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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夜郎王脸上的笑虽未变,眼里却已冷了几分:“江山美人,若无美人相伴便只能取江山了。”
    阿十暗道,这厮就是知道,此时大晋不会动兵, 所以才敢如此,不过, 他对自己的心思,当初自己是知道,却未想到过了这么久,仍然未放下, 而这厮可不是什么君子,若是硬碰硬 ,若是他使出什么龌龊手段可就麻烦了,既他要跟自己论当初南越王庭的那点儿缘分,自己就用这个暂且搪塞好了。
    想到此:“当日在南越王庭,多亏大王解围,阿十心存感激,与大王以友论交,大王去京城的时候,阿十还曾给大王做向导,如今想起这些还仿佛昨日一般。”
    说起这个,夜郎王脸色柔和了许多:“那时阿十还骗我说是荣昌号的伙计呢,原来却是女儿身。说着目光一闪:“阿十放心,我不逼你,你可以好好想想。”
    阿十暗暗松了口气,只要这厮不使龌龊手段,自己就有机会逃出夜郎,只要出了夜郎,这厮鞭长莫及,自己就安全了。
    阿十一开始还担心夜郎王把自己安置在他的王宫之中,王宫层层守卫,想逃可不易,好在是个小巧的两层竹楼,布置的极简单,瞧着像个平民百姓的家的居所,景致却好,推开二楼的窗子,便是阡陌交错的田野,如今已是深冬时节,却仍满眼青翠。
    阿十最喜欢坐在窗前的竹椅上发呆,只因窗外的风景实在太美了,可惜自己如今并无心情,若不然做一副丹青,把这样的美景画下来带回去该多好。
    正想着,忽听后头一个声音道:“是不是很美?”
    是回过头来,不禁愣了楞,来人是苏盛兰,满打满算也就一年多未见,昔日有些丰腴的苏盛兰竟瘦的不成样子,因为瘦以至于两个颧骨格外突出,记忆中圆润白净的小脸变成了瓜子脸,脸上涂着厚厚的脂粉也遮不住蜡黄的脸色,这哪是以前那个盛气凌人的苏盛兰,简直就是大病初愈的病秧子,忍不住开口:“你这是病了吗?”
    苏盛兰并未回答阿十的话,只是目光复杂的端详了阿十一会儿:“你倒是一点都没变。”
    阿十摇摇头:“只是看上去未变而已,物是人非,哪有不变的。”
    苏盛兰:“可是你看上去跟过去一模一样。”
    阿十不想跟她在这话题上纠缠,虽两人是亲戚,也算自小一起长起来的,却当真没什么太深的交情,非要跑到夜郎来做出一副故友重逢的亲热样,实在为难她。
    想到此,索性调回目光去继续欣赏窗外的美景,竹楼中一时安静非常,半晌,方听苏盛兰说了句:“你可知这是何处?”
    阿十摇摇头:“我一来就被你们大王关在这儿了,哪知道是什么地方?”
    苏盛兰:“这是大王阿娘住过的地方,你不知道吧,大王的阿娘也是咱们大晋人,被夜郎先王从南疆抢回来的,有好些年,他们娘来都住在这儿,你看下头那块田,如今都是大王打理的。”
    阿十倒未想到这个竹楼是夜郎王的亲娘的居所,不过对于这些自己并无兴趣,女人都是自私的,只对于自己喜欢的男人才会如此耐心的,想去了解他过往的每一天过的什么日子,就如同自己也总是望着小粘糕的那张脸,遥想冰块男这么大的时候长什么样子一般。
    阿十:“你跟我说这些做什么?”
