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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7章 总督不好当
    第三卷扬帆于大明朝野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秦浩明可谓是忙得脚不沾地,几无暇分身。
    崇祯先是在朔望日早朝表彰秦浩明的功绩,然后授予兵部侍郎兼都查院副都御史,总督福建、广州两地,抄送九边及大明各省。
    东林党在钱谦益、谢三宾的带领下,再次进行阻扰。奈何崇祯圣意已决,当场呵斥他们居心叵测,嫉妒贤良。
    并把搅屎棍谢三宾革职驱除朝堂,永不叙用。
    随后,大学士陈演事涉晋商案,被崇祯皇帝着旨下狱听候审理,由锦衣卫罚没家产充公。
    其意态之坚决,手段之强硬,让朝中大臣噤若寒蝉,再不敢有丝毫妄动。
    作为新贵两省总督,秦浩明每日接到的宴请拜帖足有几十张之多,可惜他这人无趣得紧,一概予以谢绝。
    就连首辅薛国观委托户部给事中胡乃龙邀请他,也吃了闭门羹,让其大骂不识好歹。
    反倒是成日里和国子监士子及复社巨子张溥、杨廷枢等搅合在一起,也不知忙碌些什么。
    崇祯十二年六月十八日,秦浩明在完成兵部、礼部、户部公式化谈话后,最后的流程走到了吏部。
    “恭喜秦督贺喜秦督,年少有为,实乃大明第一青年才俊。”
    吏部尚书商周祚乃六部中最高级长官,相当于后世的铨叙、人事部长,雅称大冢宰。
    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封勋等事务,是吏部的最高长官,为中央六部尚书之首,位高权重。
    但即使这样,吏部对于地方总督的任用却无实权,秦浩明到这里也只是一个礼仪过程,只是领取官印、文书及其总督的一些行头。
    故而,商周祚丝毫不敢小觑当今朝廷第一红人,请他在吏部坐下,礼仪有加。
    “下官惭愧,寸末之功,得蒙天子厚爱,不胜惶恐!”
    秦浩明穿着文官一品仙鹤袍服,依照官场礼节,恭谨朝商周祚行礼。
    “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
    秦督文韬武略皆是翘楚,实乃大明之福。”
    近日,秦浩明的名声随着国子监士子的传颂,早已传遍京畿权贵及其百官耳里。商周祚作为六部尚书之首,信息自然不会慢。
    只不过大明崇文抑武已久,相对于秦浩明的武功,反而是文名令他得到商周祚的欣赏。原本有些担忧秦浩明的年龄,如今也不翼而飞。
    “涂鸦之作,难登大堂子雅。”
    秦浩明俊脸微红,摆摆手避谈此事。毕竟是抄袭他人语句,未免心虚。
    再说,商周祚也算大明的名臣之一,不愿欺骗于他。
    其万历四十八年擢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福建,不征民间一钱,擒斩剧盗,抗击倭寇侵扰。
    故离任之日,闽人为之立祠。
    秦浩明之所以如此熟悉此公,却还是因为他有两个好女儿,商景兰、商景徽皆是大明有数的才女。
    其女婿亦是抗清名臣,后为大明尽忠。
    商周祚捻须微笑,愈发欣赏秦浩明谦虚的态度,有心提点他几句,故而缓缓开口说道:
    “福建、广州总督,从一品。掌厘治军民,综制文武,察举官吏,修饬封疆。
    与只掌握一省行政事务的巡抚不同,总督兼管数省,同时在政务之外也兼掌军务,位高而权重。
    然秦督需注意的是,福建由于从嘉靖年间,倭寇屡屡冲击海防,故而地理位置日益重要。
    及至现在,福建市舶司是秦督务必掌握的关键地方。由于历史缘由,其一直被镇守中官盘踞……”
    随着商周祚的诉说,秦浩明这才知道,福建市舶司从景泰四年开始,奉镇守中官戴细保镇守福建,兼领市舶司。
    及后,来住继之,但领市舶司并非福建镇守中官的法定职权。
    成化十二年四月福建巡按叶稠请将市舶司归还镇福建衙门,却未被应允,而是另遣内官韦杏领市舶事。
    究其原因,还是利益使然。
    市舶司是中国在宋、元、及明在各海港设立的管理海上对外贸易的官府,相当于后世的海关,是大明管理对外贸易的机关。
    市舶司的主要职责是根据舶商的申请,发给出海贸易的证明(公验﹑公凭)。
    对准许出海的船舶进行检查,察看有无挟带金、银、铜钱、军器、马匹、人口等违禁之物。
    船舶回港途中,派人前去封存货物,押送回港。
    抵岸后,差官将全部货物监搬入库,并对全体船员进行搜检,以防私自夹带舶货。
    将舶货抽分,细色(珍贵品)十取一,粗色(一般商品)十五取一。
    后改为细货十取二,粗货十五取二。另征收舶税,三十取一。之后,发还舶商自行出售。
    “多谢商尚书指点,下官感激不尽。”
    秦浩明站起身,郑重的向他道谢。
    商周祚在闽为官多年,这些都是今后自己必须克服的困难。
    确实如他所言,市舶司是自己是否有所作为的关键。看来,福建不仅是解决郑芝龙的问题,还有市舶司。
    要知道,这可是钱袋子啊!
