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日西下,残阳如血,那和熙的阳光照在荒凉寂静的大地上,好像想尽最大的努力替大地万物驱走寒冷,给这片饱受灾难的大地一丝慰藉,斜阳下,把一个穿着棉甲士兵的身影拉得老长,在荒野中显得那么凄清,在萧瑟的寒风中,那身影却站得笔直。
长官不在现在督察的情形下,还能如此自律的士兵不多,而陆皓山麾下的兵恰能做得到。
守在这里的,正是文冲千户所第一斥候小队的小队长张平和手下郑辉,今日轮到他们东面的方向值勤。
“啊”看了一下眼要下山的太阳,张平打了一个长长的呵欠,用手扯一下身上的棉甲,嘴里嘀咕道:“这鬼天气,比我们四川可是冷多了,这十一月还没到就冷成这样。”
“那可不是”郑辉附和道:“这里虽说近京师,可是也不见得有多好,我们那地,可是有名的天府之国,那是没得比的,幸亏我们大人慷慨,给我们多置一层内衣,要是只靠朝廷发下的那身棉甲,人都冷成狗了。”
陆皓山对手下向来大方,粮饷给得足,就是穿衣等方面也照顾到,寒冬还没到就置了一身厚暧的内衣裤供给手下,所以文冲的士兵就是在寒风中也站得笔直,不像另的部队,一吹冷风就直打哆嗦。
看着身上那身暧和的内衣,张平心里暗想道:都说男的怕入错行,女的怕嫁错郎,其实还应有一句,入对行还得跟对人,要是跟了那些喝兵血的将领,估计那日子过得比一狗还不如。
“队长,有情况。”张平正想着,身边的郑辉突然提醒道。
张平心中一紧。连忙问道:“什么事?”
郑辉把手中的千里目递给张平,。一边递一边说:“队长,你看,看样子是一队陕西兵来了。”
张平接过千里目一看,没错,只见一队大约一千多人的部队正在朝自己这里进发,看那些装束和面孔,是陕西兵无误,那些士兵一个个面黄肌瘦,好像晒蔫的叶子。没什么精气神,一些好像军官模样的人,还用马鞭抽打着手下。
“天快黑了,这些人怎么还在赶路?再不扎营就天黑了。”郑辉在一旁嘀咕着。
“估计是接到军部的命令吧,那些坐在衙门的大老爷哪理会我这些当兵的辛苦,一纸命令就让将士们没命地跑,这叫什么,上官动动嘴,小兵跑断脚”张平犹豫了一下。很快说道:“小辉,去,看看他们有什么来头。”
“是,队长。”郑辉应了一声。然后牵出藏在树林里的马,翻身上马然后轻叱一声,径直盘问这支来路不明的军队去了。
平日碰见也就罢了,不过后面二十里就是飞来峰。那是自己人的大本营,千户大人就在飞来峰住着,一切为了安全起见。
就在郑辉去盘问时。张平一直用千里目关注着他的一举一动,这样做有一个好处,万一有什么突发事件,留下的一个人还可以给本部送信,就在张平脚边就有一个外面裹着棉布的笼子,里面放着两只用来送情报的信鸽。
稍有不对,马上放出,不出半刻钟,大本营就能收到消息。
在千里目中,张平看到郑辉和一个队长模样的人交流,不知两人说些什么,那郑辉不时点头,临走时还拍了拍那个小队长的肩膀。
“小辉,他们什么来路?看到你和他们又说又笑的样子,怎么,碰上老朋友了?”等郑辉回来后,张平迫不及待地问道。
“不是,队长,这些是陕西曹将军的兵,据他们说要赶到武安围剿,因为路上耽搁了,所以就是天快黑还得赶路,那个人也不是什么老朋友,就是说我们是文冲千户所的,那个人就一脸妒忌,说他们怎么苦而我们怎么好,临了安慰他二句罢了。”
都是吃公家的饭,剿匪时有交流有协作,接触多了,川军文冲部就成了各军羡慕的对象,能不羡慕吗,一个个以马代步,吃好住好粮饷高,而主将不贪没功劳也不克扣粮饷,打赏起来也从不手软。
都不知多少人暗中打听陆千户还要不要再招人,有些队长什长说只要肯收,就是做一个小兵也心甘情愿。
张平一脸严谨地问道:“都盘问清楚了没有?可不能马虎。”
“没问题,队长,那暗语他们都得出,而且他们还有曹将军的手令。”
又是武安,最近还真是不安生啊,张平也听过最近有不少暴民有异常活动,估计又是到武安有什么搞作,而陕西兵急行兵,不用说,也是为了这件事吧。”
看到没什么问题,张平不再说什么,拿出笔在嘴里呵了几下,刷刷写了几句密语,然后熟练地绑在其中一只飞鸽腿上的竹筒里,手一扬,信鸽冲天而起,那翅膀只是振了几下,很快就消失在林间。
刚放完信鸽,郑辉忽然看到刚才和自己说话的那个队人带着几个人满脸堆笑地走过来,不由皱着眉头说:“站住,黄队长,你要干什么?”
