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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 得到良笔
    听见我大声问。赵欣欣站住了,并转过身看我,挂着泪珠的美丽脸蛋上带着一种奇怪,还有一些绝望,说:“命就是这命了,怎么改变?”
    从她这么一句话就能听得出来。她后悔了。选择嫁给这样的一个男人,她确实后悔了。
    天底下不知有多少女人都后悔自己选错了男人。
    女人怕嫁错郎!
    但认命的有很多。
    “想改,我给你改!”我声音放低了很多,语气有些淡然。独眼眯起来,使眼神变得迷离。其实是想尽量装出一副高深的样子。
    “金拾,你开什么玩笑!”
    “我没有开玩笑!”
    “行啦,你忙你的!”
    “赵欣欣,你把它写下来!”
    “写什么?”
    “把你想过的日子写下来,待我做完手术后,把它交给我!我帮你实现!”我说。
    “你这个人是不是有神经病啊!”
    赵欣欣颇显生气地离开了。一瘸一瘸的。她并不相信我的话。
    也难怪。换谁碰见了我这么个人说出这种话,谁也不会相信。
    我跟常医生进了手术室。躺在了手术台上。让他先在肚子上给我打了一针麻醉药。过了一会儿,麻醉药生效了,他就开始动刀子。虽然觉不出疼,但我感到非常紧张。毕竟一把刀子正在割自己的肉,割自己的胃。我手心和额头上都冒出了汗。
    只见那常医生带着薄膜手套的双手上沾满了鲜血。
    过了一会儿,他抬起头看我,脸上带着诧异,说:“我已经把你的胃打开了,可里面并没有什么异物啊!你到底是不是毒贩子?”
    我问:“你家有镜子吗?”
    “有!”
    “你把镜子拿过来,给我照住胃中,让我看一看!”
    “血淋淋的,恶心巴拉的,你确定你要看?”
    “看,快点儿!”
    常医生取来了一面还算比较大的圆镜,放在我平躺着的身体上方,一边调整着角度,一边问我能看见不能。
    “好!就这样!别再动了!”我喊道。人瞬间变得激动起来。因为我看见了自己的胃。伤口血淋淋的不说。在一堆还没消化完的乱七八糟的食物中,赫然躺着一支笔。笔还不小。跟平时我们见到的毛笔一样大。通体金黄色,金光灿烂的。十分扎眼。
    我问:“你看到没?”
    常医生说:“看到什么?”
    “一根金色的长笔?”
    “哪有?”
    “在我的胃里,你看不见它?那么大一根!”我感到惊奇不已。
    常医生摇了摇头,苦笑道:“我看不见。难道是我的眼睛不行?”他瞧我的眼神充满了复杂。
    好像就在看着一个神经病。
    我说:“去给我拿一双筷子来!”
    “拿筷子干什么?”
    “我用筷子把笔夹出来啊!”
    “你用手拿不行吗!”
    “你啥意思,怕我浪费你家一双筷子?我买行不,五块钱一双!”我有些恼了。
    “不是,我觉得用手更方便!你的手又不是够不着!”
    我不想再跟他废话了,就伸出普通的右手到胃中,沾上了黏糊糊的已腐烂食物,用两根手指头捏住了那根金色的笔。觉得沉甸甸的。犹如提着一根实心铁杆。将它从胃中慢慢拉了出来,往被撩起的衣服上的蹭了蹭,擦掉了上面的污秽。
    它看起来,跟用金子打造的物件一样。除了笔头是用毛发造成的。也不知用的是什么动物毛,是狼毫还是羊毫。从前我对毛笔并没有过多的研究。
    使毛笔,就得用上墨汁。不知该用什么墨汁才好。毕竟乃良笔善书,又不是什么普通之物。
    “现在缝不缝胃?”常医生问。
    “缝住吧!”我说。
    “瞧瞧这弄得叫什么事儿!让我跟你在这儿瞎胡闹呢!”常医生表现得比较愠怒。
    等他把伤口给我缝好之后。天色已到了深夜。我从手术台上挪下来,换了一张普通的病床躺上去。常医生回自己卧室睡去了。病房里的灯泡给我亮着,没让他关灭。这只灯泡旧了,发出的光芒很是昏暗。屋里也飘着一股难闻的霉臭味道。
    麻醉药的劲一过,我身上疼得不能动。那根良笔,就掖在枕头下面。我也不怕让别人给偷了。因为别人根本看不见它。譬如常医生。
    等我睡一觉醒来。已经第二天中午了。第一件事儿就是扭头,掀开枕头,看看良笔是否还在。见它仍然在。只不过已经失去了那种灿烂耀目的金色光泽。看起来跟普通的黄金物件一样了。
    不知道它为啥会失去光泽!
    “恭喜你得到良笔。不过它到你手中,竟然返璞归真了!”背后驼峰里的声音响起来。
    “它没刚见到时好看了!”我说。
    “别这么庸俗行不!有些东西不是用来看的!”
    “给这良笔用什么墨汁?”我问。
    “血!”
    “血?”
    “对!要改变谁的命运,就得蘸谁的血!”背后驼峰里的声音说。
    “要是改变植物呢?”
    “那就取植物的汁液!”