    苏盛兰目光复杂的望着她:“我跟你说这些是让你明白大王对你的心意。”
    阿十:“你真是变了不少,以前那个事事都要跟我找茬儿的端和郡主,如今竟来给夜郎王当说客了吗,苏盛兰你还真是贤惠。”
    苏盛兰别开头:“你管我。”
    阿十:“这才是我认识的苏盛兰。”
    苏盛兰看了看左右,挥挥手:“你们都下去吧。”
    她身后的两个婆子道:“王后娘娘,大王吩咐不让奴婢们离开娘娘半步。”
    苏横栏哼了一声:“谁让你们离开半步了,我是让你们出去,我跟阿十经久不见,难道不该说说话儿,叙叙我们的姐妹情谊?你们两个在这儿待着做什么,还不滚,莫非你们根本不把我这个王后放在眼里。”
    苏盛兰一番话,那两个婆子哪敢再待,只得躬身退了出去,虽下了楼却并未出竹楼,而是在楼下竖着耳朵听楼上说话。
    苏盛兰打发走了两个婆子,便在阿十旁边的竹椅上坐了开口道:“大王是重情重义之人,对妹妹又是一片真心,妹妹如今年轻孀居,什么时候是个头儿呢,倒不如留在夜郎,与大王双宿双飞……”嘴里说着,手却轻轻揭开小几上的茶碗盖子,手指沾了些水,在小几上写了两个字,阿十看的真切,是子时。
    不禁看向苏盛兰,暗道,她是来给自己送信的吗?正想着,就听楼梯上传来脚步声,有些重,应是男子,能上此竹楼的男子除了夜郎王不可能有第二个。
    两人都是一惊,两人中间这张竹几有些年头了,早已失了原本的青翠,有些发黄,水印在上面经久不散,刚苏盛兰写得两个字尤为明显,一时半会是消不下去的,若是被夜郎王发现岂不前功尽弃,若用帕子盖住,更是此地无言三百两。
    眼瞅夜郎王就上来了,阿十忽看到几上的茶碗,顿时有了法子,假装口渴伸手去那竹几上的茶碗,轻轻一拨,茶碗里的茶便都倒在了竹几上,瞬间便淹没了上头的字迹。
    夜郎王一上来就看见竹几上倾倒的茶碗,不禁道:“这是怎么了?”
    苏盛兰见礼,夜郎看了她一眼皱了皱眉:“怎么还不走?”
    苏盛兰脸色变了几变,却最终低下头:“妾身告退。”
    阿十实在不想跟夜郎王独处,忙一伸手抓住苏盛兰的胳膊:“我跟姐姐许久不见,还要好些话要说呢,姐姐不能走。”
    夜郎王虽不喜跟阿十独处时被人打扰,可见阿十抓着苏盛兰不松手,又难得见阿十这般,便点头道:“既阿十有话要说,便留下吧。”
    谁知苏盛兰却一把甩开阿十:“妾身身上不大爽利,请大王允妾身回宫。”
    夜郎王看向阿十,阿十此时哪忍心为难苏盛兰,便松开了她的胳膊。
    夜郎王挥挥手,苏盛兰匆匆走了,阿十下意识望向窗外,能看见苏盛兰有些踉跄的脚步,也不知是病的还是脚下苔藓湿滑所致。
    忽听夜郎王道:“在大晋京城曾听说你跟她并不和睦。”
    阿十收回目光,看向他:“我跟她年纪相若,既是亲戚又自小一起长大,怎会没有情份,至于不和睦,不过小女孩间拌个嘴罢了,外头的人不知根底儿,便胡编乱编了一通有什么稀奇。”
    夜郎王:“阿十心善不与她计较,只我瞧着她刚才的样子,可不像拌嘴这么简单。”
    阿十:“你疑心什么?”
    夜郎王见她要恼,忙道:“我并未疑心什么,只是想提醒你小心些。”
    阿十:“你莫不是忘了她是你的王后。”
    夜郎王:“本王随时可以废了她,不提她了,说正事儿,阿十,已经过了十日,你还打算考虑多久。”
    阿十知道,自己一天拖一天,这厮本来就不多的耐心也快到头了,想起苏盛兰在竹几上写得字,便道:“明日一早我告诉你。”
    夜郎王大喜过望:“阿十,你可不要诓我。”说着伸手去握阿十的手,阿十抬手避开:“大王自重。”
    夜郎王:“好,我不碰你,阿十我对你是真心的,我不会强迫你,我会让心甘情愿的留在夜郎,我说到做到。”
    正说着格鲁蹬蹬的跑了上来,在夜郎王耳边嘀咕了几句,夜郎王脸色一变,站了起来:“阿十,宫里出了些急事,我去去就回。”撂下话匆匆而去。
    夜郎王走了,格鲁却未走。
    阿十发现他没出去,挑了挑眉:“格鲁将军有何赐教?”
