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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章
    有一天,海有余发现那个小怪物不见了,他问伤得快残废的方问天:“那个小怪物去哪里了,你是不是又偷偷把她的绳子解开了?”
    方问天伤得很重,那个小怪物又来历不明,海有余为保安全,把她绑了起来。
    “我不知道啊,我没出去。”方问天心虚地移开了视线。
    海有余严肃地质问:“别装,我看到她咬了一口吐掉的果子了,你是不是又给她吃果子了,那是我给你找的,你管那个小怪物干嘛,谁知道她是什么鬼东西。”
    “可是,看起来挺可爱的啊,如果不看尾巴的话,看起来就和普通小孩差不多。”方问天那个时候还很年轻,年轻人总归是心热的,对着一个外表如此可爱的小动物,难免有恻隐之心。
    “离那个小怪物远一点。”海有余警告完,一瘸一拐地去外面杀兔子。
    这个岛上可能从没有人来过,一只只动物都笨得要死,他跛着腿都能抓到。
    太阳快下山的时候,他看到那个小怪物回来了,光着屁股(这真是黑历史)抓着一条活蹦乱跳的鱼,嘴巴里还塞了一条,尾巴一翘一翘的,正好奇地看着他翻烤的兔子。
    “果然是怪物。”海有余心里嘀咕了一声,有点犯怵。
    哪有小孩子那么一点点不喝奶不吃果子要吃生鱼的,肯定是什么变异的品种。
    小怪物好奇地凑到旁边看,海有余烤完兔子,看着她那眨巴眨巴的大眼睛,不忍心,分了她一块肉吃。
    她嚼着嚼着,吞进去了,然后把自己的鱼递给他。
    “你还是有点用的啊。”海有余收下了鱼。
    然后她急了,把鱼抢回来丢进火堆里,鱼顿时被火焰烧了个焦透,她傻眼了,哇一声哭了。
    海有余:“……”原来是要他帮忙烤鱼吗?
    后来海有余发现,她不是不吃果子,是必须吃饱了鱼才愿意啃两口果子,酸的不行,一定要甜的才吃,不然就会把渣渣吐到他脸上。
    但捕鱼真是一把好手,他亲眼看着她走进海里,水都淹没了脑袋,过了会儿浮上来,嘴巴里咬着小一点儿的鱼,手里抱了一条大一点的鱼,屁股后面的尾巴一摇一摇就游了回来。
    用现在的话说,三观都裂了。
    考虑到方问天现在半身不遂,他受了伤不能下海,于是海有余暂时和小怪物达成了合作,小怪物负责捕鱼,他负责烤,这样一来,连去打猎抓兔子都省了。
    就是鱼肉刺多肉少,吃起来没有兔子过瘾。
    为了补充营养,海有余去树上掏鸟蛋。
    小怪物目睹过一次,然后有样学样,爬上树去摸鸟蛋,可她不像海有余那样老老实实爬下来,喜欢从树上跳下来。
    第一次吓得海有余丢掉拐杖扑过去把她接住了,心脏都快从喉咙里跳出来了,她还恍然不觉,咯咯乱笑,又爬回树上再来一次信仰之跃。
    海有余:“……”我有一句脏话一定要讲。
    拄着拐杖出来的方问天围观了一会儿,幽幽地说:“我说,女孩子一天到晚光着跑不大好吧。”
    “女孩子?”海有余看了一眼光屁股趴在草地上的小怪物,惊呆了,“好像……看起来真的是个丫头啊。”
    “噗噗。”小丫头对他吐了一个超级大的泡泡。
    海有余陷入了沉思。
    海百合:“……方叔叔给我的名片我放哪里了,我要认他做爸爸!”
