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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7章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人这种动物很有意思,不知道是过于感性呢,还是缺乏自控。很多时候,我们明明知道前面是一堵墙,如果要通过的话,那我们应该转个弯绕开它。
    可到了真正该行动的时候,我们在心里往往就是转不了那道弯。也不管过得去过不去,就非得让自己在一条直线上死磕,哪怕是最后头破血流,也绝不肯转那个我们明知道要转的弯。
    俗称:钻牛角尖!
    在佛教中,对这种钻牛角尖的奇葩现象,有个形容它的专业术语:执念!
    这种钻牛角尖的执念,实际上在佛教经典的“我执”与“法执”中都存在,也是最为常见的一种业障。
    而这种执念的出现,往往是由于在我们心中,对某个事物产生了虚妄不实的主观臆断,进而影响了我们对整个事物的真实判断,然后做出一些类似猴子捞月般匪夷所思的事情。
    《唯识论》有云:“由执我法,二障俱生。”
    比如此时的罗永琪,他就深深的陷入了小梅姐联合前夫一起偷走了钱的执念当中。
    尽管我帮他分析的已经很透彻了,可此时的他,却无论如何也转不过因主观臆断给自己设置的那道障碍。然后满脑子想的都是,一旦报警小梅姐就会进监狱的执念。
    看着他蹲在地上那副苦恼的样子,我心说这特么叫什么人啊?居然能蠢到这个程度?
    我就纳闷了,这么愚蠢的生物,不是应该在白垩纪的时候,就随着恐龙一块灭绝了吗?
    说实话,我让罗永琪气得,真想一脚给他踹床底下去。
    可想了想,最后决定还是算了。
    毕竟耶和华和路西法大战三百回合这种事儿,我一个喜欢读佛经的人做不出来。我顶多也就是效仿下先贤,摸着路西法的脑袋,慈爱的说上一句,“哎,傻b。”
    思前想后,既然罗永琪弯转过不来,那我就帮他扒扒墙吧,至少让他撞得不是那么狠。
    我叹了口气,又组织了一下语言,对罗永琪说道:
    “罗哥,其实你也不用苦恼,报警也不一定能把小梅姐送进监狱。”
    “你可别忽悠我了,我又不买自行车。万一是真的,这么大的案子,一报警小梅那不完了吗?”
    “哎呀,罗哥,你这是怎么话说的?咱啥关系?我忽悠谁也不能忽悠你啊?报警,我们还是要报的!但我们不一定非得报案失窃。你最终目的不是要找人吗?那咱们可以换个方式报案,不报失窃,我们报人口失踪!报案的时候我们在跟警方强调一下,小梅姐身上有巨额财物,在其失踪的过程中,很有可能会遭到不法侵害。而其赌鬼前夫,在小梅姐失踪前反复纠缠过她,有重大的作案嫌疑!这样一来,如果真如你所想的,这是小梅姐与她前夫合谋的话,我们也能想办法把小梅姐给摘出来。”
    我的这个建议,让罗永琪听的频频点头,可他沉思一会儿后,还是有点疑虑的问:
    “东子,这招不错。但是吧,我就怕万一小梅被警察找到,她自己一害怕在承认了盗窃70万的事实。如果这样的话,我们怎么帮小梅开脱呢?”
    说到最后,罗永琪还对我强调了一句:
    “东子,别人不知道,你应该知道警察的那些手段,我真怕.....”
    听他最后的这句强调,要不是看在多年的老战友,看在小梅姐以前和我一起玩到大,我气得差点没摔门走人。
    你说罗永琪这话整的,什么玩意叫别人不知道,我应该知道警察的手段?
    我咋的了我应该知道?感情在他心目中,我就是警察同志的工作对象呗?
    罗永琪见我气的脑门子上青筋直蹦,赶忙跟我解释着说:
    “东子,我不是那个意思。我知道....你学好了....警察现在不抓你了....”
    罗永琪估计也是怕我生气,说起话来都有点结结巴巴的。可他却没有组织好语言,说的内容适得其反,越描越黑。
    见他那副可怜相,我心说算了,人家正着急上火呢,都是兄弟,我跟他计较那么多干嘛?
    “罗哥,没事儿,都是哥们,我不能生你气。唉...咱还是说正事儿。其实你考虑的那些,纯属就是多余的。”
    “啊?你的意思是?”
    见我不再生气了,罗永琪心里一块石头算是落了地。可我跟他说他考虑的纯属多余,罗永琪却想不出个所以然,一脸茫然的问我是什么意思?
    “唉...罗哥啊,你糊涂啊!咱们的国情你不懂吗?民不举,官不究!咱就算警方吃了饱了撑的没事儿干,非要起诉小梅姐不可。那我问你,如果警方依据小梅姐的口供,将该案件交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会怎么样?”
    “那就法院开庭审理呗。怎么了?”
    “对,法院肯定要开庭审理。可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要求的是谁主张谁举证对吧?到时候,无论你愿意不愿意,你一定都会作为控方重要证人出庭。这个时候,你就可以为小梅姐开脱了。”
    “怎么开脱?”罗永琪不解
    “笨啊!你也不想想,小梅姐罪名成立的基础,是你被盗窃了70万元这个事实。可如果你把这七十万给抹没了呢?那公诉方还拿什么去起诉小梅姐?”
    “东子,我怎么越听越糊涂了呢?如果小梅拿走70万是事实,而小梅也承认了,那我怎么给他抹啊?”罗永琪还是不解,都开始挠头了
    我算是服了,我都说的这么清楚了,他居然还不明白?非得让我公开的教唆他作伪证,他才能懂自己该怎么办?
    唉...算了,反正他的这些担心都是扯淡,也没人告我妨害司法罪,我当一回教唆犯也是无所谓的事儿。
    “办法很简单,你把这笔钱,变成小梅姐的钱不就行了?到时候你就向法庭提供自己和小梅姐是恋人证据,然后就说这笔钱是你偷偷赠送给小梅姐的,但她本人并不知情,一时糊涂起了贪念就给拿走了。这样一来,就等于小梅姐偷了钱,但偷得却是自己的钱。可这钱既然是自己的,那又何来的盗窃犯罪呢?这案子最后成了一场闹剧,小梅姐不就没事儿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