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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当年白衣比天高
    唐守礼猛然刺出,大龙雀破空而来,暗室之中只见得一团光华如银牡丹陡然绽放,如出水之芙蓉,雍容而清冽,剑柄上的宝石如日月星辰,闪烁深邃光芒,剑刃就像壁立千丈的断崖一般崇高巍峨!
    曾经,熊周以为这个世界上根本就不会有能够让逍遥子心动的东西,直到他看到那老头儿半夜三更偷偷起来擦拭这柄大龙雀,他才知道,逍遥子有多么的喜欢这柄剑。
    他一直背着大龙雀,却只用夜雨来杀人,他曾经告诉过熊周,这柄大龙雀已经二十多年没有沾染过鲜血,最近的一次染血,是被人用来割下前朝皇太子的人头。
    武林中人喜欢称之为斩龙剑,因为它的每一次被使用,必定带来更朝换代,每一次被使用,都是用来斩杀所谓天命真龙。
    甚至有些风雅文士,将大龙雀视为国之重器,与传国玉玺相提并论,因为这两样东西,都能够决定皇权的最终归属。
    熊周还记得,有一次死皮赖脸,缠着老头儿一整天,才将这柄剑借过来赏玩了一下,熊周心机一动,硬是要老头子为这柄剑作一首诗。
    那个看着儒雅的“老宋玉”面色凝重,就好像遭遇了天大的敌人,而后闭目沉思,从中午一直坐到暮色沧澜,直到天边最后一丝血色没入云中,他突然站了起来,一手指天,朗声吟唱道。
    “斩落金乌分银月,孤侠仗剑凌云绝。何尝饱饮天子血,唯我手中大龙雀!”
    一首诗吟完,老头儿整个人就好像虚脱了一般,脸色苍白,遥遥望着远方,然而手指却兀自不断的颤抖,胸膛不断的起伏着。
    这个看起来很像读书人,但行事作风完全没有任何书卷气的中年男人,缓缓扭过头来,异常严肃的看着自己的弟子,七尺之躯比天高,如星双眸似海深。
    在遭遇唐锲偷袭之时,老头子完全可以拔出背后的大龙雀,用大龙雀的宽刃来抵挡绝大部分的暗器,但他并没有这样做,只是不断的挥舞雨夜,终究还是中了最后一件暗器。
    可天意弄人,老头子至死都不愿意动用的大龙雀,最终还是落到了唐锲的手中,辗转到了唐守礼的手中。
    老头子宁死都不愿使用的宝剑,岂可随意让什么阿猫阿狗随便乱舞!
    想到这里,熊周心头暴怒,唐守礼亵渎的不是不可侵犯的大龙雀,而是老头子愚蠢却又可敬的执拗,只有握在老头子手中,大龙雀,才算是大龙雀!
    熊周双脚一拧,任由大龙雀与自己擦身而过,夜雨擦着龙雀的剑刃,刺到唐守礼的手腕处,内劲猛然爆发,雨夜剑尖陡然一挑,唐守礼的右腕炸开一朵血花,一股冰冷的气息直透他的心肺!
    唐守礼心头懊悔不已,虽然唐家人同样精通刀剑斧钺钩叉,但放弃暗器而用剑,实在不算明智之举,在熊周面前用剑,更是愚蠢之极,所用之剑乃是逍遥子最为珍视的大龙雀,那简直就是自寻死路!
    他手腕被挑,只剩下一层皮肉筋头吊着血淋淋的手掌,大龙雀则坠落下来,然而熊周旋风一般旋转,过程之中将夜雨换到左手,右手却是一把抄起了大龙雀。
    昏暗的房间之中,大龙雀微微泛着银光,映照着熊周的疤脸,他如伏虎一般微微半蹲,右手反握大龙雀,剑刃横在脸面之前,左手反握夜雨于背后,双剑如龙凤护体,可斩神佛!
    因为临睡,唐守礼的暗器皮甲早已卸下来,只剩下牙槽之中那颗封口毒丸,虽然房间之中也有机关,但毕竟是卧房,这些年来他一直过着枕着刀剑睡觉的日子,没有一晚上能够睡踏实,如今,这些机关倒是派上了用场,可惜作用并不是很大。
    逍遥子死在了唐门的手里,他绝对不会再让熊周栽在暗器之上,所以临死之前,他特意嘱托了熊周,一定要苦练暗器的应对之法。
    一柄剑无法挡下唐门的“满天花雨”,逍遥子已经用自己的命来证明了这一点,所以熊周又加了一柄剑。
    此时他的双剑势,正是为了应对唐门的六十四手“满天花雨”!
    面对双剑封死前后的熊周,唐守礼幽幽叹了一口气,重重的坐在了桌子上,手腕还在流淌着鲜血,啪嗒啪嗒的落地,但他好像没有任何痛觉一般,只是苍白的脸色,和死灰一般的眸子,无不显示出他的绝望来。
    熊周多了一柄剑,他却少了一只手,其中差距,不用眼睛看,都能够轻易得出来。
    他微微抬起头来,缓缓伸出手去,摸向桌面上的火折子,熊周紧握剑柄,有一种随时能够取走他性命的态势,然而唐守礼准备咬住火折子,单手点火之时,熊周却将双剑收了起来,无声走过来,拿过火折子,将桌上的烛台给点亮。
    灯光像流动的黄油,慢慢的充满了整个房间,此时熊周才看清楚,无论是地面还是四周墙壁,都钉满了各种暗器,让人难以下脚。
    “陪我喝一杯?”