    格鲁瞪着她:“你就是你们大晋常说的祸水,谁沾上你谁倒霉,你们大大将军王都被你克死了,你还来克我们大王。”
    格鲁这句话真有些伤到了阿十,她也不禁想自己真是祸水吗,若不是怎么冰块男会死在蒲城,想到此,忽然觉得或许格鲁说的对,自己的确是个祸水。
    格鲁见她直勾勾盯着自己发呆,不禁道:“祸水就是祸水,你这么瞪着我也没用。”转身走到楼梯口忽然说了句:“今晚上本将军当值。”撂下话走了。
    108、108 …
    格鲁走了之后, 阿十想了许久,苏盛兰留下子时两个字, 是想告诉自己, 子时有人来救自己吗, 而格鲁临走那句话又是什么意思。
    联系他前头骂自己祸水的话,莫非他是想告诉自己, 与其让自己留在夜郎祸害了他英明的主子, 还不如今晚上趁着他当值睁只眼闭只眼的放自己出去。
    阿十前后想了几遍,觉得大有可能,从格鲁看夜郎王的目光就能看出, 夜郎王在格鲁心中的地位, 而格鲁这个人别看长的五大三粗,像个莽汉却头脑清楚颇有见识。
    只要是明白人, 稍微权衡一下如今各国的形势,便知不宜兴兵,就算经了蒲城一战,大晋陨了能征惯战的大将军王,国库也空了大半, 却也未到山穷水尽的地步。
    不想动兵是皇上顾念百姓疾苦,并非不能战, 而是不想战,若夜郎此时兴兵犯晋,就不得不战,这仗打起来, 若说大晋占不到好处,对夜郎来说便是灭顶之灾。
    俗话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大晋再怎么不济,也是泱泱大国,就算晋国再弱,也不是小小的夜郎能吞的下的,夜郎王的野心其实是夜郎的灭国之祸,所以对大晋兴兵实属不智。相反,若跟大晋交好,倒可保夜郎国长治久安。这一点上格鲁显然比夜郎王明白的多。
    若自己所猜不错,格鲁也不会趁机下黑手要自己的命,他巴不得自己这个祸水平平安安的回大晋去呢,自己既是谢家千金又是睿王妃的身份,若在夜郎国内出了什么闪失,两国必然交恶,就算皇上顾及百姓,不会出兵,单凭谢家的力量,夜郎也甭想消停,所以把自己这块烫手山芋尽快送出夜郎才是上策。
    至于夜郎王,就看刚才夜郎王匆匆而去的神情,就知一定是出了大事,估摸今天不会再来了,倒真是逃跑的最佳时机。
    想明白了也就不着急了,还跟往常一样,用过晚膳在灯下看会儿书,便睡下了,好在住进这个竹楼不就,夜郎王便给了自己解药,若手软脚软想逃都逃不了。
    阿十把自己来时的衣裳换上,找出随身的精钢臂弩戴好,估摸着时辰接进子时,悄悄从竹榻上起来,下了地,走到窗前,小心的推开窗子,黑乎乎的什么都看不见,不过在这竹楼住了这么多日子,早把这里摸的一清二楚,竹楼本来就不高,这个窗子下头是一片晾晒东西的空地,看守自己的侍卫一共有八个,分成两班,都是夜郎王的亲信。
    平常楼下的空地上会站着一个,今日也不见踪影,可见是格鲁为了方便自己出逃,故意把人弄走了,这样里应外合的境况下,自己想逃不出去都不易。
    想到此也不在犹豫,一纵身翻了出去,刚落地,肩膀便搭了一只手过来,阿十一惊以为是夜郎的侍卫,唯一侧身,手搭在胳膊上的臂弩,刚要扣动机关,忽听那人道:“是我怀玉。”
    阿十这才把手放下来,就着月光看过去,果然是怀玉,不禁道:“怎么是你?”
    怀玉:“是我把你看丢的,自然要来救你出去,地处不是说话之地,先离开这儿再说。”说着,拉着她往外跑。一直跑到前头的林子边儿上,从林子里牵出一匹马来,拍了拍马鞍:“走吧。”
    阿十:“怎么就一匹?”
    怀玉:“我的小姐,这里可是夜郎,你是被夜郎王抓来的,不是夜郎王对你不错,你就真以为自己是来做客的吧,这一匹马都费了老大力气才弄来的呢。”说着眼珠转了转:“小姐若是觉着跟怀玉共乘一骑不妥,那小姐上马,怀玉跟在后头跑好了,反正最多就是被夜郎王抓去,这位夜郎王不好男色,也不会把我如何。”
    他这么一说,阿十哪忍心啊,夜郎王是不好男色,就因为不好男色,怀玉落在他手里,没准小命都保不住,不过阿十转念一想,不对,这小子多精,岂会跟在后头跑,根本就是故意如此说为了博取自己的同情。
    想到此,在心里哼了一声,琢磨怎么也得治治他,免得以后得寸进尺,遂点点头:“行,那你就跟在后头跑吧,万一运气不佳被夜郎王抓了去,也无妨,夜郎王不好男色,不会把你如何的?”说着翻身上马,一带缰绳就要走。
    怀玉急了,忙伸手抓住辔头:“你,你真要把我丢下啊。”
    阿十:“不是你自己要求的吗?”
