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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热情的匈奴人
    巨树的品质有保证,在滔天的洪水撞击在树干上时,云啸直是觉得树干只是颤抖了一下,没有丝毫要折断或者连根拔起的痕迹,看来腰围决定吨位是有道理的。
    倒霉的草原狼们在巨量的洪水面前像是一粒沙土,在洪流中连个泡都没冒便被吞没。
    桃花汛来的快,去的也快。一天过后,水流便平缓了下来。云啸收拾好背囊出溜到树下,不用担心狼的问题,现在恐怕方圆百里都没有一只狼存在。
    好吧,判断错误。草原的食肉动物不止有狼还有豹子,一位豹子妈妈正带着孩子遛弯,与刚刚下树的云啸不期而遇。母豹子很明显对云啸非常感兴趣,眼睛里甚至发出了绿莹莹的光芒。
    云啸放弃了重新上树的打算,豹子会爬树它们可不是依仗数量优势的犬科动物。
    母豹子用爪子扒拉开小猫一样的小豹子,慢跑着冲向云啸。一切与动物世界里面那么的相似,看来几千年来它们都没有怎么进化。
    双瞳列枪再一次喷出了火舌,在母豹子即将跃起的一刹那准确的轰击在了它的脑袋上。但云啸仍然被惯性趋势的豹子尸体撞出了几米远。豹子很重,云啸艰难的将母豹子推开。喘着粗气靠在树干上休息,家猫大小的小豹子欢快的跑了过来。十分奇怪的看着没有头的母亲,咿咿呀呀的叫着叼住了母亲身下的乃头。
    云啸有些不忍的扭过了头,人的内心都有一些柔软的东西,我们称之为人性。杀了人家的母亲,尽管是自卫。但一只家猫一般大小的豹子在草原上存活的几率几乎是零,动物世界经常有这样的演绎。云啸抱起了混身沾满了泥巴的小豹子,小心的用河水冲洗它的身体。
    它的毛皮居然是白色的,云啸不知道这是基因突变还是白化病。反正这只小豹子的皮毛是白色的,忽然理解了为什么它身上沾满了泥巴。如此引人注目的毛色自然不会在草原活得长久,这是与生俱来的本能还是其他的什么!
    “以后就叫你小白好了。”
    “怎么你还不满意,我杀了你妈妈就欠你一条命。以后我养活你,只要我有一口吃的绝对不会让你饿着。”
    “走吧,小白我带你去谋生。”
    洗的干干净净的小白非常的可爱,除了叫声几乎和家猫没有任何的区别,当然不是那只叫加菲的肥猫。
    背着背囊顺着河向南走,既然确定这一条是黄河,那么自己所在的地方自然便是富庶的河套地区。黄河九曲唯富一套,河套地区是出了名的水草丰美之地。云啸以前多次来过,至今还对这里热情好客的牧民念念不忘。
    来到牧区鲜有不喝多的,敬天敬地之后大腕的马奶酒是对客人最好的招待。
    看见远处奔来的两匹骏马,再看马上穿着皮袍子的人,云啸觉得自己好像闻到了手扒羊肉的味道。
    真的很热情,看看上来就送了根绳子。呃,好像不是送的是套上的。这是草原上十分普遍的套马杆,云啸自然认得,他还见人拿这东西套过马。
    一个青年和一个年约四十许人的虬须汉子快乐的大声说着什么。云啸可以确定,他们说的不是蒙古语。那青年上前一俯身便抓起了云啸的脖领子,将云啸按在马背上唱着歌便开始跑。
    完全不理会云啸在马背上被颠的七荤八素,黄疸水都吐了出来。
    这他娘的不像是蒙古牧民啊,现在草原上骑马的不多了,除了游客大多牧民都换摩托车。这俩家伙是哪里来的,偷渡客?
    颠簸终于停止了,云啸的一条小命已经剩下了半条。这是一个典型的牧民家庭,毡房、羊圈、马厩、猎狗一样不缺。可就是哪里不对头,总觉得好像差了点什么。
    一个穿着皮袍的老汉正在喂马,见自由落体摔在地上还在发愣的云啸,赶忙上前来搀扶。
    “娃子,你是被抓来的?哎,可怜呐这么点个岁数就被抓到这里来。”老汉一口的秦腔,说的是正宗的三秦口音。
    “这是哪咧?”云啸张嘴问道。
    “关中娃子?你咋跑河套来了。”
    “呃……”云啸终于找到哪里不对了,面前的老汉居然穿着一身古代的袍子。究竟是唐代的还是汉代的说不清楚,反正是古代的。现在的牧民没人这么穿。
    “这是哪?”
    “这是匈奴左大都尉的辖区,这里每家每户都有被抓来的汉人。孩子既然到了这里,就听话。不要生出逃走的念头,逃走的人不是喂了狼就是被抓回来喂了狗,听见没有。”老汉善意的提醒道。
    “匈奴!老子穿越了。”云啸不禁抬头又看了看湛蓝的天空,这样的天空根本就不是工业时代的产物,只不过摸了一下石头而已,这就穿越了两千多年,看来这次是真扯着了蛋。
    “大爷,现在是皇帝是谁?”