    “能改变建筑物吗?”我又问。
    “建筑乃人为!你只要掌控了建筑工人的命运,还不是想要什么样的建筑物,他们就给你盖出什么样的建筑物!别问这种幼稚的问题了行不!跟你多有一种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一样!傻逼!”背后驼峰里的声音说。
    我说:“怪不得我的身体做你的傀儡时,用良笔善书改变不了你的命运呢!敢情是没有用到你自己的血!”
    “你这个傻逼!我身在的这个圆壳密不透风,我连一根头发都传不出去。我怎么把自己的血弄到圆壳外面用良笔蘸了!”背后驼峰里的声音怒道。
    我问:“那你控制着我的身体,用良笔在善书上面写圆壳裂开绽放时,良笔的毛笔头上有没有蘸了圆壳的汁液?”
    “没有!傻逼!”
    “不要再叫我傻逼!你自己也不精明!自己干了一件蠢事自己不知道吗!既不用自己的血,又不用圆壳的汁液,干用良笔在善书上写了一通,岂不是白搭么!困你的圆壳怎么会绽开。你的命运怎么能得到改变!”我说。
    “当良笔处于辉煌时刻。用它在善书上书写任何内容。可以改变一切万物的命运!即便不用什么动物的血液和植物的汁液!”背后驼峰里的声音说。
    “良笔处于辉煌时刻?难道你的意思是说,当这根良笔身上散发着灿烂夺目的金色光芒时,就是它的辉煌时刻?”我问。
    “对!但你已经错过了它的辉煌时刻!”
    “它怎么会有辉煌时刻?”我问。
    “当天书地笔的原始主人注入到它身上的气息还没有消失殆尽的时候,它就一直处于辉煌时刻!”背后驼峰里的声音说。
    “那你刚才还说什么返璞归真!原来并不是什么好事儿啊!那还不如让它处于辉煌时刻呢!”我禁不住懊恼道。
    “我惊讶的是,你这个傻逼,竟然能够抵消良笔上它那原始主人的气息!本来那股气息已经保存在良笔上很长时间了。我以为是永恒的。没想到,让你用右手捏了它之后,它身上的那股气息竟然被你给抵消了!看来,是我低估了你!你的右手很不简单!”背后驼峰的声音说。
    “我的右手?”我举起它看了看,说:“它很普通啊!怎么经它一触摸,就将良笔上的那股气息给抵消了呢!”
    “只能说明你的右手绝对不普通。没准儿,它比黄皮左手还要厉害!只不过它一直隐藏着威力罢了!”背后驼峰里的声音说。
    我梳理了一下思绪,说:“上次你控制我的身体,手握良笔在善书上写下圆壳裂开绽放,和做谜题、绘图什么的。用的不就是我的右手吗!当时我身上只有一只右手!”我说。
    背后驼峰里的声音说:“其实,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发现了异常。用你的右手握住良笔时,它就变得一闪闪的,身上的光亮很不稳定。它发射出来的光彩本来是很强烈的,能把看得见它的人的眼睛刺痛。可到了你的右手中,它的光彩就变得愈来愈暗淡。
    昨天晚上。你的胃被打开,看见它的时候。对你来说,你感觉是金光灿烂。因为那是你头一次见到它。再说你以前见过啥,孤陋寡闻的,所以你感到惊奇。但对我来说,昨晚再见到它时,它却是已变得暗淡了很多,远不如之前那般灿烂刺目!
    究其原因,是你的右手在作怪。只用两次,就抵消完了良笔身上蕴含的那种神奇的气息。让它返璞归真了!”
    “原来是这样!”我说。
    “其实这样也好!良笔返璞归真!它就真正属于你了!就算它的原始主人来了,也不见得它再认那个主人!如果,你能取到我的血,就可以用它改变我的命运!
    若你能从困着我的这个圆壳上取到汁液,就算不知道它叫啥,亦不需知道它到底是什么东西,你只需用良笔蘸上它的汁液在善书上写下:‘绽开’俩字。它就能裂开绽放,我就能从里面出来了!”背后驼峰里的声音说。
    我忍不住问:“你能不能告诉我,你到底是什么东西?”
    “傻逼!不能!”
    “别再叫我傻逼!”
    “傻逼!”
    “为什么现在你老是叫我傻逼?以前你可不是这样的啊!”我不解道。
    “妈的!我都嫌你丢人!你连王五子都打不过!”背后驼峰里的声音怒道。
    我说:“不是打不过!是不能打他!万一把他打死呢!”
    “打死就打死了,一条下贱的人命而已,又有什么!”
    “你说得倒轻巧!把人家打死了。我还不得住监狱!不得给人家抵命!你别忘了这个世界上还有一样东西叫做法律!法律你懂不懂,规定得死死的,一命抵一命!”我说。
    “那你又怕什么!大不了反了这天!区区人类而已,又能奈何得了你!”
    “行啦,你别吹嘘我了!我身上挨了这两刀子都疼得快不能动弹了,还反天!反人类!你可知啥叫机关子枪,啥叫坦克大炮,啥叫原子弹氢弹。核武器,你懂不?
    管你什么妖魔鬼怪,用现代的武器虐杀你跟玩似的!一颗炮弹打到你身上,你就会变得灰飞烟灭,啥也不剩了。
    人类早已经拥有了毁灭地球的实力!”我说。
    “你这胆小鬼!啥事儿也干不成!永远只能当一个被人家欺负的瘪三子!给了你好东西,等于白瞎了!”背后驼峰里的声音说。
    常医生推门进来了。他看着我,脸上充满了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