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第五十四章 沙华解厄
    戚路提着周纪的头颅冉冉地降落到老吴跟前,在下降过程中他恢复了常人的形态。
    老吴踉跄着走到趴在地上的林波身旁,狠狠地踢了他一脚,林波像死猪般一动不动。他这才喘着粗气问戚路:“你拿着这狗头做什么?”
    “我要用它来祭奠文诸君的英灵。”戚路也和老吴一样直喘气,刚才那场战斗实在是消耗了太多的能量,而且会给自己带来后遗症。
    老吴虽不认识这山魈,但也听戚路说过他的来历,心想这也是对逝者最好的悼念仪式了。
    这时,那些被戚路解救的冤魂们都飘了过来,他们集体向戚路和老吴行鞠躬礼。虽然他们口不能言,但戚路脑子里已被喧哗的谢声塞得满满的,感觉头皮都要炸开。
    “去吧,各自寻找自己的归宿,别在阳间作祟了。”戚路朝他们挥手致意。
    “这样不妥吧。”老吴轻声地说:“我们得做场水陆大会来超度他们,不过这得花不少钱,最近公司入不敷出,可没这个经济能力啊。”
    经老吴这一提醒,戚路的眉头也皱了起来。先别说钱了,就是筹备法会也需要不少时间。在这期间,万一这些冤魂中有几个不怀好意的家伙趁机为非作歹,那可就不好收拾了。
    就在戚路踌躇间,悟通大师的尸体突然发出了金光。
    “怎么回事?”两人惊讶地看着这骤现的异象,眼睛都瞪直了。
    “老和尚要复活?”老吴手抚着下巴问戚路,眼睛却死盯着林波,生怕他会突然醒来借机逃跑。
    戚路没有言语,但他已看到那些金光在空中交叉缠绵,继而变成一行行经文。
    “往生经?”老吴这回连嘴巴也合不拢了。
    那些经文慢慢地连接在一起,集成一本经书。书页在轻轻打开,将内里温暖的光芒照射在众多冤魂的身上。他们像是受到了感应,开始向着经书飘去。
    不过是几秒钟的时间,经书合拢开始高速旋转起来,逐渐形成一个金色的漩涡,周围的空间也变得扭曲起来,像是一个倒放着的喇叭。经文又显现出来化为金色光芒,它们以正中的空心圆柱为中心飞速运转着。
    “轮回之门!”戚路眼中泛起了泪花,他没想到悟通即使死了还在牵挂着这些冤魂的归宿,用储存的力量打开了通往六道轮回的大门。
    冤魂们知道离别的时刻到了,他们将身飘进了漩涡里,在即将消失的刹那,他们扭头对两人表示谢意,脸上还留着最后的笑容。
    只有一个女鬼徘徊着不肯离去,戚路从她清秀的脸庞认出了她是梁雪,不禁百感交集,想起了胡同里的往事。
    金色的漩涡越来越小,戚路叹息着对她说:“走吧,再不走就来不及呢。”
    梁雪的小嘴在嚅动着,虽然戚路听不到她的声音,但还是从她唇语的动作辨认出那是简单又饱含浓情的三个字“谢谢你”。
    当梁雪的灵魂也消失在轮回之门里,漩涡顿时缩成一个原点,消失在雨夜里。
    夜色回归沉寂,老吴把眼投向倒在地上昏迷不醒的众人,发现他们都伤痕累累,不由无奈地说:“这一战我们惨胜啊,赔了老和尚的命不说,还连带这多人受伤。”
    说话间老吴已俯身查看众人的伤势,当他看到丁晓岚时,不禁皱起了眉头,说:“小丁的伤最重。”
    “能治吗?”抱着悟通尸体的戚路忙问。
    “不容乐观,右腿怕是保不住了,还不知身上有没有其他的致命伤。”
    戚路听得此话不由鼻子一酸,心道陈继先把他外甥女交给我,我却让她落得如此下场,这叫我有何面目再见陈道长。
    细雨渐渐停了下来,戚路抹了把脸上的汗水和雨水,小声地对老吴说:“快使用神通把大家送回原处吧。”
    老吴疲倦地说:“你瞧我现在这样子,还有能力把他们送回去吗?”
    “那怎么办?”戚路一筹莫展,这里偏僻荒凉,哪会有行人,更别说车辆经过了,可凭他们两个人现在的状况,怎么把大家送回去?
    “打电话叫救护车吧。”
    “也只能这样了。”戚路掏出了手机准备打电话,不过他还是担心救护车来到这里耽搁了时间,从而错过最佳救治时间。
    突然间,一声长长的叹息从远处传来。
    “谁?”戚路的心猛地收缩起来,生怕来人是周纪的同党。
    “我。”月光下,一个男人风一般地飘来,黑钻石般的深邃墨瞳,如黑洞般散发着神秘的气息。
    “沙华!”戚路看清来人的身影后大喜过望,他忙说:“老兄你真是及时雨啊,赶快帮我把人送到医院。”
    沙华轻笑着说:“此事暂缓一下,我有话对你说。”
    “有什么话回头再说,再耽搁时间这些人就没命了!”戚路急了。
    “知道我为什么来这里吗?”沙华在他面前站立着,嘴角卷起似笑非笑的表情。
    “你......”戚路蓦然明白,下意识地低头瞧了眼手中提着的首级,心中有一种说不上来的恐惧。
    “周纪是我手下,可是你杀了他。”沙华的话中似乎有些责怪的意思。
    戚路还没答上话,老吴就在后头骂了起来:“我操,你勾结妖孽,神族的脸都给你丢尽了!”