    “呀,这娃子莫非是摔傻了。老汉被抓来的时候,大汉文皇帝刚刚过世,如今也不知道过了几年现在的皇帝是谁,老汉也不知道。在这个鬼地方,就不要奢望活着回去了。”
    大汉文皇帝,那么接下来就是汉景帝。那么自己是在汉景帝的年代,接下来便是大名鼎鼎的汉武帝刘彻。天呐,自己怎么穿越来到了这么一个年月。
    无论如何还是知道了自己所处的年代,还好是在地球上。如果是都教授他们家,自己这不会特异功能的菜鸟可是有大苦头吃。
    正在懵懵懂懂的看着这个几千年前的世界,一条鞭子带着哨声抽到了云啸的身上。轮鞭子的小子非常的有技巧,辫梢狠狠的甩在了云啸的后背。一看就是经常使鞭子的好手,云啸从自己的幻象中惊醒了过来。愤怒的瞪着抽自己的半大小子,这小子上身穿了一件迷彩服衣服。云啸差一点就以为那老汉在忽悠自己,不过定睛一看原来是自己的衣服。看来这小子已经翻检过自己的背囊,因为他的老爸正在抖落云啸的睡袋。
    老汉想过来说什么,可话还没有出口那条毒蛇一样的鞭子便甩在了老汉的脸上,鲜血顿时从老汉的指缝中流了出来。
    匈奴小子长的非常的壮实,留着后世流行的阿福头,皮袍子外面还套了一件迷彩服。这一身混搭十分的类似后世的嘻哈风格,或者说喜欢嘻哈的人们借鉴了匈奴风格,谁又说得准。
    云啸很愤怒,长这么大都没让人用皮鞭抽过,想当年他爹也只不过用棒子。
    也许是草原民族杀戮的本能,抓云啸回来的匈奴汉子对双瞳列枪非常的好奇。翻来覆去的鼓捣,已经有一些成果。因为云啸看见他的手已经在试图勾动扳机。
    呃……云啸在考虑是否告诉他枪口不能对着自己,尤其是头。因为枪膛里面已经装了子弹。至于保险,老旧的双瞳列枪根本就没那个装置。
    “哄”匈奴小子立刻趴在地上,刚才还在凶恶吠叫的猎狗夹着尾巴钻到了草堆底下。
    匈奴汉子死的非常难看,因为云啸清楚的看见在勾动扳机的一刹那,他的眼睛正对着枪口向里面看,似乎是想琢磨枪管里面究竟有什么。匈奴汉子的头不见了绝大部分,脖子上边诡异的只剩下了一个下巴,上面还有几颗有些发黄的牙齿。看来这家伙不经常的刷牙。
    不作死就不会死的很难看————郭德纲。
    云啸认同了郭德纲先生的名人名言,活生生的例子就摆在自己的眼前。
    来不及过分佩服老郭,云啸紧跑几步冲上去拾起地上的双瞳列枪。没有丝毫犹豫的抬手就给了冲出帐篷的那个老匈奴人一枪。云啸不相信他这么着急的跑出来是请自己吃手扒羊肉,十有*干掉自己才是真的,因为他手里拎着刀。
    年老的匈奴人壮硕的胸口被射入了数十颗钢珠,皮袍子很明显不附带防弹功能。老人家甚至都没来得及哼一声便仰头倒下,股股的鲜血迅速染满了脚下的草皮。
    刚刚还耀武扬威的匈奴小子,此时趴在地上身下的草皮也湿了一片。看来他只继承了先祖的欺软怕硬,而没有继承祖上的勇武,否则以云啸现在的废材体格,他可以顺利的将云啸掐死。
    云啸以最快的速度完成褪膛,装弹等一系列动作。用枪口对着匈奴小子,只要他有任何的异动云啸便会毫不犹豫的开枪。
    事实上云啸没有毫不犹豫的机会,因为一柄切草的大铡刀已经带着呼啸的风声砍断了这个匈奴少年的脖子,一股血箭窜出了几米远,染红了好大一片的草皮。
    “小子,除恶务尽。这个时候容不得心慈面软,如果要是让他跑了,咱们都得玩完。”脸上满是鲜血的老汉拎着铡刀对云啸说道,尚在流血的脸上一片的狰狞。
    来不及收拾,远处已经有五个黑点急速的飞驰了过来。
    老兵将铡刀横在胸前,凛然的气势让云啸有些吃惊。马上的骑士很明显也发现了这里的不对头,按照以往的经验这家的主人此时早就应该跑出来迎接自己。
    招待路过的客人,这可是草原的规矩,更何况这里是自己的封地。
    骑士们拔出了刀,因为他们已经看见了尸体和老汉手上带血的铡刀。一定是这些该死的汉人奴隶杀死了自己的主人,这样的事情以前在草原经常发生,不过自打汉人奴隶见识过处死他们的方法之后,这样的事情已经好多年没有发生。
    已经很近了,他们没有用弓箭。要用草原的方式处死这些敢于弑主的汉人奴隶,来保证未来不会发生同样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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