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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细皮嫩肉的
    三人按照黄石公所说的法子,同时按下那石床上的凸起处,那石床缓缓沉落下去,现出一个通道来,与此同时,那一大块大荧石又缓缓升起,封住了来路。
    李风云虽想敲下几块荧石带走,但时间紧急,又怕触动了什么机关,只好放弃,扶着莫轻言跳下秘道,不多时工夫,那石床再次升起,将通道封死。
    三人沿着秘道一直往外走,这通道乃是天然形成,所有的岔道都已经被人堵死,所以走了一个多时辰,三人便很顺利的来到了秘道的出口。
    黄石公是汉初的人,距此已经有一千多年,洞口本是石质,并未坍塌,但是被藤蔓封得严严实实。不过这难不倒三人,李风云挥动幽影刀,“刷刷”数刀,只见断藤碎叶乱飞,封住洞口的藤蔓被斩去了大半,露出了一片星空。
    三人在洞中呆了如许久,外面已经是深夜时分。
    李风云一大步踏出洞来,张头四处望了望,哈哈笑道:“原来是这里,小和尚,我原说要带你来十里涧,这下真到了,不过能不能找得到那个什么江洋大盗尸首,可就说不准了。”
    杜如月此时也出了洞,左右望了望,好长一条山涧,崎岖蜿蜒,前后都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山洞的出口正在涧底,两边的山并不算很高,但树木繁茂,在这山涧中找一具尸体,谈何容易。
    “这不是为难人么?这么长的一条山涧,要找到几时?而且大哥还受了伤。”杜如月有些不忿。
    李风云笑道:“别急嘛,别以为清平镇那些来抛尸的人很勤快,他们连挖个坑将尸首埋了都不愿意,又怎肯跑很远去抛尸?一般都在那个地方,不过有没有被狼吃了就很难说,毕竟那已经是十多天以前的事了,就算没被狼吃掉,十多天过去,尸体也烂得差不多了。”
    莫轻言眼睛一亮,道:“张崇山的尸体并不重要,我要找的是他身上的东西。”
    李风云听了,摇头道:“如果是这样,那就不必去了,清平镇上无好人,他身上包括兜裆布都会被剥得干干净净,可不像我这般仁慈。”
    “你也算仁慈?”杜如月想到莫轻言被剥得只剩下兜裆布的情形,小脸不觉一红,“来清平镇上果真是没一个好人!”李风云早将被杜如月割得破破烂烂的外衣还给了莫轻言,勉强能为他遮着羞。
    莫轻言想了想,问道:“二弟,你可看见是谁杀了张崇山?又是由谁来抛尸?”
    “谁杀了张崇山我可不知道,”李风云挠挠脑袋道,“我当时正在跟陆家掌柜说话,猛然听到身后一声惨叫,回头看时,就见他脑袋翻滚在地上,谁出的手可没看清。这种事在清平镇多了,一语不合,便性命相搏,老子也只看热闹,没太在意。
    陆家酒馆有人被杀,抛尸的自然是店小二陈三了,不用问,东西一定是落到了陈三的手上。”
    莫轻言点了点头,道:“当时酒馆的人多么?”
    李风云仔细回忆了下,道:“当时喝酒的除了那些个老酒鬼,倒有些个生面孔,不是清平镇的人,我还记得,共有两伙人,一伙有七八个,都是契丹人,另外一伙只有一人,是一个富贵家的公子,老子当时还琢磨,富贵家的公子跑到这里做什么?细皮嫩肉的,喂了野狼也实在可惜……”
    “你有那么好心么?”杜如月忍不住插嘴道,“恐怕是挂念人家兜里的银子吧!”
    李风云嘿嘿笑了两声,道:“都一样,不过这位公子似乎不太好惹,陆掌柜也叫我不要去惹那公子,不好惹,我惹他做什么?我李风云可是本分得很……”
    “才怪!”杜如月白了他一眼。
    莫轻言微微一笑,道:“接着说。”
    李风云也不与杜如月计较,道:“后来,那个姓张的脑袋就被人砍了下来,没人看到是谁动的手,至少在场的人都说没看见。你要找的究竟是什么东西?很珍贵很值钱么?”
