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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江谣把胡星泽的行为理解为男人的挑衅,是看他今天太帅了,忍不住来抢一抢他的风头,于是连推带挤的把胡星泽弄回了更衣室,勒令他穿了一件朴实无华的黑西装,让他看起来像婚礼现场的侍应生时,江谣才满意的点头。
    海风习习,家属和朋友都已经入座。
    陆雪时开发的海岛是用来发展旅游业,他们所在的位置就在海边,镜面玻璃做成的地面倒映着每一个人的脸,同样的也倒映着天空与海面,乍一看过去,仿佛整个婚礼都是在海面上举行。
    花门设立在海边,往前一步就是大海,司仪和牧师站在最前方,等待着新郎上场。
    传统的介绍词跟流程走完之后,江谣终于听到了自己的名字。
    他后知后觉开始紧张,手脚都不知道怎么走,跨第一步时同手同脚。
    老胡乐得差点儿撅过去,不敢笑的太厉害,江谣的右手还放在他的手上,他立正站好,对江谣说:“后悔啦?现在跟我一起逃婚还来得及。”
    牧师又喊了一遍江谣的名字,江谣这才从玻璃门后走出来,在众人的视线中,走到花门前。
    陆雪时与他穿着同样款式颜色不同的西装站在海天一线的交界处,远远望去,让江谣恍惚片刻。
    ——真的结婚了吗。
    ——真的一辈子都跟小辞在一起了吗?
    他穿越过花门,周边的声音忽然都消失不见。
    江谣听到了风声和笑声,侧过头看见了年少的自己背着书包走在上学的路上,渐渐地开始往前飞奔,拐弯处也很年轻的老胡骑着车朝他招手,他一路向前,还看到了哇哇大哭的江谚,没有卧床的江美丽,她抱着他施舍自己仅有的母爱,也这样看到了一片海。
    最后他察觉自己的衣摆被人扯了扯,江谣停下脚步,回过头看见了八岁的小辞。
    他在一个没有风也没有云的下午,身上挂着刚被揍完的伤,抱着鞋,光着脚,湿哒哒地滴着河水,无师自通的学会了喊:“哥哥。”
    ——“哥哥。”
    陆雪时握住了江谣的手。
    牧师问:“新娘江谣。”
    江谣回过神,火了:“怎么我就是新娘了?”
    陆雪时怕他临阵反悔,江谣这个缺德转世的绝对干得出来这事儿,他连忙开口:“我是我是,我是新娘……”
    江谣满意的点点头,指挥牧师:“你重念。”
    牧师擦了把汗,“新郎江谣,你是否愿意这个男子成为你的丈夫与他缔结婚约?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或任何其他理由,都爱他,照顾他,尊重他,接纳他,永远对他忠贞不渝直至生命尽头?”
    江谣舒了口气,十分庄重:“我愿意。”
    陆雪时险些被他哥的小表情逗得在婚礼现场笑出声。
    牧师看向陆雪时,对着陆雪时这张帅脸,很有职业操守,面不改色,脸不红心不跳的说:“新娘陆雪时。”
    “哎。”陆雪时还答应他一声。
    牧师:“你是否愿意这个男子成为你的丈夫与他缔结婚约?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或任何其他理由,都爱他,照顾他,尊重他,接纳他,永远对他忠贞不渝直至生命尽头?”
    陆雪时闭上眼,把自己心里重复了一万遍的台词讲出来:“我愿意,荣幸至极。”
    牧师:“现在你们可以交换戒指了。”
    除去订婚戒指,江谣还特意自己亲手做了个结婚戒指。
    从戒枕中掏出来的时候,差点儿把老胡的眼睛给闪瞎了——秉承着这个直男越大越好越大越贵的思想,钻石大的离谱,而且还是那颗有市无价的红钻。
    江谣面不改色:“看你不愿意当项链戴,我又重新加工了一下。”
    他小心且珍重的把戒指戴在陆雪时的无名指上,刚刚好。
    陆雪时笑道:“哪有新郎和新娘准备戒指是各管各的啊。”
    他拿出一对铂金戒指,很素,但看得出来很珍贵。
    给江谣戴上之后,江谣又给他戴了一次。
    这下,陆雪时手上有两枚戒指。
    “江谣,我就像做梦一样。”陆雪时看着他:“做梦也不敢做这么美的梦。”
    江谣想到他经历的一切,心跟着疼,正要说什么,老胡忽然在下面起哄:“捧花呢!新娘丢捧花!”
