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咚......
张宝儿紧咬牙关,玉指在十一弦琴上缓缓地的拨动着,一曲如被阉割过的《两只老虎》,被他徐徐奏来。
虽然弹得不好,但声调却是对的,这让他很是高兴——他发现自己很有天赋。
唯一遗憾的是:这把琴可没有看起来那么简单,弦虽很细,但紧得骇人!
前四根弦,他用力一些,还能于中间位置够弹出声音,虽然声音不是很大;
中间的三根,他需要费很大的力气,才能制造小小的声音,特别是第七根,那声音小的几不可闻,当然,前提是他拨弄的位置,在中间。
至于后面的四根,他想尽一切办法也不能使它们出声,就算是砸在石头上,石头也只会被切开,它们像无情地人儿一般、依旧一声不响。
或许,唐甜甜之所以搞破坏,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了。
好在前面七根弦,占据了他所知的七声音阶,费些力气还是能够练的。
“咚~~~”
“诶...此琴真不简单,那老家伙更不简单!”
一曲《两只老虎》终于演奏完毕,张宝儿看着自己黑红且疼痛的手指苦笑不已,这一比,他与绿发老者的高下立判。
“刺心?!”
紧接着,他似乎想到了什么,死死地盯着被藤条固定在大腿上的琴——如果不固定的话,一弹,琴不响,只会跟着手指跑。
几个呼吸后,他似乎下定了什么决心,立即解开藤条站了起来,然后抱着琴走出了土房子。
在部落里转悠了一圈后,他有些失望的摇了摇头,然后走出了部落。
“就是这里!”
当他看见一棵一面平整的大树后,他惊喜不已,立即跑过去,将琴用狼皮绳固定在大树上。
接着,他摸出了那柄断剑,用剑柄的护手勾住第五根弦;
然后,就是使劲向后拉!
“喝!”
他几乎使出了全部力气,脚陷入泥土里,大树也发出吱吱的声音,当弦被他拉起三寸的时候,他知道这已经是自己的极限了。
于是,他在心中喊了一声:
“放!”
咚~~~
巨大的清脆声音响起,张宝儿双耳失聪跌坐在地,空气仿佛都在明显的震动!
刚安静下来的山林鸟声瑟瑟,大树剧烈颤动,几乎全部的叶子都碎了、并散落下来,而树干上还多了一条一寸深的划痕。
部落里先是鸦雀无声,然后哀求磕头之声此起彼伏,以为有神灵动怒!
唐甜甜和小哈先是一愣,相视一眼后,一起朝部落外跑去。
当他们抵达事发之地的时候,两眼火热的张宝儿刚刚自树叶堆里跌跌撞撞的站起来,然后就像殉情的痴心人似的疯狂地朝刺心琴扑去。
他所扑的方向是树根,因为坚韧的狼王皮所制成的绳子被那一声挣断了,琴自然掉落了下来。
见他这副模样,唐甜甜眼睛一亮,但迅即又想到了什么,打了一个冷战,连忙止住脚步。
小哈则没有什么忌惮,哈哈一声,连忙跑到张宝儿旁边,将脑袋凑过去。
“哈哈哈...好琴!”
张宝儿仰天大笑,拍了拍小哈的脑袋,然后转首回来告诉唐甜甜:这是把好琴!
他眼神灼灼,想再试试第六根琴,但想起刚才那可怕的一幕后,他浑身一颤,连忙打消了念头。
“哈哈,走!回去睡觉!”
能睡得着才怪......
这一夜,张宝儿弹了一夜,前半夜弹奏的依然是《两只老虎》,后半夜则是《世上只有妈妈好》,因为《两只老虎》已经被他用半夜时间练得滚瓜烂熟了!
虽然后三个高音阶,依然只能发出低音......
天刚亮,意犹未尽的张宝儿依依不舍的单独包住了琴,紧紧地系在身后。
抱起不想起来的小哈走出门,他就看见大家都是熊猫眼,他这才意识到自己到底有多入迷!
“那个...多谢大家的款待,我们就告辞了......唐甜!快点!”
他讪讪一笑,招呼唐甜等人上路。
“大人一路顺风!”
部落里的所有人都跪了下来,因为昨夜部落里唯一的巫婆告诉大家:张宝儿是天神下凡。
而自此之后,《两只老虎》和《世上只有妈妈好》就在西大荒广为流传,人们都说这是天神传授的曲乐...
......
第三日,张宝儿没有弹琴,因为他的手指已经肿了、麻木了、不灵活了、弹不了了......
看着他垂头丧气的样子,众人皆是一乐,因为这两天他们都没睡好,就连一向乖巧的多多,都高兴得背着张宝儿朝唐甜甜眨眼睛。
不过,到了第四日,他们就又悲苦起来——不知为何,张宝儿的恢复力十分恐怖,一天时间就几乎全好了。
这的确很恐怖,要知道身为灵兽级别的唐甜甜、她前几天被揍出的淤青还依稀看得出来呢!
