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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2
    原因论与目的论——解救自由意志
    阿德勒心理学并不是在寻找行动、症状之因,而是要寻找目的。本章通过比较研究原因论与目的论,告诉大家一个事实,即人的行动、症状虽有其原因,但很多情况下,未意识到的目的才会促使我们向前迈步、继续活下去。
    不管过去经历了什么,这和你现在疲惫不堪的人生没有关系。记住,人是可以按照自己的自由意志决定今后该如何活下去的。
    真正原因
    小孩子突然哭起来,一直在苦恼,根本停不下来。此时,我们把他不停止哭泣的原因归结为性格、喜好,甚至是遗传因子等等,得出他跟他父亲很像的结论,似乎也无济于事。法国哲学家阿兰说过。这种“心理学上的尝试”(ces essais de psychologie)直到在孩子衣服上找到一根深藏未露的针才会作罢。认为,这根针才是孩子啼哭的“真正原因”(cause reelle)。(《幸福论》)
    如果他真的是因针而哭,那么,针引起的痛苦(原因)与哭泣的行为(结果)之间因果关系明确又直接,只要解决其原因,大多数孩子就会立即停止哭泣。
    然而,问题并非如此简单。身体上的痛苦大都是一经检查就能确定原因的,但是神经症就没有那么容易了。患了神经症找咨询师治疗的人,当咨询师问他这些症状是从何时起出现的,就会回答一个他认为是引发症状的可做契机的事件,他们觉得那就是使自己患上神经症的原因。过去的事件若能成为神经症引发之原因,那么,除非我们回到过去解决原因,否则是无法治好神经症的。然而,不同于给孩子带来痛苦的针,我们很难说过去的经历与现在的问题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为有相同经历,并不能代表我们的现在因此而变得相同。
    教师和父母遇到孩子做出问题行为时,总会不由自主地想从遗传因子、生育经历、家庭环境等因素上找理由。你要知道就算用那些因素正确解释出了孩子现在的问题行为,那些只能说明现状,却对现状的改善或改变毫无帮助。
    将过去的经历当作“真正原因”来说明现在的问题,这并不属于心理学主题。的确,是有必要找到“真正原因”。但是,如果弄错了探求考察方向,那么,心理学就会变成无用之物。
    寻找那些会给人带来psychological trauma(心理创伤)的经历、以及这些经历给当事人留下的影响和痕迹或者是研究和分析被遗传的能力等主题,都是属于生理学、生物学范畴的,而不是心理学范畴。那什么才是心理学主题,什么才是类似弄哭孩子的那根针一样的“真正原因”呢?孩子不停止哭泣时,我们只需找到成为其原因的针即可。然而对于人的言行举止,要想找出真正的原因,绝非易事。
    苏格拉底悖论(Socratic paradox)
    著名的苏格拉底悖论(Socratic paradox)有一个命题,即“无人自愿作恶”。(柏拉图的《美诺篇》)对于这一点,自然有很多人提出反驳,如做出不正当行为的人、杀人犯又如何解释?实际上我们还是能找到自愿作恶的实例。即使是那些伸张正义者,或许也不是出于自愿,并非发自内心地做出正义之事。如果上天给你一个机会,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做不正行为,或许他们也会干出不当行为。
    有一个著名故事,叫利底亚人牧羊人裘格斯的戒指。(柏拉图的《理想国》)大雨滂沱的某一天,还发生了地震。大地裂开了一个洞。裘格斯钻进洞里,发现里面有一具裸体尸体。尸体的手指上戴着一个黄金戒指。裘格斯拔下戒指,钻出了洞。
    未过多久,他发现只要将戒心转向掌心便可隐身,转向外侧便会现身。裘格斯靠戒指的神奇魔力和自己侍奉的利底亚王妃私通,和她共谋杀掉了国王,夺取了王位。
