳,重新跌了下去,脚边还有丝丝电光流动。
    他没有力气了,因此只是听着一墙之隔的地方响起大人的声音。
    “卢卡斯,你在做什么,带你出来不是让你乱跑的……天哪,可怜的孩子,快给他包扎!”
    说话的应该是个优雅的女士,紧接响起的是男士的声音:“姐姐,你的手上都是血,快擦一擦。”
    “我刚才看到有另一个孩子,他还好吗?”
    林行韬在墙的这一边回答:“我很好,先生。”
    这名温柔的先生在墙的那一边招了招手:“再来一次好吗,让我看看你那神奇的扫腿,让我看看你。”
    原来他一直在看着。
    林行韬没有力气,只有勉强踮起脚尖,握了下那只手。
    温暖的感觉转瞬即逝,远处院长说:“尊贵的子爵先生与子爵夫人,你们来接孩子了……阿伦,他怎么可以这么失礼!哦,他就是我先前和您说过的那个红发男孩,还有一名棕发的孩子。”
    “棕发?”子爵从喉咙里轻哼一声,“但那是个男孩,我和姐姐要的是女孩。”
    “是女孩是女孩,她正在里面等着呢。”
    脚步声逐渐往孤儿院的门那边去,林行韬跟着他们一同走。
    直到被更深的墙阻挡,林行韬转身朝奥德蕾在的地方跑去。
    奥德蕾和阿伦在同一个房间里接受面试,房间里不时传出子爵夫人满意的笑声。
    “我很满意这个男孩,他有勇气、有爱心,又会说话。”
    子爵却说:“我刚才看到另一个男孩,他也很有勇气和爱心。”
    靠在门上,林行韬听到子爵的声音越来越近,几乎就在门后响起。
    “假如对一个工人——比如你的父母说,割下自己的肉,贵族就会施舍钱财,那你觉得工人应该怎么做呢。”
    林行韬举起手,仿佛自己手中有一把小刀,然后将它架在了前方。
    与此同时,阿伦也做出了选择。
    林行韬不知道他做了什么,但子爵似乎也满意了。
    “就是他了,他懂得如何去选择。乖孩子,跟我回家吧。”
    ——跟我回家吧。
    一种说不清的滋味悄然弥漫在林行韬的心头。
    他说不出那是什么感觉,他只好把这种感觉归咎于他想家了。
    啊,他想妈妈了。他怎么又是孤儿开局,有毒。
    门打开,一家人的身影走出了。
    他们没有注意到矮小的林行韬,奥德蕾在找他却忘了回头。林行韬对着他们的背影挥挥手。再见啦。
    ——
    得知奥德蕾还有一个亲弟弟在孤儿院,子爵夫妇善心地捐了一大笔钱。
    由此孤儿院多撑了一段时间,但还是关闭了。
    林行韬以勉强能自力更生的年纪跨过孚日山脉,前往首都巴丽。
    这段时间内,他生了重病,差点死去,以至于没有多余的心力改变现状。
    这段时间内,阿伦和奥德蕾没有一个回来看过这个孤儿院。
    他最终成了巴丽贫民窟的一个童工。
    这个世界没有一点神秘力量,唯一的异常大概是工业发展非常迅速。林行韬每个月都要跟着同伴们去教堂祈祷,那什么天父教倒是哄着大家把辛苦积攒下的一点金钱全都交了出去——简直和那些廉价的流莺一样,只是流莺起码还提供了肉体。
    林行韬长得不错,即便在煤矿中干活,皮肤依然白净得像贵族。
    流莺们也多愿意逗他,她们拉起薄薄的丝袜,将它变成一层兜住零钱的布。
    廉价的死裙晃呀晃的,在林行韬“你们别过来呀,我还是个孩子”的笑闹声中,晃过了几度春秋。
    林行韬已经不能说是个孩子了,他是个少年了。
    在工人中越来越出众的外貌使他受到了矿主越来越露骨的打量。
    终于,在有一天,林行韬打磨完铁具,正在狭小的房间里擦拭身体时,矿主笑嘻嘻地走了进来。
    猥琐的中年男人说:“你跟了我,我给你好多好吃的面包,你也不用去做那些重活。”
    说完,他便伸出手,想要舔呀摸的。
    林行韬拔出那把打磨得光亮的小刀,一下子扎进了他的脖子——反抗,这是他的选择。
    矿主的脸上满是不可置信,他暴怒地发出遗言:“你们这群贱民都该死!我死了、你们都完了!后悔、去后悔吧!”
    林行韬没有理他,穿上破旧但干净的衣服,走出了房间。
    外面,是焦急地等候着的工人们,他们看到林行韬安然无恙,纷纷激动了起来。
    “准备好了吗?”他问。
    工人们齐齐大喊:“时刻准备着!”他们举起了手中偷藏的枪炮。
    准备了许久的,反抗,开始了。
    这些年里,林行韬过得,是真正的苦日子。他偶尔会想起自己打篮球打得很好,然后没有跳起来投个篮,而是埋身于工作中。王熙臣说,以后不会有人打篮球了。呵,忙碌于事业的人才不会去想着玩呢——林行韬苦中作乐地想。
    他也在无数次的失望中确定,这个世界真的,没有特殊力量。
    在这个世界,他生来,就是要吃苦的。
    磨练意志、锻炼精神。将那颗因为做了皇帝而可能有些自大焦躁的心重新落回去。
    对啊,他还是个皇帝呢。
    真气的力量在这个世界是有用的,但是,太少了。在孤儿院里,这点力量还够救生病的孩子们,但在工人拥挤的贫民窟,救不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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