    海有余当做没听见。
    怎么说呢,自从发觉这个小怪物是个小丫头之后,海有余对她的态度就开始有微妙的变化了,比起臭小子,他更喜欢姑娘,以前也想过,等改行了,找一份稳定的工作,找个漂亮的老婆,生个漂亮的闺女。
    他会把她打扮成小公举,每天送她上下学,如果有混小子敢觊觎他家闺女,就要他们好看!这样的生活,想想都很美。
    虽然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实现。
    眼前这个小丫头虽然长了个怪尾巴,但……挺可爱的。
    慈父心爆发的结果就是小怪物进化成了小丫头,有了用绷带绑成的尿不湿,海有余还给她抓了一只小兔子玩儿。
    最后小兔子被她摔死挂在树枝上等晚上烤来吃。
    海有余对此很忧虑,正常的小姑娘看见毛茸茸的小兔子不是应该好喜欢然后不让他吃非要养吗?为什么这只是干脆利落弄死了等剥皮?
    现实与想象区别也太大了。
    “普利普利。”小丫头催他,快烤兔子,别发傻。
    “普利是什么东西?”海有余随口说,“叫爸爸。”
    小丫头蹲在他腿边,乖乖喊:“papa。”
    海有余:“……嗯,乖。”
    大概就是那个时候开始,海有余开始有老妈子心态:“我让你下去抓条鱼就上来,你怎么下去那么久?我还以为你淹死了呢!”
    “papa,鱼!”只掌握了个位数词汇的小丫头抱着一条比她人还大的鱼献宝。
    海有余憋回了一口恶气。
    “下来!太高了!万一摔下来……该死不许跳!”
    “跳!”依然只听懂了一个词的小丫头从十几米高的树上跳下来,嗯,信仰之跃,完美落地。
    海有余捂住胸口:“妈的心脏病都要犯了。”
    就这么被“折磨”了一个多月以后,他们看到了路过的渔船,被救了起来。
    海有余用外套包着小丫头不让动,她也乖巧,就是看见鱼都要流口水:“papa,鱼!”
    看到那么一个漂亮的小丫头,原本还对他们警惕的渔民放松下来,还给她送了一条烤鱼,海有余戳戳她:“说谢谢。”
    “啦啦。”好吧,她暂时发不出thank的音。
    渔民问他们从哪里来,要去哪里,怎么会落到荒岛上的,海有余借着小丫头的掩护,说是来旅游的,结果游艇坏了,幸亏漂到了岛上,不然就是脱水晒死的命。
    渔民把他们放到了港口,接着,他们将面临一生中最为重要的决定。
    两个人住着海边廉价的小旅馆,海有余终于能给小丫头买上一身能遮羞的衣服,看着她趴在枕头上呼呼大睡的样子,他几乎是顷刻间就有了决定:“小方,你有非报不可的仇,你回去吧,我本来就打算干完这一票收手,我不回去了,就当我死了。”
    “那我也不回去了。”方问天说,“我想过了,这次是运气好捡回一条命,下次呢,我要是死了还没能报仇,太冤枉了,不干了。”
    海有余:“……你的剧本是不是拿错了,不是哈姆雷特的吗?”复仇的剧本不是应该至死方休吗,为什么到方问天这里就那么不干了?
    “我本来就没多恨他,只是不想着报仇,人生没有意义,我和那个女人也没多少感情,我是保姆带大的。”方问天淡淡说,“她一天到晚忙着争宠,我根本见不了她几面,而且我生下来身体就不算好,比不过其他孩子,帮不上她的忙,她就更不喜欢我了。”
    海有余安慰他:“那也挺好,那你跟我一起走吧。”
    “去哪里?”