    Glaucon(格老孔)举了裘格斯戒指为例说道,这世上还会有人明明戴着这种魔力戒指、却还能继续主持正义、坚决不拿别人东西吗?世上还会存在如此意志坚定如钢铁的人吗?根本就不可能。想想这些例子,你还能说“无人自愿作恶”吗?不能。
    不过,话又说回来,会有人明知是恶还会自愿作恶吗?如果知道作恶会给自己带来坏处,应该不会动这种念头吧。并不是自愿作恶,而是以为这么做会有利于自己才这么做的,然而事与愿违,这个行为给自己带来了不利的结果,变成了恶。就这么简单。
    “无人自愿作恶”,等于“任何人都想行善”。善,即为“对己有利”。因此,“无人自愿作恶”也可以解释为谁也不希望不利于自己的事,谁都希望做事有利于自己。这是理所当然的,根本不是什么悖论。只是,对于何为“善”,总会有人做出错误的判断。但是,“任何人都求善”这一点却是不争的事实。
    所有人都想要幸福
    受害者,只要是还未脱离受害状态,那么就得继续受难。苏格拉底称受难之人为不幸之人,称没人喜欢陷入困境、落入不幸中。[柏拉图《美诺篇》)不愿意陷入不幸,换句话说,“所有人都想要幸福”(柏拉图《Euthydemos》(对话篇)]。
    问题是,“所有人都想要幸福”这一论点到了现代,有时候会遭到反驳。会有人跳出来质问你,“是谁跟你说人家想要幸福了?!”这种人连嘴上谈论“幸福”两个字都嫌丢人。如今这个时代,谁也无法预测会发生什么事情。著名企业会倒闭,上了名校进了好公司,也不一定就能过上幸福人生。遇上灾难、事故,还会一瞬间失去所有。
    那活在这个时代的我们,还能获得幸福吗?前面那个主张自己不想要幸福的人,大概是对通俗意义上的幸福不感兴趣吧。谁也不希望自己落入不幸。谁都想要幸福。即便如此,事实上我们还是过得不幸,未能获得幸福。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苏格拉底说过,一国独裁者拥有强大力量,但凡有利于自己的事情,都会命人去做。但是,一件都不是他真正所希望的。[柏拉图的《高尔吉亚篇(Gorgias)》]斩人头、将其驱逐出境、没收他人财产—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他们认为这些有利于自己,如果认为是不利于自己的,应该不会这么做。他的确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和决定去做了这些事情,但是,如果结果是不利于他自己的,那么,从结论上来讲,他所做的其实不是他内心所希望的。
    我们说“所有人都在求善”,但是至于何为善、何为幸福这个问题,每个人的想法都不一样。人们有时会选错实现“善=幸福”的必要手段。以为是“善”而行的,结果发现并非“善”,这种情况很常见。如果你现在过得并不幸福,一定是因为你在“何为善”这个问题上做出了错误判断而导致的。
    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原因”论
    苏格拉底以“给年轻人造成危害”的罪名被判死刑。直到死刑执行之日,一直都被监禁在监狱里。当时,被判死刑后偷偷逃亡到国外的情况其实并不少见。苏格拉底的弟子们纷纷劝他逃狱,但是他却以腿肌肉伸缩自如、弯腿正常、可待在监狱内为理由选择留下。苏格拉底并不满足于这个解释,他还说,如果自己不具备骨骼结构、肌肉收缩状态等身体条件,那么或许就无法留在监狱里。但是,这些身体条件也只是“副原因”(synaition, sine qua non),当然要是“没有这个”,原因也“无法”作为原因来发挥作用,因此“副原因”可以说是必要条件——但即便如此,它也不是“真正的原因”。(柏拉图的《斐多篇》)“真正的原因”是“善”,即对于留在监狱这件事,雅典人尤其是苏格拉底认为是“善”,相反,如果他认为逃狱才是“善”、是最佳答案的话,那么即使在相同的身体条件下,也会选择迅速离开监狱了吧。(柏拉图的《克里托篇》)
