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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
    格蕾丝回到别墅以后,就开始陷入到苦恼当中。
    今天是礼拜日,瓦伦先生最后一次给瓦伦太太写信是在上个礼拜五,而他的朋友库克先生最后一次看到他,是在礼拜六的傍晚。
    这样算起来,瓦伦先生失踪已有八天。
    八天时间,足够一个杀人犯毁尸灭迹了。
    尤其库克先生最后见到瓦伦先生的地方,还是在一家廉价妓·院。
    而廉价妓·院集中的地方,正是东区里的一大区域——白教堂区。
    当然,人们不会在教堂里做伤风败俗的事,但是在出了白教堂之外的白教堂区,那可就不一定了。
    如果仅仅是听着这个名字,估计很多不知情的人会以为这是一个神圣的地方。
    然而事实上,住在这个区域的人,或许三教九流应有尽有,就是和神圣一词毫无关联。
    东区整体就是一个贫穷、肮脏、犯罪与暴力不断的地方,白教堂区更是堪称其中之最。
    这里的治安乱到任何一个自诩文明人的人士来到这里,都会被这里的景象吓得半死。
    格蕾丝几乎可以确定,白教堂区每天非正常死亡的人数可能比其他区一年的都多。
    因为白教堂区几乎没有哪个人可以寿终正寝,他们的死法多多少少都有些不体面。
    看着手里的纸条,格蕾丝思索着,该什么时候去拜访一下库克先生。
    最好是在礼拜一。
    不过礼拜一就开始处理私人事务会不会不太好啊?
    想着这些,格蕾丝回到卧室,脱下笔挺但却算不上舒适的礼服,换上了长及膝盖的长衬衫,从被子下面抽出形状像是长柄平底锅的暖床器,钻进被窝。(1)
    温暖的被子让她忍不住喟叹了一声。
    随后,她轻轻吹灭了蜡烛,彻底陷入到黑暗当中。
    第二天一早,格蕾丝遇到了一个难题。
    由于昨天被瓦伦先生的事困扰着,她忘记了一件事。
    每个月固定的“夏娃的苦难”到了,而她没有提前准备好一切。
    现在,她的被单和衬衣上,染上了红色的痕迹。
    格蕾丝拖着疲惫的身体,换上了干净的衣服,拿着床单和换下来的衬衣,进了盥洗室。
    要说她女扮男装遇到过什么麻烦,这事儿恐怕就是头号难题。
    每当此时,她都要庆幸,英格兰所有的雇主都不会进仆人的房间,而她的侍者亚当,还是个孩子。
    其实格蕾丝不知道,亚当虽然不明白造成这一切的原因,但也并非全无察觉。
    亚当其实早就发现了,他的老师,每个月月中,总会有一两天时间食欲不振。
    确切的说,应该是对固体食物不感兴趣。
    相对的,像是热可可、热牛奶这种香甜的饮料,会在这两天格外受到偏爱。
    不但如此,克里斯蒂先生还会偶尔往嘴里塞一颗小糖球,或者找时间偷偷懒,跑到壁炉边小憩一会儿。
    这种细节上的事,除了亚当,谁也不知道。
    因为无论是在别墅还是在庄园,除了亚当以外,谁也没有机会天天跟着克里斯蒂先生。
    亚当自己也非常愿意保守这个秘密。
    在他看来,克里斯蒂先生一直非常勤奋,在庄园的时候甚至礼拜日都在工作。
    如此勤奋的人偶尔有些疲劳是多么情有可原的事呀!
    于是亚当打定主意,绝不让其他人知道克里斯蒂先生开小差的事,连公爵大人也不行。
    眼下亚当只有十四岁,对于女人的事几乎什么都不知道。
    而公爵大人,也因此错过了猜测出格蕾丝真正性别的大好时机。
    等到亚当意识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已经是许多年以后了。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此时此刻,格蕾丝正心情不佳地拧干手里的衬衫,搭在毛巾架上等着它自然风干。
    案子迫在眉睫,她却迎来了每个月最虚弱的一天。
    瓦伦先生可真是命苦啊!
    格蕾丝苦中作乐地想。
    话虽如此,总管先生却仍旧没有偷懒。
    在向心不在焉的公爵大人问安之后,她安排好了今天的工作,终于在下午的时候,有了点外出时间。
    趁着这个时间,她想要去见一见库克先生。
    就在格蕾丝外出没多久,我们神游天外的公爵大人终于“回魂”了。
    他这几天之所以精神恍惚,完全是因为那个离奇的梦。
    这让他意识到自己内心的同时,有些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他的总管。
    应该说,他不知道该怎么若无其事地接近他,摆出一副无辜的表情,一步步把他拉入甜蜜的陷阱。
    唔……
    那样的话就不能住在英国了。
    也许他可以把英国的产业托付给代理人,然后去外国定居?