    二人说话间,吏部郎中带着几个小吏,已经把秦浩明官印、文书、及其配备的一些行头准备齐全。
    至此,兵部、户部、礼部、吏部的手续完善。从今天起,秦浩明才是大明福建、广州两地的正式总督。
    只不过,随着听完几个部门的讲述,秦浩明发现想要当好这个总督也不容易,要斗争的地方太多。
    与人斗暂且放过一旁,他早有觉悟和思想准备。
    一圈下来,他发现,若是想要改变,关键是还要还大明的整个制度斗,这才是麻烦头疼的事。
    不说别的,首先就是贪腐。
    总督已经是最大的地方官,但是工资却少得可怜。
    秦浩明从户部了解到,他的年薪是一百二十两银纹银,这是基本工资。
    除了这一项收入,每年还有各种固定补贴。
    蔬菜薪炭银有一百八十两,心红纸张银,也就是办公补贴两百八十两,案衣什物银六十两。
    三项补贴凑一块儿,总共是五百二十两,说起来是基本工资的四五倍。
    他现在没有爵位,少了几百两的爵位银。
    因此,作为两省总督,他每年从官方可以拿到六百四十两纹银。
    要搁普通人身上,绝对是高薪,花起来绝对绰绰有余。
    毕竟,在这个年代,小商贩、私塾教师、能工巧匠和富裕农民这四个行当的平均年收入都只有二三十两银子。
    可是对总督来说,每年这几百两银子根本不够塞牙缝儿——开销委实太大。
    别的不说,光聘用师爷,或者文案,费用就不菲。从晋朝到大明,雇师爷一直是官场定例。
    能力再强的官员,也得雇上一个或者多个师爷,让他们帮着记账、断案、草拟奏章、代写诗文、出谋划策、迎来送往和处理日常通信等。
    例如东晋时江州刺史桓玄就雇过陶渊明当自己的师爷,明除时闽浙总督胡宗宪雇过徐文长当自己的师爷。
    可问题是师爷不是国家干部,也不能算普通公务员,他们没有编制,不吃财政饭,其薪资统统由雇请他们的官员掏腰包发放,而且薪资还都不低。
    时任宣大总督卢象升,已经算是大明最清廉的一位,可手下管记账,管征税,管写信,管断案,加起来共有十四位。
    即使每人按三百两年薪估算,一年也得开销四千二百两银子。所以光在雇师爷一项上,一年不花几千两银子是不可能的。
    当然,总督也有一项光明正大的灰色收入,火耗银。
    或者,贪污!
    其实要说起来,即使是火耗银,也跟贪腐没有什么两样。
    火耗银类似以前农业税还没取消时的村提留、乡统筹和县统筹,也就是地方官私自在正税上另行加征的附加税。
    现在大明普通的做法是,如果每个县每年的农业税指标是五万两,可是县太爷心狠手辣,在这个指标的基础上加收二分五的火耗。
    即让农民多交百分之二十五的税,那一万两千五百的纹银的灰色收入就到手了。
    县太爷不敢独吞这笔灰色收入,按照官场惯例,他得把其中的三分之一分给下属,另外三分之一交给上司,剩下三分之一揣进自己的腰包。
    交给上司的那三分之一通常是层层分配,道台分一笔,知府分一笔,按察使和布政使分一笔,巡抚分一笔,最后总有一笔打进总督的私账。
    单一个县的火耗,并不能给总督带来多少进账。
    问题是总督管着几个省,每个省都有几十个乃至上百个县,每个县都给总督做点儿贡献,所谓聚沙成塔聚土成山,涓涓细流汇成大海,加起来就非常可观。
    而这,就是大明官员贪腐的原因。
    因为各级官员私分火耗,极可能分赃不均。譬如甲地官员心狠,火耗加征到30%,那么从知县到总督就能多分一些。
    而乙地官员心不够狠,火耗只征10%,那么从知县到总督就只能少分一些。
    这些事情在宣大的时候,秦浩明只是略有耳闻,根本没有过多介入。
    现在,是他自己独掌两省,可谓是他崛起的地方,有些事情就必须面对。
    否则,对他而言,不能解决官场陋习,没有任何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