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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不想伤害我?”云姽还在挣扎:“她的存在对我来说就是最大的伤害!”
    壁虎精变成的男青年默默从苏澈手里拉过云姽,抱在自己怀里,云姽依旧疯了一样的尖叫:“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她要抢走我全部的东西?”
    “我还在!云姽,我还在!”壁虎精爱怜的拍打着云姽的后背,不住的安抚她。
    “你在,有什么意义吗?”云姽发出冷冰冰的呢喃:“如果时间再久一点,你也会是她的吧?”
    是不是只有失去的,才会让人珍惜?
    藏着人类胎儿,却不能出壳的卵就这样交还给了半颜,半颜说,要带她妈妈去另外一个城市的医院,这些痛苦的回忆,她今生今世一丝一毫都不愿意再次想起。
    至于半颜被蜘蛛网裹缠,是云姽吩咐壁虎精把她搬运到蜘蛛洞里,等着让蜘蛛吸干了的,其实好像是壁虎精只是任由蜘蛛精裹缠了半颜,壁虎精就借着这伪装藏起了半颜,蜘蛛精本来在追逐半颜和壁虎精,白泽一添乱,才成了我们看到的局面。
    过了些日子,听苏澈说,云姽还是独自在老宅子那里发愣,君唐来了几次,却都没有见到云姽,灰心丧气之下,又去名流交际圈找寻其他能让他少奋斗十年的女孩儿了。
    而半颜,谁都没有再见过她,那颗卵的下落,壁虎精好像知道,却怎么也不肯说。
    男人女人的亲情友情爱情的纠葛,杂乱的像堵在下水道的头发,怎么也牵扯不清。
    这个没有得到报酬的委托事件里,谁都没有落得好处。恩,除了苏澈成了我们的朋友。
    ——变成怪物的女人完——
    ——十七八岁的老爷爷——
    白泽最近一直在看偶像剧,里面一幕女主角送给男主角亲手制作的泡芙的情节让白泽泪流满面,指着电视呐喊道:“小神也想得到这个球!”
    梅暨白瞄了一眼电视,潇洒的摸摸鬓角,说:“你等着吧!情人节的时候你可以去学校替我搬回来。话说去年就是,美女们塞的各种diy美食,我拿都拿不了,真是愧对美女们的心意呢!”
    “你是在吹嘘吧?怎么没看见你带一个女孩子回来过?”我问。
    “带回家见家长?不,姐,我还没有结婚的打算,我的心,是一只自由小鸟,在歌声里冲向云霄,美丽的花朵们啊,只是过往风景,我的梦是飞的比天还要高!”
    “这个打油诗蹩脚透了!”
    “别这样,姐,我是文艺青年!”
    外面买泡芙贵的要死,买得起是买得起,总觉得根本不值,加上白泽喜欢风卷残云,大概要批发些才够。反正最近也没什么事情做,有钱有闲,不如挑战一下泡芙塔。
    据说泡芙塔是两个王国之间联姻,婚礼上的压轴美食,象征甜蜜,友好,和平,店里的奶油馅和巧克力馅还有冰淇淋馅居多,拿回家要化,不如自己开发一些馅料。
    这种西式的烘焙东西总是需要鸡蛋面粉奶油,露华一个东方鬼,居然也学的头头是道,打蛋器用的上下翻飞,十分熟练。
    早买了黑加仑干,草莓果酱,榛子,花生仁,巧克力碎,椰蓉,焦糖,豆沙,冰箱里有桶装的香草冰淇淋,露华和我干的十分起劲,做出很多馅料各异的泡芙。
    正当我满手是面,忙的不亦乐乎的时候,玻璃风铃叮当一声响,我出来一看,是一位上了年纪的老人,独自拄着龙头拐杖,双颊红扑扑的,看上去倒是精神矍铄。
    我还没开口,大爷倒是先问:“你是调查怪力乱神疑难杂事的梅林?”
    我点点头:“大爷有事要解决?请坐请坐!”