    柏拉图只考虑了“真正的原因”和“副原因”,但是亚里士多德却以雕刻为例子,将原因分成了如下四个种类。(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
    首先,如果没有青铜、大理石、黏土,雕像就不可能存在。此时,青铜、大理石、黏土为雕像的“质料(hyle)因”(从何而形成)。其次,便是“形式(eidos)因”(为何物)。也就是说雕刻表示什么。雕刻家在雕刻雕像时,形象已经在他内心形成。他知道自己想要做什么。最后,是“动力因(efficient cause)”(动之始源)。如父亲是孩子的始源一般,雕刻家就是雕刻的动力因。
    除了这些原因以外,亚里士多德还考虑一个,即“目的因”(是为何而成立的)。大自然有很多东西可以作为雕刻材料,也有怀揣各种创意的雕刻家。但是,如果雕刻家没有想创作雕塑的意愿,那么雕刻本身就不可能诞生。雕刻家一定是出于某种目的,比如,为了让自己开心或出售而进行雕刻。
    苏格拉底留在监狱里的“真正原因”,就是亚里士多德所说的“目的因”。结合苏格拉底的例子来讲,苏格拉底留在监狱并非身体状况使然,“真正原因”即是“善”,也就是说,他做了判断,认为留在监狱里是对他的“善(好)”,这个判断便是他的行动之“目的”。
    阿德勒的“原因”论
    阿德勒也一样,对于一个行动他会提问“为什么”,此时他选择“原因”(cause)这个单词来表达“为什么”。请注意,该单词在此处并非指代“严密的物理学、科学意义上的因果律”。(《儿童教育心理学》)我们并不是在讲,先有了一个“原因”,从而导致被称为问题的行动发生。阿德勒通过提出“为什么”,试图找到行动之“目的”。他并不是在问“从哪里”(whence)而是在问“往哪里”(whither)。阿德勒所说的“原因”,正是柏拉图所说的“真正原因”、亚里士多德四个原因中的“目的因”。
    比如,孩子被宠坏了,我们不能说母亲就是其原因。的确,母亲是“动力因”,如果没有宠孩子的母亲,自然也不会出现被宠坏的孩子。但是,一个习惯宠孩子的母亲养大的孩子就一定会成为被宠坏的孩子吗?并不是。孩子受宠时,他会把它当成是对自己的“好”,也就是说把被宠当成“对己有利”。阿德勒认为,孩子要变成一个“被宠坏的孩子”的目的,是由孩子自己的“创造力”(creative power、自由意志)所创造出来的。(《个体心理学讲义》)也就是说,在选择被宠之前所发生的事情和外部表象,都只是“副原因”,而非“真正原因”。
    所谓外部表象,就是类似于哥哥姐姐有了弟弟妹妹这种。通常这种情况下,会发生之前一直都很正常的哥哥姐姐突然变得不听话,变成问题孩子让父母头疼的意外情况。阿德勒用“被夺走王位”这一表达来说明这件事。假设没有妹妹出生的话,哥哥或许不会变成一个问题孩子,但不能说因为有妹妹出生了,哥哥就一定会变成问题孩子。石头必然会以一定速度向一定方向掉落,但是这种严密的因果律理论显然不适用于心理上的“降级”现象。(《儿童教育心理学》)
    阿德勒的心理学不是“所有(被赋予了什么)”心理学,而是“使用(如何使用被赋予的东西)”心理学。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并不是直接由人的处境所决定。尤其是遗传因子方面,有的人关注被赋予了什么,主张自己的能力是天生有限的,然而,阿德勒主张“重要的不是被赋予了什么,而是如何使用被赋予的东西”。(《神经症人格是如何形成的》)
    目的论
    综上所述,根据“人是以‘善’为目标,这也是行动之目的”的观点分析人的行动和症状,这种研究方法,我们称之为“目的论”。
