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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4章 你要是打不过她,我给你帮忙
    郑通的脸色晦暗,一直持续了大约三个时辰,直到一行人来到一个名叫【道不到】的界域,即将进入一片百花丛生的山谷,他才稍微脸色和缓。
    百寿星君,又叫百寿道君,据传也是道士出身,不过因为陷入劫数不能自拔,于是毅然决然地离开了道统,自立门户,在这遥远的百花谷中为尊一方。
    因为他得道久远,辈份崇高,麾下的徒子徒孙更是数不胜数,所以渐渐地占据了几乎一整个界域,罕逢敌手。
    老头儿为人还算通情达理,就是过于好色,极度崇尚男女双修之事,被弟子们私下冠了一个为老不尊、言行不检的名号。所以所谓百花谷,并非真的形容花朵,而是形形色色、环肥燕瘦的各色美人。
    高歌上一次遇见百寿道君,跟他言谈甚欢,形同莫逆。更因为曾经听他提起过无尽洋的事,正好与高歌识海中天树的记忆吻合,所以高歌暗自留了心。
    一行人说着话,就要进谷。为了表示对谷主人的尊敬,高歌选择了步行。
    “郑道友闷闷不乐,是不是还记着上次被老人家作弄的事?”
    一个机械冰冷的声音响起,引来郑通一阵脸红。
    “你一个铁疙瘩,懂什么?”
    跟在身后的是一个高大的金刚魁,眼眸中满是精光,脸色已有些微的红润,与其他冰冷的金刚魁有所不同,正是体内拥有高歌外丹的金湮灭,他在上一个界域成功得感应到、并找到了主人的存在,达到了高歌对他的期待。离开主人将近两年,他如今已经活脱脱是一位修炼有成的修行者了。
    “我确实不懂,正想跟郑道友学习呢……我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郑道友一看到那位叫茶语的姑娘就脸红,结果还因为这事跟百寿道君那个老头儿打了一架。我更不明白,你明明占着上风,怎么一下子就被揍了,要不是我家主人扶持,你都差点陷身在这里出不去了……
    郑通刚刚缓和的脸色立刻再次僵硬,红一阵白一阵,可谓气不打一处来,但是他稍微瞥了一眼刚刚跟上来,此刻正在身边的金刚傀,只见金湮灭机械的脸庞上毫无表情,声音又平实无恙,完全不像是在打趣自己的样子,所以一时间又气不起来了。
    “谁说我打不过那个老头儿……好吧,我是打不过他,但也不至于逃不出来……”郑通的声音越来越小,显得底气不足。“不过,要是再来一次,我一定能打得过他!”
    金湮灭一本正经地思索了片刻。“郑道友,你打不过百寿道君。你才只有相当于金丹八重天的修为,那老道君怕是已经挨过天劫,乃是散仙中人,而且按照寿数来说,他恐怕经过的天劫已经不止一次,所谓历久弥坚。这么算来他的法力兴许比那个岐海还要高上几分呢。”
    郑通不服气,但是却无法反驳,因为他跟百寿道君的实力悬殊,一眼可见,实在辩无可辩。“那个老头儿,是有点厉害,但是我不怕他!”
    高歌几人都在此时不约而同地看了一眼百花谷入谷处的北峰峰头。只有宇文梨没有抬头观瞧,因为她的元力天眼早将一切尽收眼底。
    于此同时,峰上传来了一声鄙视的轻笑。
    “哪里来的没有见识的乡下人?你要打哪个老头儿?百寿道君?可笑可笑!就算你打过了他又能说明什么?他本来就是不堪一击的庸才罢了,只有无知妇孺才会捧他的臭脚!”
    这话说得郑通更不服气了。郑通原本就是雄霸一方的修行者,就算没到天纵奇才的地步,但绝不算是愚弱之辈,他后来被高歌降服,那是因为高歌是确确实实的道统奇才。他也的确打不过百寿道君,虽然嘴上不承认,因为诚如金湮灭所言,那老头儿已经不知道经历了几次天劫,实力深不可测。
    但是现在,峰顶上不过是一个容貌如少女般的年轻修行者而已,看那修为顶多不过相当于金丹一重天的水准,竟然如此大言不惭,而且赤裸裸地嘲弄自己。郑通的怒火蹭地一下子蹿起来,手指峰顶骂道:“哪里来的小姑娘,口出狂言,百寿道君虽然不济,但还不至于只有无知妇孺才会捧他。你有本事,你去把他降服来给我看!”
    “呸!你算什么东西,敢指使本姑娘做事?”峰顶上的红衣少女态度张狂至极,对底下的一行人完全没看在眼中,似乎全天下都要听从她的号令。就见她站在崖边,一手指天,一手叉腰,头昂得老高。“本姑娘要收拾那百寿老头简直易如反掌。你连百寿老头儿都打不过,又有什么资格跟我说话!”
    小姑娘越说越得意,越说越气愤。“说,你们来百花谷做什么?是不是来给他助拳的?”
    “助拳?”郑通和身边的金湮灭忽视了一眼,心道:那个百寿道君难道被人围攻了。
    吴艮还是一副老农民的样子,皱着眉张望。“高道友,你说的那位百寿道君不会如此不堪吧,被一个这么年纪轻轻、乳臭未干的小姑娘给收拾了?”
    “不至于吧!”郑通平素话不多,但此刻却说什么都不敢相信百寿道君会吃亏。“听说那老头儿对小姑娘的兴趣极大,说他被小姑娘收拾了,我是万万不信的。……”
    郑通话没说完,峰顶上的小姑娘已经大笑起来。“由不得你们不信。你们要是来助拳的,本姑娘劝你们即刻打道回府,不然下场可怜!若不是来助拳的,也给我原地立定,不许坏了本姑娘的大事。”
    那少女一口一个‘本姑娘’,已经犯了白宋的忌讳。道统之内,谁不知道白宋乃是大名鼎鼎的白家姑娘?
    白宋的脸色果然早已经大变,但却被高歌拉住。“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看看情况再说。”这倒不是高歌大度,而是他根本不屑于跟眼前的小姑娘争斗,就好像猛虎绝不会在意一只家猫在自己的领地上耀武耀威,因为无论家猫叫嚣得多厉害,山岭与峡谷仍旧还是由猛虎主宰。
    那小姑娘没听见高歌的声音,但却看见了身穿红衣的白宋。也是她自幼骄纵过分,目中无人至极,自以为自家是天下无敌,于是怒吼道:“好大胆的村妇,竟敢穿本姑娘专有的红色,快给本姑娘脱下来!”
    白宋闻言,再也按捺不住。“你都听见了,是她自作孽不可活的!”
    高歌微微叹息,不明白天下不自量力的人怎么如此之多。
    这一次,连宇文梨都生气了,用手一推白宋。“去吧,收拾她,你要是打不过她,我给你帮忙!”
    白宋一瞪眼。“我会打不过这个丫头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