    江谚不知道从哪儿把捧花找过来,递给老胡,老胡顺手丢给陆雪时,采访了一下江谚:“哥哥变嫂子,小小江同学,你有什么感受吗?”
    江谣立刻瞪老胡:“干嘛呢你,欺负我弟?”
    他刚伤春悲秋没多久,又被老胡这态度给激怒了。
    一时间,没察觉到捧花的含义,看到陆雪时正准备抛,立刻夺过来,朝着老胡狠狠砸去。
    人群中,不知道谁喊了一句:“新娘子丢捧花了!快抢啊!”
    江谣脸色通红,这才意识到自己丢了个什么东西出去。
    老胡被捧花砸的仰倒,江谣往下走了两步,却被陆雪时一拽,抱回了怀中。
    “还有最后一步没有完成。”
    江谣的唇被他轻轻地吻住。
    快门在这一刻被按下。
    蓝天,白云,两位新郎,以及两位新郎下被砸的不省人事的老胡,抬起头就看见江谣被他弟给吻住,干脆气的又晕了过去。
    “咔嚓”一声。
    多年后,江谣再看到这张照片,都能笑的撅过去。
    这也成了老胡这辈子的耻辱,他活到快四十了也没结婚,美名其曰要去环游世界,返璞归真地连电子设备都不用了,一年给江谣写两封信,活成了原始人。
    后来,杜小朵嫁给了一个北京教书的教授,生了一个漂亮的闺女,长得跟杜小朵年轻的时候一模一样,成天缠着江谣要他抱。
    郑景行跟一个素未谋面的空姐在一起,定居在了遥远的大洋彼岸,逢年过节的时候还会跟江谣走动走动。
    沈念跟父母出柜了,现如今还在外面犟着不回家,有了一个英国国籍的男友,前年他父母终于松口,让沈念回家一趟,再看到陆雪时,沈念也会笑倒在男友怀里,指着陆雪时说:“看,这就我初恋。”
    指着江谣:“这我当年的劲敌。”
    许世卿依旧给陆雪时做着特助,并且买了集团百分之五的股份,几年前结束了和女友的爱情长跑,顺利完婚。
    陆谌没熬过他们结婚的那个冬天,陆雪时带着江谣送了他最后一程,他的遗体送回了香港,落在了让他魂牵梦绕的土地下。
    很多年以后,他回想起曾经的一切,会觉得有些曾经认为天大的事情,也不过如此。
    他常在阴雨绵绵的天气里回杭州,看望南山公墓的一位故人。
    江谣撑着伞站在刘阳的墓前,把这些年的所见所闻都说给他听。
    其实同性恋没那么可怕,可怕的是无知,刘阳一定不知道多年后,会有无数人为了支持这个群体而迈开脚步走上街去游.行。
    当年如果勇敢一点活下来,天崩地裂的惨事也敌不过岁月匆匆。
    江谣看到他,回想起曾经的自己,那段灰蒙蒙却有充满着回忆的童年。
    他从南山公墓出来,陆雪时陪着他慢慢的走着。
    他们穿过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路过了一条老旧的街道,寻着记忆找到了曾经废弃的火车站。
    在火车站边上,依然有尚未拆迁的城中村,它是城市的伤疤,牢牢地依附这座城市。
    灰扑扑的孩子追逐打闹,坑坑洼洼的地面满是积水,流浪汉依旧裹着层层棉被,挂着叮叮当当的塑料瓶,像老鼠一样穿过街道。
    江谣牢牢地牵着陆雪时的手,义无反顾的穿越过去,朝着未来走去。
    那时候太阳不能照亮一切,现在依然。
    这个世界总要有人来承受黑暗,正是他们这些青苔,但是青苔永远不会消失。
    作者有话要说:完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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