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我这么解释,孙老板起初有点不悦,在电话那头哎呀、哎呀的貌似埋怨了好久。
可我这不停地给他道歉,而且接下来的流程还需要我帮他办,让他又不好说我什么。
毕竟在他看来,此时的他,这是在求人办事儿,求着人家单位投资,即使是他在满心不愿意,那也不能把关系搞僵吧?
哎呀了良久过后,孙老板叹了口气,强颜欢笑的说:
“呵呵,这都正常,好事儿多磨嘛。对了,小刘啊,我还得麻烦你个事儿,我对你们这行确实不太了解,也不知道到底该找什么样的评估公司合适。你看,要不咱这样,你帮我推荐一家评估机构,反正咱们这就是走个流程的事儿,让那帮老外满意就是了。”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我也没在跟他绕圈,帮孙老板推荐了八家资质不错的评估机构,并向他介绍了一下这几家评估机构的特点,以及其出具的评估报告在这次项目之后,还能在哪儿些方面使用。
可能是我说的过于专业,孙老板听的似懂非懂的,他很歉意的追问:
“小刘...呵呵,不好意思啊,你说那些我真听不懂。你看这样吧,你就说我到底该去哪一家就行了,例如你们指定单位什么的。”孙老板试探着问
我闻言,在心中暗骂自己无耻的同时,又跟他解释着说;
“孙总,我真不能跟您说具体去哪儿一家,而且我们这也没有什么指定单位的,只要是资质上满足条件就行。至于推荐的这几家评估机构吧,资质上都够,具体去哪一家,还是需要您自己去选择。”
“啊?这是为什么啊?推荐一家不行吗?”孙老板疑惑的问
“孙总,真不好意思,我是真不能跟您说具体去哪一家。我们内部对于材料准备上是有规定的,工作人员帮客户推荐、推荐几家机构倒是可以,但严禁提出去某一家机构,或者说哪儿哪儿是指定单位。公司之所以这么做,主要是为了预防我们工作人员与评估机构进行暗箱操作,然后出现为了项目的完成,在评估报告上有失公允的问题。您也知道,这份评估报告对于合作项目中的利益划分很重要,作为项目的具体负责人,我这不得不避嫌。”
我这话说的一语双关,既撇清了自己与评估机构的关系,让孙老板打消了我在里面有某种利益联系的疑问,又恰到好处的暗示了评估报告的重要性。
孙老板听的很满意,在连声说好、又说了一大通感谢之类的话之后,便兴高采烈的挂断了电话,说是找评估公司联系去。
孙老板的举动让我一阵摇头苦笑。这家伙还不知道,他无论联系我推荐的哪一家机构,其结果都是一样的。因为那八家评估机构都是我们公司的合作单位,甚至其中两家机构的幕后老板,就是吴迪本人。
苦笑的同时,我又不由得感叹起自己这几年的变化。说真的,我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开始变得连我自己都感觉到陌生了。
如今的我,为了金钱、为了利益,为了所谓的成功,或者说为了在这个阶级固化的时代向那操蛋的命运说不!我居然变得不顾一切,甚至忘却了自己曾经那份浪子回头的理想。
我不知道是社会的现实与残酷改变了我?还是我本身就是一个现实而残酷的人?
或许,时间会给我答案。
然而在时间没有给我答案之前,孙老板却在两个月以后给了我一份我内心最不愿面对的答案。
他先是在我的指引下做了一份很“漂亮”的评估报告,然后又做了可行性分析报告、年度财务报告、法律意见书,以及英文版与法文版的项目翻译....
当然,由于所谓“资质”的原因,其费用都是远超市场价一倍以上的,而这一些列“报告”下来,孙老板花了90多万。
钱是花了,报告也做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你没看错,确实没有然后了!因为这所谓的投资项目,除了极个别商机巨大的项目公司会投资以外,其余的大多是就是个狗咬吹泡的圈套,例如孙老板这个项目。
折腾到最后,吴迪除了一句不符合我公司投资标准外,根本就不会投资给孙老板哪怕是一毛钱。
而公司安排我们这么做的目的,也只是为了让孙老板花钱做点材料,然后好和资产评估公司、会计公司、律师事务所、咨询公司、翻译公司等有合作关系的机构,一块去赚取报告相关的费用。
利益划分四六开,我们公司分60%,几家合作单位分40%。
不要觉得分赃不均,其实这个分法很合理,因为按照承担风险的比例,我们相对于出了报告就当“甩手掌柜”的合作单位来说,自然要分的多一些。
说到风险,无外乎就是有可能会面临民事诉讼等麻烦。
这不难理解,毕竟花了这么多钱,可结果却搞成这个样子,换谁谁也不能就这么完了,孙老板当然也不肯善罢甘休了,当即就向法院起诉。
然而孙老板没想到是,法院最后判决的结果却是:
按照双方协议的实质内容,甲方普米斯投资有限公司是向乙方孙老板提出了投资意向没错,但协议中并没有甲方必须向乙方投资的约定条款,而乙方在项目流产过程中所产生的损失,甲方自然也就没有相应的义务。
看着判决结果,孙老板泄了气,但不甘心的他,还是去警局报案说自己遭到诈骗。
然后警局经侦部门经过一番细致调查,得出的结论却是:
在过去两年的业务往来当中,普米斯方面共计进行实际项目投资17次,虽然实际投资项目不足其投资意向的百分之五,但投资总金额共计超过3500万。上述种种迹象表明,普米斯投资有限公司虽然在投资业务上相对其它同行企业严谨,但并无商业诈骗的犯罪行为,最后决定不予立案。
此时的孙老板彻底傻眼了,明明被坑了90多万,但因为吴迪钻了法律的空子,最后却落了个警察不抓、法院不判的结果。
这上哪说理去?此时哭天天不应,哭地地不灵的孙老板,无奈将矛头又对准了我,三番五次的打电话要我给他一个说法。
可我能给他什么说法?虽然我也是参与者,而且还分了两万多块钱的提成,可我一个小小的项目助理,我连经理都不是,我能给他个屁的说法?
最关键的是,我早早的就把自己与几家合作单位撇清了关系,孙老板反复纠缠了几次也无可奈何。
在孙老板最后一次跟我通话时骂了句娘,又自认倒霉的挂了电话之后,他从此就再也没有与我联系。
那次和孙老板通话结束后,我看着天花板愣了好半晌。我知道,作为吴迪狗腿子兼帮凶的我,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让我向成功更近了一步。可这给我的感觉却很不好,因为这让我头一次觉得自己是如此的卑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