    “神族,现在还有这个称谓吗?”沙华叹道:“把世上残存的神衹全加起来,扳着指头最多数两遍,还能做为一个种族存在吗?”
    “老子要替天行道灭了你,免得你再害人。”老吴叫嚷着准备和沙华决一死战,却被戚路死死地拦住。
    “还是戚路聪明,你太激动了。”沙华又是一声长叹,说:“别说你们俩个现在的状况,即使是处于鼎盛时期,也不是我的对手。”
    老吴闻言脸色变得很难看,身子也有些微微颤抖。
    戚路咬着牙说:“祸斗是我杀的,一人做事一人当,但你得放他们走。”
    沙华看着两人忐忑不安的样子,半天没有回话。
    戚路冷道:“你是不是觉得我不配和你谈条件?”
    “哈哈!”沙华突然笑了起来,笑得很奇怪。
    “你笑什么?”
    “忘记告诉你一件事了,自从你经历老街殡仪馆的事情后,我就交代过手下,不得找昆仑事务所的麻烦,否则后果自负。”
    呸,搞了半天你在戏弄我啊!戚路恍然大悟,忙放下身段冲着沙华微微躬了一下身表示谢意。
    “你我身份平等,可不能行此大礼。”沙华扶住了他,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那你赶快用法术把大家送到医院吧。”既然彼此没有了敌意,戚路又催促他救人。
    “我还有话没说。”
    “什么话,快说。”这回戚路老实了,他不想节外生枝。
    “记得你对我的承诺吧?”
    “哎呀,我说沙华,你什么时候变得婆婆妈妈的!难道你还不了解我吗?只要我戚路应承的事,三界都知道我不会反悔。”
    “那就好。”沙华把悟通的尸体从戚路手中接过来,把它平放在草地上,眼睛长时间地停留在那张煞白的脸庞上。
    “你还磨蹭什么啊!”戚路急得嗓子都要冒火了。
    沙华突然抬头对戚路露出一个凄凉的笑容,然后他右手拇指和中指捏在一起,结成一个奇怪的手印。
    接着他把剩下的三根手指按在了悟通的印堂上,顿时有股金色的暖流从他指中源源不断地流向悟通的脑门中,然后又向下流过咽喉,继而遍布全身。
    “忘川还魂术!”戚路的喉结在鼓动着,嘴角露出一丝心酸。他悄然地背过了身子,不想让沙华看到自己难过的表情。
    “此术逆天而行,为了不让阴阳失衡,施此神术者也会缩短相应的生命。老沙,你这是何苦!”老吴也惊呆了,没想到沙华会使出此举。
    “我管教属下不严,理应收拾残局。”沙华淡淡回应,仿似在说一件不相干的事。
    片刻过后,沙华收回了手,缓缓地站起身来,对老吴说:“东西该还我了吧?”
    “什么东西?”老吴在装糊涂。
    沙华微微一笑,把手对准老吴怀里一指,那摄魂铃就自动飞了出来落到沙华手中。
    “真小气,我们行走阴阳,干的是掉脑袋的事。你就不能把它送给我防身?”老吴没好气地咕嚷起来。
    沙华把铃铛放进袋中后淡然地说:“我可是为你好。当年贰负用了七七四十九个妖魂来祭祀才炼成此铃,它可不是什么神兵而是魔器。你若长期持有此物,反会被铃中戾气所伤。”
    “我是在地狱吗?施主你们也死了吗?”这时候悟通已经醒了,他惊讶地看着眼前这一切,还不敢相信自己已复活。
    “老和尚,你活了,是这位神仙救了你。”戚路将他扶了起来。
    悟通迟疑着用右手掐自己左掌心,一阵疼痛感传入心肺,才知戚路所言不假,他忙朝救命恩人跪拜。
    沙华单手扶住了悟通下跪的身躯,声音沙哑地说:“不必行礼,你能救999个冤魂,我为何又不能救你?”
    “请问恩公姓名,贫僧日后定当给尊神建立生祠塑金身,惦记你的大恩。”
    沙华微微一笑。“同是蓬莱仙境客,相逢何必曾相识。”
    戚路的眼光黯淡了几许,他看到沙华的脸枯黄了几分,额边已现出皱纹。
    “今天我就好人做到底吧。”说完沙华把手一扬,众人眼前一道光芒闪过,等视觉恢复时,已身处在观音寺的会客室里。
    悟通惊讶地说不出话来,他没想到救他的神仙会有这么大的神通。
    沙华扬起了双手,掌间有温暖的金流在不停地晃动。他双臂用力一振,这些金色暖流就无声无息地潜入倒地昏迷不醒的众人体内,他们身体在一点点地变化,烧焦烧黑的部位在慢慢地复原。
    “好了,刻把钟的时间他们就能醒来。各位早点休息,我告辞了。”沙华说完想走。
    “等等!”戚路猛然叫了起来,眼睛有点不敢直视他。才过了几分钟,沙华已是中年人的相貌,头发也花白了一半。
    “你还有事吗?”沙华咳嗽了一声,吐出一口带血的痰。
    “你本可以不这样做的。”戚路心生无限感慨。
    “我都是将死之人,又有什么舍不得?”
    “你……”戚路说不下去了。
    “你是想问我,南斗诸神的事吧?”沙华从他闪躲的眼色知晓了那想说又没说出口的话。
    “是的。”戚路的声音很轻,轻到一点力度都没有。
    “那不是我的命令。我还是提醒你,曾经的承诺。”说完沙华化作一道灿烂的光华从敞开的窗户中射出,向着无尽的夜空飞去,最后成为一个亮点消失而尽。
    戚路没有追问那位幕后操纵者到底是何方神圣,因为他从沙华苦涩的眼神中已得到了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