    怀玉:“我,我那就是随便说说罢了,哪能当真。”
    阿十:“若你执意跟着我,就记着,在我这儿没有随便说说的事儿。”说着伸手:“上来吧。”
    怀玉这下可不敢再说了,忙翻身上马,阿十纵马顺着道跑了下去,到天亮的时候,已经能瞧见远处两国的界碑。忽听后面马蹄声大作,怀玉往后望了望道:“坏了,夜郎王追来了,他儿子不都快死了吗,怎么还能追来。”
    阿十:“什么儿子?”
    怀玉:“他那个侧妃你认识的吧,就是上回在国宾馆里的那个泼妇,不,应该叫毒妇,那娘们可是狠毒的紧,竟然因为自己小产,下毒害了夜郎的王子,这些,回头再细说,这会儿先跑吧。”他话音刚落,就听一声响亮的哨声响起。
    阿十暗叫糟糕,这哨声是驯马使的,而他们骑的这匹马可是夜郎的,果然,这马一听见哨声,竟要停下来。
    就听后头怀玉咬牙切齿的道:“我还就不信,治不了一匹马。”阿十正要问他想做什么,就见他抬手把头上的簪子抽了出来,对着马屁股就是狠狠一簪子。
    那马吃痛嘶鸣一声,狂奔而去,不一会儿便过了两国的界碑,却被两从后飞来的羽箭射中后腿,哀鸣一声,倒在地上,马上的两人也摔了出去。
    阿十爬起来,扶起怀玉:“你怎么样?”
    怀玉:“就是摔的屁股疼,别的还好。”
    阿十瞪了他一眼,都什么时候了,这小子还有心情开玩笑。却忽听怀玉在她耳边道:“再拖一小会儿,咱们的人就到了。”
    阿十转身看向夜郎王:“大王这是何意?”
    夜郎王:“阿十,你昨日答应我,今日给我答复,莫非这就是你的答复吗?你可对得住我这一片真心。”
    阿十:“恕阿十不明白大王所谓的真心?阿十以为的真心是一生一世只此一人,除此一人之外,再不会瞧旁人一眼,彼此真心以待,相爱相守至死不渝。似大王这样左拥右抱朝三暮四的真心岂不可笑。”
    夜郎王:“只你答应我留在夜郎,本王情愿为你散尽后宫,从此只守着你一人。”
    阿十叹了口气:“即便如此,我也不会答应?”
    夜郎王:“为什么?难道是因为睿王,他已经死了。”
    阿十:“可是在我心里他一直活着,即便没有他,你我也绝无可能。”
    夜郎王脸色沉了下来:“我好话说尽你不听,那就莫怪我了。”说着就要往前冲。
    怀玉忙道:“夜郎王你可想好了,你若过了两国界碑便侵犯了我大晋国土,若是皇上知道,两国打起仗来,你夜郎可讨不了多少好处。”
    夜郎王冷哼一声:“楚怀玉,怪本王识人不清,信了你这个两面三刀的小人,坏了本王的大事,待本王抓了你,把你抽筋剥皮,方能泄本王心头只恨。”
    怀玉倒是不怕,反而嘿嘿一乐:“在大王跟前儿,怀玉这点儿伎俩实在算不得什么,您这前头纳贡称臣求娶了我大晋的端和公主为后,这才一年就又跑去南越想娶南越的公主,如今又把我家小姐绑到了夜郎,口口声声说什么散尽后宫,所以说,论起两面三刀,大王才是翘楚,怀玉以后还得多跟大王学学。”
    怀玉一番话气的夜郎王脸色铁青:“楚怀玉,你以为这个界碑能挡得住本王吗,本王今儿就要你的小命。”说着拉弓搭箭,嗖一声,羽箭破空而出,冲着怀玉的面门就来了。
    怀玉未想到夜郎王竟然出手这么快,一时有些反应不过来,眼睁睁看着那箭冲自己射了过来,暗道,完了,自己的小命算丢这儿了,下意识闭上眼,却听铛一声,怀玉睁开眼,正看见阿十挥手挡住了那支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