    莫轻言脸上露出几分难色,想了想,道:“是一张图,并不珍贵,但事关重大,你莫问那么清楚,这是朝廷机密。”
    “非要找到那图不可?可能会丢掉性命的!”李风云道。
    莫轻言点了点头,一字一顿地道:“丢掉性命也要将那图找到,送回开封!”
    李风云沉默了一下,低声道:“原本见到你,我以为你倒霉。现在看来,是老子倒霉才对,弄了一身的伤,半文钱都没弄到,还要搭上这事。娘的,老子今天是不是犯太岁?算了,犯太岁也就这么一回,我就帮你把那狗屁图找回,让你好交差。”
    想了想,李风云又道:“小心点,别太嚣张,敢在清平镇嚣张的人,基本上都被剁碎扔到十里沟。那些个老酒鬼,我倒是蛮熟,我带你去问便是,至于他们肯不肯说,又有多少是实话,我可说不准。只是可不要惹他们,其中有几个很不好惹。只要那破图还在清平镇,总能够找到。”
    莫轻言笑道:“我惹他们做什么?只查这件案子,追回那件东西。”又颇有深意地望了望杜如月。
    杜如月明白莫轻言的意思,道:“最多我不说话便是。”又好奇地道:“究竟是什么东西,这般重要?”
    三人又计议了一番,清平镇离他们出洞的地方,还有三里多地,不过此时天已晚,李风云带着三人回到了苦竹寺。
    苦竹寺不大,只有一间大殿,便是大雄宝殿,鼎盛时候,曾经有七八个和尚,如今已经荒废了三十多年,寺庙的和尚在早年便死的死逃的逃,三十年下来,早已经是破败不堪。
    大概在三年前,清平镇来了个大头和尚,也不知是犯了什么事,逃到这清平镇,霸占了这苦竹寺,却懒得收拣寺庙,也不拜佛,没东西吃时才会拿着一根分量不轻十分唬人的青铜禅杖,托着一个破铜钵四处化缘。
    在清平镇这种地方,一个大头和尚想化到缘,本应该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可是奇怪的是,但凡这个大头和尚去化缘,清平镇的那些个恶霸居然没有人不给的,这让李风云十分奇怪。
    本以为这大头和尚本事很高,可是跟他打了几架后,李风云发现,这家伙的本事并不算太高,只是比他强那么一点点,每次打完架,李风云固然是遍体鳞伤,这大头和尚也强不到哪里去,脸上也挂会着两只黑眼圈。
    所以,李风云才敢明目张胆地搬到苦竹寺来。
    两人见面的次数多了,自然打架的机会也多了起来,隔个三两天,两人就会干上一架,两人本事虽相差不大,说也奇怪,李风云还从没有赢过他,打着打着,李风云也烦了,每日躲着他走,偏偏这大头和尚没事就爱来招惹他。好像不揍李风云一顿,自己也挨上几拳,他身上便不自在。
    当然,如今有了宝刀幽影,李风云也不太惧他了,若那大头和尚敢来招惹他,了不起手起手起刀落,砍下那颗大肥脑袋当球踢。
    苦竹寺的半扇大门在夜色中被风吹得“吱呀呀”乱响,不时“砰砰”地砸着门框,四周的院墙已经坍塌了小半,大殿还算完整,不过已经被那大头和尚占据了,不许李风云进去。李风云住在后院的一间破败僧舍之中,也只是勉强能遮风挡雨。
    才进到跨入到院门,便闻道一股酒香从大殿中飘了出,隐隐还有一股烤肉香,大雄宝殿中还有火光透出。
    “娘的,每天喝酒吃肉,过得比老子还逍遥自在,还好意思说自己是和尚?”李风云忿忿不平地道,带着两人绕开大殿,直冲后院走去。三人一天没吃东西,闻到这酒香肉香,肚中咕噜咕噜叫个不停。
    “好酒,好肉,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人生这般,西天极乐世界俺也不去!”仿佛是故意在气李风云,大雄宝殿中传来那大头和尚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