    “瑞士。”
    改换身份,改变容貌,这是退圈的第一步,庆幸那是一个指纹和dna都不怎么发达的年代,比现在容易多了。
    唯一的意外是,多了一个小丫头片子。
    身份还好说,可以回头上户口,关键是那尾巴怎么办。
    海有余和方问天都认为必须割掉她的尾巴,才能让她像正常人一样生活,不然的话,万一被原来的雇主找到,说不定要抓回去做实验。
    所以哪怕心痛,哪怕愧疚,海有余还是亲自动手割掉了她的尾巴。
    期间出过不少意外,比如麻醉剂没准备够第一次失败了,第二次加大剂量,用掉了堪比一头大象的麻醉剂才把她放倒。
    割尾巴的过程还算顺利,方问天原本就是医学生,海有余也有相关知识,有惊无险地结束了。
    当然,小丫头醒来以后看见尾巴没了,拆了一间屋子,哭得震天响,那架势和哭倒长城的孟姜女也没差了。
    可没了就是没了,不管她怎么努力,断了的尾巴接不上了,她抱着尾巴一边哭一边嚎,海有余花样烧鱼都没能哄过来。
    说实话,他有一点后悔,那个时候他很自私地想把这个孩子留在身边,想养个闺女,所以选择给她剁了尾巴,后来看到她哭成那样,心里又很后悔,说不定把她放回大海才是最好的选择。
    为什么要强求呢?她或许本来就不是人类,为什么要强留在人类社会?
    所以趁着方问天不在,他开了一艘游艇,把她送到了海上:“丫头,听着,你要是想回去,现在就回去吧,如果你想跟着我,那你以后就是我亲闺女了。”
    “哇!”听不懂沉浸在断尾痛苦中的小丫头继续放声大哭。
    海有余把她抱了起来,轻轻放到了海里:“你走吧,别被那些人抓回去了。”
    “papa。”她抱住他的胳膊不撒手,“哇!!”
    海有余把胳膊伸出去,收回来,伸出去,又收回来,最后一咬牙:“行,那我们回家吃鱼。”
    “鱼……大鱼。”她抽抽搭搭地说,“尾巴,不吃。”
    海有余:“……知道了,尾巴不能吃,谁要吃你尾巴了真是的。”
    月色下,他开着游艇突突突返航,突然间,他想起来一件事:“得给你取个名字啊,小丫头,取什么名呢?”
    “鱼鱼!!”她嚷嚷,“尾巴尾巴!”
    “海鱼?”海有余拒绝,“不行不行,女孩子要取个好听的名字才行,我想想啊,百合吧。”
    他说,“百合花,又香又好看,能吃还能当药,关键是写起来容易啊,不管是汉字还是英文都好写,你上学以后会感谢我的。”
    于是,小怪物就这么从小丫头,变成了海百合。
    第156章 她的身世2
    养孩子绝对是一部血泪史,尤其是在两个雇佣兵刚刚隐退的时候,怕引人注目,不敢动用大笔的钱,也怕在人群中生活久了被老东家或者是最后一任雇主发现,所以他们最后选了一个比较安全的职业。
    渔民。
    他们买了一艘渔船,出海打渔,虽然日子很辛苦,买酒都要算钱,但每次看到小丫头噗通一声跳进海里又游回来那快乐的样子,海有余就觉得这个决定是值得的。
    或许从一开始,他选择在海边生活,就是为了让她能靠近一点大海。
    被剁了尾巴的小丫头并没有丧失神奇的能力,下海如同家常便饭,爱吃鱼一如往昔,除了饭量大一点之外没什么毛病。
    方问天拿了一本字典教她学说话,但她不乐意,一看课本就头疼,讲话也是单个单词往外蹦,方问天很担忧她的教育问题:“这样不行啊,会不会变成文盲?”
    “文盲就文盲,开心就好嘛。”海有余瞅着海百合又下水了,偷偷摸摸拿出一瓶酒来,“来,我们喝了,被她看见又要偷喝我的酒。”
    小时候的海百合好奇心旺盛,看什么都要尝一尝,汽油和酒也没放过,区别是前者尝过一次之后就不吃了,后者经常被偷喝。
    防火防盗防闺女,容易吗?
    现在想起来,多么值得怀念的生活啊。
    可惜只持续了没几年,倒不是海百合那边出了问题,是方问天,他出去买东西的时候和一个熟人撞见了。
    他的父亲失去了所有继承人,一直在寻找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