    唐守礼盯了熊周好一阵子,这才平静的问起,也不等熊周回答,径自将盘子里的酒杯翻过来两个,咕咕的倒满,烈酒入口一线喉,他的脸色红润起来,连同眼眶都红了起来。
    熊周皱了皱眉头,但还是做到了桌子边上,将大龙雀和夜雨大咧咧放在桌面上,端起酒杯来,一饮而尽。
    他没有赞叹这是好酒,只是呲着牙,“啧”了一声。
    唐守礼耐人寻味的直视着熊周,脑海中却自主替熊周穿上了一袭白衣,敢在唐门人眼前卸下刀剑,敢喝唐门人倒的酒,往前推个二三十年,也就只有穿白衣那个人敢如此做了。
    “真像呢..不公平啊...老天爷是不是也姓熊呢?否则怎么会如此青睐天下熊姓之人...”唐守礼无奈的苦笑,充满了悲凉。
    熊周是杀手,在杀人之前,从不会跟目标交谈,这是逍遥子传给他的规矩,但今天,他破例开了口。
    “能跟我说说么?”
    唐守礼看着熊周眼中的诚恳,竟然有些诧异,不过很快也就醒悟过来,是啦,逍遥子这个人,又怎么会跟他说这桩真相?
    唐守礼喉头耸动了一下,熊周扫了一眼,抓过酒壶给他满上一杯酒,他一口饮尽,这才缓缓开口说:“他是一个能让整个武林心悦诚服之人,那个时候,我们都不敢对他下手,甚至连直视他的双眼都做不到,所以...我们只有对其他人下手...”
    熊周面无表情,就好像这一切都跟他无关一般,不过他给自己又倒了一杯,一口闷,酒气一上来,眼里湿润润的泛起一层水雾。
    “为了保住他唯一的儿子,大管家将八个小孩一起送了出去,其中有一个,是逍遥子的亲生儿子,他这些年踏遍四海,据说找到了两个小孩,但最终留在他身边的,是你。”
    熊周心头莫名涌起一股悲痛,抓着酒杯的手松了松,下意识就要去摸那柄大龙雀,但最终还是忍了下来,低沉着声音问:“既然整座武林都服他,为何又要联合起来,杀他全家上下一十六口,围剿教众五千六百九十一?”
    唐守礼微微一怔,显然,熊周知道的,比他唐守礼想象之中的要多一些,他微微仰头,看着房顶,似乎透过屋顶的瓦,看到了黯淡无光的天,而后冷哼一声道:“因为能让所有人心服的,只能是一个,哪怕他可以佩剑站在那个人身边一丈,也不能遮挡那个人的太阳。”
    “喀嚓!”
    熊周手中酒杯碎裂开来,酒水混着猩红,从指缝间流淌而出。
    似乎察觉到自己的失态,熊周眉头顿时舒展开来,松开拳头里的碎屑,甩掉酒水和鲜血,又重新取了一个杯子,顺便也替唐守礼斟满了酒杯。
    “哼,年轻人呐,就该轻狂任侠,怒则出剑,笑则狂饮,尽学逍遥子压抑性情,到头来还不是...”
    唐守礼揶揄了几句,但似乎想起了自己这些年的境遇,脸色又变得阴沉起来。
    熊周喝光酒水,感觉就像白水一般无滋无味,他身子微微前倾,盯着唐守礼浑浊的双眼,追问了一句:“难道就这么简单?”
    唐守礼直视着熊周,过了许久才放松了身子,靠在椅背上,盯着屋顶,口中喃喃着:“也真是奇怪,在井底看着天,就像看看外面的凡俗,到了市井,又羡慕豪宅大院,有了美仆妻妾,又想着登高望远,上了山顶之后呢?难道要摘星捞月?若是换做你,天地之间无所求了,你还想要什么?”
    唐守礼一口气说完,回过头来,直勾勾的盯着熊周,反问了出来。
    熊周不想揣摩那个人的心理,但他还是闭上双眼,将自己想象成那个人,就好像自己站在了世界的巅峰之上,看着大好河山,想着自己想要什么。
    烛火噼噼啪啪的烧着,也不知过了多久,熊周终于睁开了双眼,他想起了零零碎碎的地图,想起了关于白神宗的传说,他的脑海之中,突然有了一个模糊的答案。
    唐守礼从熊周的目光之中,已经感受得到,这个少年,算是踏入真正的江湖了。
    熊周将手中杯子递了过去,与唐守礼碰了碰杯,而后一饮而尽,缓缓站起身来,俯视着唐守礼,平静的淡然道:“你,准备好了么?”
    唐守礼长长的呼出一口气,就好像压在身上的大山终于被移走,好像耗尽一生终于还清了债。
    他仰起头来,极为严肃的朝熊周请求道:“带上依依吧,她不该承受这些...”
    熊周动了动嘴唇,最终还是抓起了夜雨。
    唐守礼似乎看到了自己想要的满意答案,颤巍巍站了起来,轻轻抚摸着熊周脸上的疤,轻柔得像他最后一次抚摸唐锲,而后语重心长的告诫熊周说:“孩子,千万不要相信没有卵蛋的人...”
    熊周没有点头,他等到唐守礼喝光最后一杯酒,而后房间之中响起落地声,人头,手掌,和酒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