    阿德勒在教育、临床等领域广泛应用和实践了目的论。目的论自古希腊时代,就一直被当作一个问题来对待。倒不是说阿德勒完全没有涉及柏拉图的“副原因”、亚里士多德的目的因以外的其他原因、即质料因、形式因、动力因等。只是,阿德勒认为,“目的”才是主要的原因,而其他原因都是从属于目的的。比如,大脑、器官的生理、生化学领域上的状态和变化是心身疾病(PsychosomaticDisease)的质料因,但是如果从目的论的立场来考虑,这些并不会马上就引起各种症状(cause)。(Shulman,Essays in Schizophrenia)
    阿德勒在他的著作中举的案例并不是神经症,而是综合失调症或抑郁症等精神疾病,也包括心身疾病。阿德勒那个时代,还没人经历过大脑的某种变化而引起的精神疾病案件。阿德勒的女儿、亚历山德拉·阿德勒(Alexandra Adler)是一名精神科医生,她说如果父亲知道药物疗法的话,肯定会接受的,还称父亲“不管对什么东西,都是保持着开放开明的态度”。(Manaster et al。 eds。, Alfred Adler: As We Remember Him)
    那么阿德勒如果还活着,会全面依赖药物疗法吗?应该不会。的确,大脑如果发生什么病症,身体就会麻痹或失语不会讲话等现象发生。比如,明明想动手,但是如果手麻痹了或受到束缚,就没有动弹。但是,决定动手这一运动之目标的是我自己。我与大脑是独立分开的,是我在使用大脑,并不是大脑在使用我。大脑虽然是最重要的工具,但是人在行动时,并不是靠大脑来决定目标,心的起源并不是大脑,不是大脑在支配心。
    我在五十岁时曾经因为心肌梗死而倒下,在生死边界徘徊过。幸好,保住了这条命。得救后,很快就开始了心脏康复练习。这些或许对很多人来说较为陌生。所谓心脏康复练习就是指,如果行动太猛或太突然,极有可能导致血管壁破裂,因此要慢慢增加走路的距离,逐渐恢复到原来的生活状态。健康的时候走路不会有任何痛苦,然而,发病后很容易感到呼吸困难走不动路。不过我还是努力做了康复练习,不管一步还是两步努力向前方迈步,因为是我自己判断这样做就是对我的“善”后,我的意志就会促使我的身体尽量克服困难,达到再次走路的目的。
    神经症、精神疾病等症状,基本上也和这个类似。我之所以想现在动手指,是因为我抱着某种目的。比如,当人感到空腹时,就会向眼前的食物伸出手。但这并不是因为感到空腹才做出的行为。即使空腹,若需要控制食物时,我们就会下决心不进食。扔出的石子必定会落下,我们能计算和预测出整个落下路线。但是人的行动并不是如石子的运动般既定的,它有可能会从既定行动计划中脱离、变更。
    目的论是阿德勒整个观点形成的基础。从目的论的角度去研究神经症、精神疾病等症状时,大脑、器官的生理、生化学状态和变化并不会立即引起相关症状。(Shulman,Essays in Schizophrenia)是病人先有了某种需求,再由他自己创造出了这些症状。这种需求,正是引发症状之“目的”。只要这种需求还在,那么即便我们靠药物、催眠疗法等治好了眼前的症状,肯定还会出现其他新的症状。比如,说自己为偏头痛而痛苦的人,靠药物消除了头痛后,或许就会出现失眠问题。神经症患者,往往以奇迹般的速度治好一个症状,同时,又毫无征兆地立即获得新的症状。症状,与其说是“发生”,倒不如说是病人靠自己的自由意愿去创造出来的。[《有关人生之意义的心理学(上)》]
    使用感情
    并不是感情在支配我们,而是,人为了某种目的而使用感情。
    英语中表示“激情、激怒、热情”的单词passion,它的源语拉丁语“patior”具有“蒙受、承受”的含义。通常,人们认为passion是一种被动的情绪,很难抗拒。但是,被称为“使用的心理学”的阿德勒心理学却认为,人并不会被感情、激情所支配,而是,人在使用这些感情。感情是靠意志(at will)出现、抑或消失的。[《有关人生之意义的心理(上)》]