好在张宝儿也觉得不好意思了,与大家分开歇息,相隔一里——虽然声音还能传来,但若拿东西塞住耳朵的话,也能入睡了。
......
第八日,一行人抵达了沼泽地,一股腐朽和潮湿之气扑面而来。
远远望去,只见一团团白光、绿光,黑光和蓝光,黑光居多。
白的蓝的,是水倒映的白云和蓝天;
绿的,是一簇簇矮草;
黑的,是冒着气泡的淤泥或浅水。
张宝儿皱了皱眉,决定不走沼泽地了,绕路便绕路吧,往南,走沙漠!再说了,沼泽地难行,速度慢得很。
于是,一行人便顺着沼泽地的边缘往南而去。
哗嗤!
第二天,水光一闪,他们远远望见一只饮水的麋鹿被一头埋伏于水中的鳄鱼一口吞了下去,众人惊骇不已,因为这头鳄鱼长达七八丈,巨大无匹!
据唐甜甜估计,这是一头初级灵兽!
“还好没有走沼泽!”
张宝儿万幸不已,虽然不在死亡山脉范围内,但这里可没有什么秩序,生活着灵兽并不奇怪。
接下来,他们便远离沼泽一些而行。
不过,第二天看见沙漠的时候,张宝儿的脸就垮了下来——沼泽与沙漠接壤的奇异地貌并不值得惊讶,因为他的注意力被别的事情吸引了:
成百上千只牛犊子大的蝎子,在接壤处抢食着什么,而它们周围则布满了各种各样的骨头。
没法...只能再绕一些!
沙漠酷热难捱,太阳虽然火辣辣的,但热量更多的则来自大地——这很奇特,但张宝儿没工夫去研究,投在琴上的心思都不够。
只走了一两个小时,他和唐甜甜都大汗淋漓,更别提多多他们三个了,若非多多是被他抱着的话,或许早就昏迷了!
好在随着时间的增加,他们所带的狼肉干已经不多了,光红七和呼噜宝光两人就能背负,而刚‘解放’出来的唐甜,便能将力气投入背水大业中!
她也没有抱怨,因为张宝儿比她更苦:不但要背着琴抱着多多和小哈,还要拖着一大捆柴——前几天那个部落的居民说:沙漠很古怪,晚上的时候,大地不会放热,非常冷;假如没有火的话,冷不冷死先不论,有一种不知名的夜行毒虫就能要人命,而火则可以驱虫!
太阳刚落下,他们就发现真如那些人所言,白天热得像火灰一样的沙漠,居然迅速变冷了。
事出反常,必有妖!
他们惶惶不已,张宝儿也没有再弹琴,他和唐甜甜轮着守夜。
好在,这一夜以及后面六夜都平安度过,虽然每到天黑,周围就会传来令人毛骨悚然的沙沙声,但并没有什么事情发生。
终于,第七日,一抹绿色出现在视野的尽头,形如乞丐的他们欢笑着加快了速度,半天过后,一座座草木稀疏的小山就在眼前!
他们的运气很好,还不到黄昏,就发现了一处水源...眼光泛红的张宝儿,立即宣布:今天在这里露营,洗澡、吃饭、睡觉!
当然,还有弹琴——他终于又可以弹琴了!
......
又过了四日,他们高兴不已,因为他们发现了一条路,虽然没遇见人,但路很平坦,而且有车辙印!这也就意味着,他们有路可走,不必在翻山越岭。
张宝儿拿出那张地图对照了一下,地图上没有标注,但他猜测这条路是连通红城与石头城的。
也就是说:不出意外的话,他们只要顺着这条路再走三四天,就能抵达石头城!
“大哥!等到了人类的城池,你要给我买糖吃!”
这才发现路,唐甜甜就急不可耐的流着口水说出以上的话。
张宝儿点头应是,他们身上都没钱,狼王肉也没剩多少了,他的底气来自于:一整张破破烂烂的银狼皮,半张完好的狼王皮,三张完好的灰狼皮,以及他的智慧!
他的智慧是他最大的依仗,地球迈入二十一世纪中期以后,人口暴涨,尽管科学进步神速,但无法惠及到所有人,张宝儿自小就失去了父母,与姐姐一同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摸爬滚打。
俗话说的好: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
他相信自己能够在这里活得好好的,虽然环境不同,但有些东西却是通用的,‘智慧’就是第二种!(第一种,是活下去的本能!)
“杀!”
就在回想往昔时光的时刻,一侧的高山上忽而传来一声大喝,张宝儿猛然惊醒!
只见数十名面目狰狞的男女,自山上朝这里杀来,冲在最强面的是一名坦胸露乳的大汉,他手中握着一柄形似柴刀的六尺大刀!
刀很锋利,明晃晃的,射来森然的白光!
“打劫?!”
张宝儿忽地一愣,然后有些发懵,因为他以为:
打劫之前,不是都喜欢说一些诸如‘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敢说个不字,上前揪脑袋。死在荒郊外,管宰不管埋。送上望乡台,永远回不来’之类的开场白啊!
怎么...二话不说,就直接杀将下来嘞?
真是......庸俗!实在是庸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