“哟,兄弟”那个黄队长一张口,露出一嘴大黄牙,自来熟地说:“别紧张,兄弟我有好事便宜你。”
“什么事?”都是自己人,刚才还说过话,郑辉也不疑有它,有些奇怪地问道。
黄队长打开一个包裹,张平和郑辉眼前一亮,包裹里全是首饰珠宝一类的东西,张平还没有说话,那个黄队长径直说了:“我们赶也几天路,天天吃硬得像石头的馒头,嘴里都淡出一个鸟来了,我们大人让我来找点吃的,不知两位兄弟手下有没有酒肉,我们用这些换点酒肉孝敬我们大人,价钱好说,放心,绝对不会亏了二位。”
原来是找吃的。
张平和郑辉松了一口气,嘴上客套,心里却有些鄙视,心想这些珠宝首饰十有**是抢老百姓的。听他的口气是买东西孝敬他们的上司,估计是用自己抢来的东西去拍上司的马屁,还真是听话。
这分明是让自己敲竹杆,张平和郑威相视了一下,轻轻点了点头,很明显,两人都动心了。
金银财货前,又有几个人不动心呢?
这可是送上门的横财。
两人把身上吃的拿出来,就是身上珍藏的肉干用来驱寒酒也拿了出来,陆皓山对手下不薄。对这些站岗的手下更是优厚,二人东摸西拿,拿出一小堆积吃的,还有两小坛驱寒喝的酒。
“不错”黄队长把拎着手里的食物,大方地说:“这荒山野岭的,拿出这点东西不容易,这样吧,两位兄弟一人挑一样,就算是交个朋友。”
还真是大方。那些东西值不了几个钱,没想到这个黄队长这么大方,让一人挑一件,张平和郑辉刚才看到里面有不少值钱的东西。
这下可是发财了。这些家伙这么大方,估计这些东西是抢来的,他们也不珍惜吧。
张平和郑辉闻言一喜,谢过后心蹲下身去挑金银财。张平自拿起一串珍珠链子正在犹豫间,突然感到胸间一痛,好像一下子失去对身体控制。下意识低头一看,只见胸口前露出半截锋利的刀刃,刀尖还在滴着血。
心头突然醒悟自己中伏了,这些人肯定不是陕西兵那么简单,张平想反抗想大声叫喊,想把笼里子里信鸽放出示警,可是这一切都迟了,那致命的一刀好像带走了他身上所有的气力,不过张平感到自己并不寂寞,因为他倒下之前,看到他的手下郑辉,他的脑袋很夸张地扭在后面,两只眼珠子快突出来。
竟然是在猝不及防之下,硬生生让人扭断脖子,和自己一样,眼睛睁得大大的,这是死不瞑目,在失去意识的一瞬间,张平明白一个道理: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顺利解决二人后,一个小兵打扮毫不起眼的人越众而出,瞄了地上两具尸体,满意地点点头:“通知后面的跟上,剩下的人,继续前进。”
“是,马首领。”众人面色一凛,连忙应道。
说话的是老回回,经众人的推举,他是这次行动的总指挥,为了保证这次行动能顺利进行,所有人都听他的调度,违令者,就是不是他自己的兵,也可以当场斩杀。
老回回眯着双眼,眼里透着一丝凌厉的杀气,心里暗暗说:离成功,仅仅有二十里。
寒月十月,外面虽说是寒风肆虐,但是陆皓山的临时营房内那是房红帐暧,那帐蓬正中架了一堆篝火,上面吊着一个大铁锅,锅里滚着大块大块的羊肉,在翻滚中,阵阵肉香扑鼻而来,让人闻到都垂涎三尺。
每次休整,对陆皓山来说是练兵的时机,也是笼络人心的机会,经常在帐中设宴,宴请手下,一边吃一边讨论战事,在谈笑间,不仅让一众手下更好成长,彼此之间的情谊也在不断升华。
很多将士都以受到陆皓山的宴请为荣,很明显,这可是心腹的标志。
要说受到陆皓山邀请得最多,无疑是唐强和李定国二个,他们堪称陆皓山的左膀右臂,陆皓山很多事都交给这二人处理,所以逢宴必到,当然,像孙熊大山赵功常也很受重要,只是因能力问题各有些差异罢了:孙熊武力高但智商一般,办事一根筋,平日把纪风交给他最合适了,人称影子,因为他崇拜陆皓山,陆皓山说什么他就应什么,自己没有什么主见,也就成了陆皓山的“影子”,赵功常和大山擅长侦察打探消息什么的,老是要在外面跑,则被戏称“左腿右脚”。
不过二人并没感到有什么不妥,作为陆皓山的下属,他们反而引以为荣。
正在吃喝间,李定国突然把耳朵贴在地面,倾听了一下,突然一脸正色地说:“有动静,好像有大队人马向这里进发。”(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