    设想一下,在一家咖啡厅,服务员不小心洒了咖啡后,衣服被弄脏的客人勃然大怒的场景。服务员洒了咖啡和衣服被弄脏的客人大发雷霆这两件事几乎是前后连续发生的,看似两者之间有因果关系。但是,发生同样状况时,衣服被弄脏的人未必每次都会发怒。比如,洒了咖啡的服务员是一个年轻貌美的女服务员,或许客人就在一瞬间做了一个判断,对一个劲低头认错的服务员,微笑着说“没关系”。之所以发怒,是因为他要向对方传递某种讯息,想要促使对方接受自己的某种要求,为了这个目的才选择了生气发怒。实际上,大声责骂的话,服务员接受客人要求的可能性也会有所提高吧。
    阿兰讲完本章开头介绍过的哭闹的孩子的故事后,继续举了一个例子,这是被送给亚历山大大帝的名马比赛佛勒斯的故事。一开始,任何驯养师都没能成功骑上比赛佛勒斯。如果是一般人,肯定把比赛佛勒斯当成了脾气暴躁的马了。但是亚历山大大帝却用心去观察和研究,还真发现了“针”。他发现比赛佛勒斯害怕自己的影子。它看到影子就会跳起来,这一跳,影子也会跟着它蹦起来,比赛佛勒斯会因此受到更大的惊吓。按照阿德勒的说法,对于比赛佛勒斯的行为,我们能找出其目的所在,即比赛佛勒斯是为了逃离不明真相的影子而蹦跳狂奔的。
    发现这个原因后,亚历山大大帝就把比赛佛勒斯的鼻子面向太阳,让它保持这个角度不变,这样不仅使比赛佛勒斯安下心来,也让它感到了疲倦。比赛佛勒斯并不知晓自己为何暴跳。
    我们所需要的并不是分析人的性格、调查过去发生的事情,就像比赛佛勒斯这个例子,重要的是要明确比赛佛勒斯自己都不知情的处境是什么、让它明白自己该做什么。换句话来讲,我们要找到无意识的行动、症状之目的。唯有这样,才可能改善现状,解决问题。
    解决自由意志
    相对于目的论而言,“原因论”指的是根据某种原因来解释行动、症状。前面我们已经提到过,阿德勒认为人是靠“创造力”(自由意志)来创造目的的。人的行为,并不能全靠原因来说明和解释。看上去似乎是出于自由意志选择的行为,其实并没有查清其真正原因,本来想把所有归于必然性,无奈自由意志实在是太理所应当且鲜艳生动。
    有一个叫伊壁鸠鲁(Epikouros)的哲学家,是从亚里士多德时代过了半世纪后才出现的。作为一个原子论者,他为了解救自由意志,称原子本来是在虚空间按照必然规则进行直线运动的,偶尔也会发生脱轨的情况。
    伊壁鸠鲁引进了“脱轨”这个概念,认可了原子必然性运动中的例外。但是,为了解救自由意志,而去认可脱轨现象,要是从体系的一贯性来考虑,不得不说是一种破绽。不可否认,脱轨的概念,让人觉得多余、不自然。
    但是,伊壁鸠鲁不顾让体系的一贯性遭受破绽的危险,依然用脱轨的形式去认可自由意志的存在,这件事本身却是很值得关注。包括大脑在内的人体有时候会夺取人的意志,但是人的自由意志肯定会脱离原因,逃脱掉。
    内发的事情
    石头只会向下运动,而人的行动并不会只选择一种。
    “人的行动均由目标决定。人活着,肯定是出于某种目标或目的做出某种行为或者判断自己的立场。如果脑子里没有一定的目标,就无法思考也无法着手做事。”(《性格心理学》)
    目的一定是在采取行动之前发生的。而该目的又是靠自由意志来选择的,并不是欲望、感情从身后推了人一把。肯定是人自己决定目标,向它走去。
    “在画一条直线时,如果看不到目标,就无法画到终点。只靠欲望,是画不出任何线条的。也就是说,在制定目标之前,人是寸步难行的。一定要提前设想将来,才能向前迈进。”(《难教育的孩子们》)
    要画线必须要看到目标,不过,最首要的还是要有画这条线的决心、要这么做的行动之“必然性”。(MENSCHENKENNTNIS/中文:理解人类本性)
    如果没有下决心要画线,人就不会画画。画这个行为,是出自目的才会采取的。即使其他所有原因都具备了,如果没有为什么要画画的目的,那么画家根本就不会动手画画。
    在此,阿德勒用了一个词汇,“必然性”(Notwendigkeit)。这不是指石子掉落运动这一类的必然性。名叫Frantz Kaps(译者注:音译)的年轻人为了得到赖内·马利亚·里尔克对自己写的诗的评价,便把作品寄给了里尔克。里尔克劝他说,今后不要去求别人做什么评价或批评,写诗一定是当你到了“非写不可”的状态时才写的。写诗的人好奇世人对自己作品的评价,这是很正常的。拿着自己的诗和别人的做比较。将诗寄给出版社,遭到编辑的拒绝就会感到不安。里尔克劝对方不要做这种事情。
