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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好狗不挡道
    “果然中了这王八蛋的暗算!”莫轻言想要举起酒葫芦,朝李风云砸去,谁知四肢酸软无力,丹田内的真气更是半点也提不起来,莫说是扔出酒葫芦,就连坐都坐不稳,身子晃了两晃,“啪”的摔倒在地。
    李风云眼疾手快,一把抓住酒葫芦,唠叨道:“别洒了,这药材可不好凑。”又道:“你以为你家大爷的酒是那么好喝的么?在清平镇,你居然敢喝陌生人的酒,胆子真够大的呀。”
    李风云边说边动手,将瘫软在地的莫轻言剥得清洁溜溜,只剩下裆下的兜裆布没有剥去。他本想连那块兜裆布也不给莫轻言留下,只是看到莫轻言那忽闪忽闪惊惧而又可怜巴巴的眼睛,恻隐之心大发,终于没能下手。
    “你,你,你骗我,”莫轻言气得发抖,“我是大理寺的捕头,大理寺一定找你算账。”
    “大爷我管你大理寺苦竹寺的,那个苦竹寺的大头和尚可把老子坑苦了,好不容易弄来的狗肉,被他抢去下了酒,老子奈何不了他,只好拿你这个小和尚出气。”李风云不知大理寺并非真是寺庙,胡乱地说道。
    “我不是和尚,跟苦竹寺的大头和尚也没关系。”莫轻言愤怒地道。
    “无所谓!”李风云换上莫轻言的衣服,虽然有些小,但比他那一身破烂要强多了,又用绑裤子草绳将莫轻言的手脚绑得结结实实,“大爷我可没骗你,老子是真见过那个刀疤,不过已经被人剁成了肉酱,扔到了十里涧里,不过十里涧却不在这个方向。”
    李风云抽出莫轻言的钢刀,伸手弹了两下,赞道:“好刀,至少值五两银子,比大爷我的我那把砍柴宝刀还要强上几分!”随手虚砍了两下,又道:“用来砍柴正好。”这土鳖不识货,这把刀是莫轻言请京城里的名匠专门给他打造的,光工钱就花了六十两纹银,他却以为是一般捕快用的普通货色。
    “快放了我,我以重金赎身,”莫轻言感觉到不妙,顾不得面子,开口求道,“那些东西我都送给你了,你放了我,给我解药,另外,我回京城后,再让人送一百两银子给你,怎样?”
    “那怎么成?”李风云摇头道,“你说你是那个什么寺的捕快,奇怪庙里的和尚也能做捕快么?功夫一定不错,老子不一定打得过,大爷我花了这么大气力,好不容易才将你迷倒,放了你,你杀了我怎么办?再说,这些东西都是老子的,不用你送,包括那匹马!”
    想了想,李风云觉得有些说不过去,又道,“清平镇的规矩,谁本事大,东西就是谁的,所以,这些东西自然是老子的,连你都是老子的,不过,老子对你不放心,不打算要了。”
    “绝对不会伤你分毫,我可以对天发誓!小兄弟,你叫什么名字,一百两纹银一定送到。”莫轻言听出李风云有些心动,急忙道。
    李风云歪着头想了想,说道:“好吧,本来呢,本大爷是想一刀结果了你,送你去陪那个死鬼要犯,可是,大爷我这人心地特别善良,就不杀你了,不过,你别看老子老实就欺负我,两百两银子,你回去后带两百两银子回来,埋到这块青石之下,再在石头上刻个银子的图案,老子自会来取,可不许耍花招,听清楚没?”
    “一定,一定。”莫轻言心道,怎么多了一百两?不过他此时性命操于人手,莫说是两百两银子,就算是一万两,也会先应承下来再说。
    李风云心满意足,哈哈笑道:“小和尚,大爷我这般做也是为你好,你带那么多钱来清平镇,幸亏是遇上老子,换了别人,你哪里还有命在,以后也吃不上狗肉了。”
    “多谢,多谢!”莫轻言肚中早将李风云八辈祖宗都骂遍了,口中仍称谢不已,“小兄弟,能把解药给我,放了我吗?”
    “那怎么行?我又不是傻子,”李风云整理好地上的东西,打了个包裹,扔到了马背上,就连他原本身上穿的那破衫烂布也不肯留下,“酒里没有毒,只有些草药,过段时候,药劲就会过去,你就会行动自如,那根草绳应该难不倒你。”
    说完,正要牵着马离开,莫轻言急道:“那要多久?”
    “不知道啊,我第一次喝这酒时,听老爹说,才喝了小半杯,就足足昏睡了三天三夜,你比我强多了,还能开口说话。我想,两个多时辰也该差不多了吧!”李风云答道。
    “两个多时辰你就将我赤条条扔在这里?”莫轻言慌了,这片山林显然不是什么善地,天知道有什么毒虫野兽,此时他没有任何抵抗之力,连逃都没法逃,随便来只猛兽,那他这条小命岂不是交代到这里了,一世的抱负都化作云烟散尽,与其葬身于兽腹,还不如这小王八蛋一刀将他杀了干净。
    “是啊,有什么不对么?”李风云回过头来问道,“哦,忘了告诉你,这附近山狼可不少,平时也不会有人来,你不要大叫,不然,招来了狼可就糟了。如果你没被狼吃掉,可不要忘了我的那两百两银子!
    哈哈,老子的好运终于来了,老子要做清平镇最大的霸王,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开比杏花楼大十倍的窑子;把平安客栈抢过来,客栈外面至少要挂两百颗人头,那样才威风嘛;聚气坊老子也不放过,非嬴得佘破财破财破气又破身,乖乖给老子当聚气坊的伙计。”
    说罢,哈哈大笑了几声,就要离去,忽听有人冷哼一声,冷声道:“好一个心狠手辣,劫财剪径的小毛贼,你这就想走?”
    话音未落,一道白影从一边的密林之中闪出,一名十六七岁的白衣少年,手持一柄明晃晃的宝剑拦住了李风云的去路。
    那少年长得好俊俏,那模样就连杏花楼的姑娘也比不上他,只是说话中气不足,不像个男人。
    “你是什么人,敢管老子的闲事,不要命了?”李风云拔出莫轻言的那把劈风宝刀,虚砍两刀,指着那少年大喝道:“识相的,好狗不挡道,快些滚开,老子今天吃饱了,不再乎你身上那点小钱;要不然,想黑吃黑,哼哼,大爷我也不杀你,只把你卖到杏花楼做兔子,清平镇好这口的可不少,总能卖个十两八两。”
    “小贼,拿命来!”那少年气的脸色发青,手中宝剑抖出数道剑影,直朝李风云分心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