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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默的咬嚼
    幽默的咬嚼
    中国向来没有能够理解承受“幽默”之人,——有之则自张耀翔先生始。张先生说培根以后特阑芒以前有大诗人曰anon(僭译云阿囊),不幸引动了不佞的考据癖,费了一天工夫,千辛万苦考出“他”(或牛旁乎?)的出典是在《简笔字表》里。倘若我所依据的这本字典没有毛病。那么这阿囊的故典总可与雅典主义的手势戏鼎足而三了。近来张先生在一篇文章上却大用这个故典,口口声声说“阿囊要知道”,在张先生或者真是对着这个阿囊——“这回”自然是个中国人——说话,但在那个阿囊的疑义未蒙原著者解释以前,张先生居然能临文不讳的大叫其阿囊,这种洒脱磊落的态度真可以说得了幽默的三昧了。
    以上说幽默竟,复次说咬嚼。张先生说人家对于他的大文“一字一句的咬嚼”,这是真的,但张先生也何尝不是拣了一字一句来咬嚼答复呢。张先生如要答复那些咬嚼他的人,那么为甚不对于阿囊问题蟾蜍问题等悉加以答复,却只拣了一个“吠”字来嚼,即使把吠字辩解过去,也还有许多呻吟喷嚏等字在那里,仍旧讲不通,何况现在把“吠”字嚼了一天星斗,还是嚼不出滋味来。张先生力说吠是犬声,我查《康熙字典》也见引《广韵》云犬声,但上面还有引《说文》云“犬吠鸣也”这一句。用现在的话来解说,吠是表示狗叫的动词,(说“云谓”嫌太古奥,说威耳勃又像是人名,)不是表音的名词或助词,我们说“犬吠”,但决不说“犬吠吠地叫着”。我们参照古人的解说,但也要用自己的常识来决断,因为古人也难免有说得不通或不对的地方。我从英文字典的b字部里找到了两个字,可以证明表动作和表音的字之不同,请大家指教。
    表动作 表音
    英文bark bowwow
    中文吠 旺旺
    《奥斯福简明字典》六十六叶云,bark,v.i.,utter sharp explosive cry(of dogs and some other animals)。中国却说吠是犬声,而且是天经地义,这真足见中国人传统的胡涂了。表动作的动词当然可以用作名词,吠字可解作吠声,但无论如何总不能算作表示吠声的字。古人说吠为犬声,我们可以将文义含混替他辩解,现在略有文法思想或常识的人当然不会再是这样了,然而《杂音》一篇里还是相信吠是“音”,得无亦信奉传统太过之故耶?抑或吠之一字含有“二重真理”,于文法或常识上为表动作字,而在“心理学”上则为表音字耶,若然,则谨闻命矣。我辈心理学的门外汉不敢再妄加咬嚼了。
    * 刊一九二四年十月十六日《晨报副刊》,署名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