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种办法
独身主义,据我想来不是一种主义,只是一种办法。宗教的独身主义以童贞为理想,当然是主义,不过现在不必管他。因为他的根据不出以下的几种:(1)是以奉侍神的男女为神的所有物,古时修道女多称神之新妇;(2)以两性关系为不净;(3)禁欲(狭义的,下同)使神欢喜;(4)禁欲为最难能可贵的苦行。这些理由在我们看来,都没有什么道理,所以现在的男女对于童贞的独身主义当不会有多大信仰,似可以付之不论。
现在的所谓独身主义大抵是不结婚之谓,而这不结婚的理由也并不根据于反对结婚的理论,只因个人或社会的关系,不得不用这种手段,所以我说是一种办法。至于这样办的原因,大抵是:(一)因为生活程度增高,一时尚无赡养妻儿的实力,——在女子方面自然没有这个问题,(二)因为智识程度增高,一时找不到适合的配偶,(三)因为怕结婚后不自由,离婚不容易,(四)如有些人所说,要做政治及社会运动,或研究学问艺术,怕家累分心,故不婚嫁。这第一、二类的人虽然独身,只是在等机会,倘若他们的经济或人物问题解决,便当结婚。第三类可以说是现代独身男女的中坚分子,他们的问题一时不会解决,所以他们如不改变意见,除此以外似乎别无好的办法。这种独身当然与宗教的守贞完全不同,他们一样的有恋爱关系,其关系或者会比夫妻更诚实而永久,不过没有结婚的仪式和名义。这与人心世道有无关系,我不得而知,但在当事者如以此为唯一可用的办法,则我觉得也没有徒劳非难的权利,虽然我也不来提倡,——这只要看我自己是结婚的,便可知道。第四种我可有点不大相信;古今的政治家社会运动家学者艺术家中间,诚然不乏独身者,但其中当还有别的缘由,未必全由于热心事业或学问之故:这些人的成功并不以独身为比例,古今不少结婚的政治家等等,而穷苦的小工中间也极多“光棍”。总之,除了预备真心做和尚的人以外,不必以童贞生活为理想;除了有特别情形的以外,青年亦无故取独身办法之必要,连有志于大事业(但非冒险的)或大学问的人在内。
* 刊一九二五年二月四日《京报副刊·妇女周刊》第八号,署名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