    大爷点点头,环顾一下,苦笑道:“这也是个老地方吧?老头子坐古玩店,自己也算一个古董了,倒还相称。”
    我倒了茶来,寒暄道:“大爷体格这么好,太谦虚了,敢问老爷子高寿啊?”
    大爷伸出一只长满寿斑的手:“九十五啦!”
    我大吃一惊:“看不出来呐,大爷保养的可够好的。有什么养生秘诀吧?”
    大爷摇摇头:“我这一把老骨头,可不是经得起折腾的了,眼看活不了几年,偏偏又赶上这么个怪事情……”
    我忙问:“大爷是被谁介绍来的吧?不知道遇见了什么怪事情?我们这一定尽力给解决!”
    大爷叹口气,边缘微微有些浑浊的双眼眨了眨,像是有些为难似得,说:“小姑娘,你相不相信,世上有长生不老这种事?”
    我第一个反应是,别是这个大爷被什么保养品骗了吧!便说:“大爷,除了神仙,大概凡人没有这种能耐。”
    “哎……”大爷叹口气,从怀里摸出一块掐丝珐琅怀表递给我,那表十分古老,里面镶着一张旧照片,像是民国的老东西。
    我拿起了细细看,照片上有两个十七八岁的少年,都非常俊秀,穿着满洲领的长袍,头碰头在一起,看上去十分友爱。其中一个少年,依稀是这个老爷子的模样。
    我忙说:“老爷子,这是您小时候?”
    “是啊!”老爷子耳聪目明,毫无老年人的昏聩:“这张照片,是1936年在上海拍的。当时老头子才十七岁,家父做西洋贸易,学西洋礼仪,这便是给我的成人礼。”
    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能定做掐丝珐琅怀表,能拍照片,能送成人礼,必定也是一方巨贾。
    我忙指着另一个少年问:“大爷,这位是您的兄弟吗?”
    “不,”大爷摇摇头:“他是我的朋友,叫宋天酬。这次我想委托你们帮忙的事情,就跟他有关。”
    这个宋天酬要是还健在,也是这样一位老爷爷了,不知这大爷有什么事。
    我便笑着说:“那我就洗耳恭听啦!”
    “你你你……”我实在无法接受眼前的现实,他可以变成撑满房间的庞然大物,也确实是我亲眼目睹,脑海中卫斯理的小说和x战警的形象走马灯似得乱转,难不成,他真的是那啥神兽?白泽?
    见我卡了壳,那coser只当我镇定自若,又抓了抓头,为难的说:“这也不行么?可惜屋子太小,展现不出小神的英姿,话说小神专长辩妖识鬼,这要如何证明……对了!”他突然指向我身后:“那个,那个里面有个执念鬼!”
    我回头一看,他指的不是那件茧绸旗袍吗?挂旗袍的架子早给夹在墙边一堆破烂里,屋子简直是震后废墟,那茧绸旗袍是一种非常高雅的暗红色,有点像干涸了的血,是上个世纪的古董,一个国民党团长太太的心爱之物,因为国民党败退,那太太又被没良心的男人丢在了大陆,在解放前后看不见出路,遂打扮的漂漂亮亮,穿着它自缢身亡,这旗袍三镶三滚,做工上乘,我还比划着想穿穿看呐!就算是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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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哪,确实没有比较通畅
    大爷点点头,眯缝着眼睛出神的望着外面的合欢树,娓娓道来:“我还没自报家门,我叫罗奕铭,也是土生土长的玉宁人,家里是做买卖的,我记得很清楚,1936年玉宁这边买卖不好做,我们举家搬迁到上海,继续做外贸,倒腾丝绸瓷器,也算得上上流社会的一员,当时我初到上海,没有别的朋友,只有跑腿儿的宋天酬跟我年龄相仿,能一起踢跳。他那个人,虽然是个孤儿,倒是古道热肠,天生侠义,说起来,还是我被街上几个地痞当成肥羊围起来敲竹杠,他突然多管闲事,才认识的。”
    “原来是旧时玩伴。”我点点头:“好像上海滩的情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