    等公爵大人想通了这些乱七八糟的事之后,就猛然发现,格雷厄姆不在别墅里。
    亚当几乎是一被叫到书房,就脱口而出一句话,“克里斯蒂先生去银街了。”
    以他的经验来看,只要说出一个相对具体的地点,焦虑的公爵大人就能平静下来。
    于是……
    一个小时后,弗格斯探长被从警局里拎了出来。
    公爵大人声称有重要的事需要他帮忙,而他此刻也确实算不上忙。
    倒也不是说没有案子,只是多数都是日常就有的案子,没什么特殊的奇案发生。
    两人一路向着弗格斯探长家所在的银街去了。
    就在半路,公爵大人忽然目光一凝,终于看见了格蕾丝。
    “格雷厄姆怎么来……”弗格斯探长说到一半突然意识到,“你说的重要的事就是跟踪自己的总管?”
    由于格蕾丝旁边还有一个其貌不扬的男人,公爵大人决定让马车先缀在两人身后,慢悠悠地跟着。
    “你不明白,我这几天对他有点冷漠,我想格雷厄姆会不会生气了。”
    弗格斯探长审视了他几秒,确定他不是在开玩笑之后,几乎要气笑了。
    “我觉得格雷厄姆没什么问题,有问题的是你。早知道你叫我来就是为了这事,我还不如回去看看那些无聊的案子呢!”
    他掰着手指头数着,“你猜今天泰晤士河捞上来了几具尸体?还有白教堂区,每天都有醉鬼倒在路边,然后再也醒不过来……”
    公爵大人的脑袋往车窗位置偏,有些恼怒于自己坐得是四轮马车,司机的位置完美地挡住了正前方的视线。
    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并肩走在前面的两人,嘴上敷衍着弗格斯探长,“难道这几天没有发生什么有趣的案子吗?”
    “啊,那确实有一个,不过算不上案子。前阵子我在大街上被一个流浪汉拦住了,对方声称自己的朋友被两个奇怪的男人带走了,然后再也没有回来。”
    弗格斯探长办案这么久,还没遇到过哪个流浪汉敢当街拦住警察呢。
    这事儿一般都得反过来。(2)
    “我还耐心问了一句,结果那家伙的朋友果然也是个流浪汉,我觉得他八成是在耍我。不过我那天心情还不错,所以没有为难他。”
    “万一那个流浪汉真的失踪了呢?”
    “每天都有流浪汉失踪,但他们不可能被绑架,因为绑架他们也没有钱拿。比起这个,我倒是觉得,那家伙应该是管不住自己的脚,去了富人区,然后被哪个巡警抓紧监狱吃牢饭去了。”
    随着弗格斯探长絮絮叨叨地说完了流浪汉的故事,马车跟着格蕾丝两人,拐进了白教堂区。
    再往里,马车夫说什么也不肯走了——公爵大人为了隐蔽,并没有用自家的马车。
    他付了车钱,一转眼的功夫,就发现格蕾丝和那个陌生男人不见了。
    “!!!”
    他惊恐地看向弗格斯探长,“他们去哪了?”
    这是什么鬼地方!
    弗格斯探长认命地带着他往里走,“要我说,你就不该跟过来,这里到处都是小巷,走路都能跟丢。不过我可帮你留意了,跟我来吧!”
    警长那张扑克脸完美地吓住了周围隐没在废墟一般建筑中的人,没有人轻举妄动。
    但公爵大人仍能看见一些脏兮兮的孩子,在不远的位置蠢蠢欲动。
    还有胆大的女人,向着公爵大人伸出手,说着露骨的话。
    “要找点乐子吗,先生?”
    “只要两个先令,您做什么都可以。”
    “为什么不和我去安静的地方待一会儿呢?我又不会咬人。”
    这些堕落的人,嘴里说着引人遐想的话,脸上却毫无羞愧感。
    她们的嘴里散发着杜松子酒的味道,由于吃得不好,牙齿的边缘已经变成了棕色,玫瑰色的牙龈有时甚至会溢血。
    最让人震惊的是,这些女人的身体,居然只值两个先令。
    任何有两先令的男人,都可以对她们为所欲为。
    “仁慈的先生,行行好吧。”
    公爵大人下意识地想去摸口袋,是弗格斯探长拦住了他。
    “别给。”
    他瞪了周围的人一眼,“你,站住,我认为你犯了流浪罪。”
    发现他确实是个“条子”之后,人群一哄而散。
    “你的钱应该给真正的乞丐,而不是一群醉鬼。”
    两人离格蕾丝越来越近,然后发现,那个陌生男人带她来到了一家廉价妓·院。
    “我还当这小子不好色呢,原来是格尔达太贵了。”弗格斯探长小声嘀咕了一句。
    当他看向公爵大人的时候,却发现对方一脸平静,“格雷厄姆一定有其他的事。”
    “来妓院能有什么事?你可别告诉我他在找人。”
    “就是这。”这时候库克先生开口了,“威廉就是进了这里才不见的。”
    还他妈真的是找人。
    弗格斯探长很没面子地暗骂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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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暖床器原理上其实就是有长柄的大手炉,里面装的是热煤渣。
    2当时有一个罪名为“流浪罪”,衣衫褴褛的人在繁华区行走,很容易被警察拦住,如果发现他们在乞讨,或者身上只有几个便士,就会被当成流浪汉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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