    他让Kaps扣心自问,“是否非写不可”。如果答案是“非写不可”,那么就根据“必然性”(Notwendigkeit)计划自己的生活。“我非写不可”(Ich mu? schreiben),此时的mu?,意指发自内心地写(Briefe an einem jungen Dichter)。
    作为“善”的目的
    阿德勒创立的“个体心理学”(Individualpsychologie, individual psychology)中,作为原语使用的“个人(的)”(individual)是无法分割物(individuum)。个体心理学认为人是“无法分割的整体”,将其看作统一的物体。反对一切二元论,也反对以心和身体、感情和理性、意识和无意识来区分人。
    如果从一元论角度去分析人的行为,就不会认为人的内心同时存在两个矛盾的欲望、人因为不知该如何选择而纠结。
    比如,“为了减肥不吃零食,但是看到眼前的饼干,纠结了半天要不要吃,最终还是吃掉了”。这个叙述是不正确的。你要是想“最终还是吃掉了”“输给食欲了”,听起来像是本来不愿意吃的,但结果还是吃掉了,减肥还吃了零食的行为就不会受到追究。你会觉得在他吃掉的那一瞬间,吃这个行为对这个人来讲是“善”(为他好)。不管怎么判断和分析,那一刻对那个人来讲是一种“善”。
    问题是,但凡想要的就一定是善吗?吃掉眼前的食物——这个行为对减肥中的人来讲,并不是善。对于一个因病情需要须控制进食量的人来讲,因为饿了就想吃多少吃多少,这并不是善。即便如此,还伸手拿零食,是因为他在那个时刻做出了判断,认为吃就是对自己的“善”。无论判断是否正确,一旦判断为“善”,人就会做出行动。我们可以说此时的善就是行动之目的。
    他在纠结吃还是不吃,其实是因为他其实不知道不可以吃。吃掉了这个零食,分明对减肥这一状况来讲是一个错误的判断,之所以做出了错误判断,只是因为他不知道减肥对他来讲是善、是好事。
    阿德勒认为关于意识和无意识,无意识不是从意识剥离出来的独立的行为,只是未被察觉到、未被理解而已。意识和无意识乍一看似乎是矛盾的,但其实是“一个统一实体的两个相辅相成的部分”。(《神经症人格是如何形成的》)
    把人看成是如此不可分的整体,等于我们并不认为“人遇到有两个以上的选项时,会因不知选哪一个、无法做出判断而纠结、矛盾”。同时,也不承认“人身上会出现乖离现象,如人的一部分想要做这种事而其他部分则不同意”的现象。
    柏拉图也把这种明知故“不为”、感情支配人的行为等情况称为“akrateia”。是指“无力”抵抗感情等的现象。常被翻译成“无抑制”或“意志薄弱”。柏拉图和阿德勒一样,不认可这个akrateia。比如,人们常说的“不由自主地发火”是不可能的。不可能是因为他被感情支配,身上的理性、知识便失去了相应的力量。
    如果,人真的清楚什么是善的话,绝对不会受到感情支配。如果他被感情左右了,那么至少那个时候,他认为被感情左右才是对他的“善”。即应该这样做,但是他做不到。不是说他明知应该做而做不到,其实他并不知道那件事应该做、而且做才是对他的善。
    人的行动皆由本能支配,有了这个理论,人被剥夺了“尊严”。阿德勒替人找回了这一尊严。阿德勒之子、精神科医生Kurt Adler如是说。(霍夫曼《阿德勒的一生》)(译者注:该书与著者名为音译、直译)
    不只是本能,人的行动并不是由感情来支配的。决定你将来人生的,并不是过去的经历、父母的教育。如果这些因素能够决定人生的话,那岂不是今后的将来都能预测到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