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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姻缘一念成沧海,骨血三分铸龙魂
    三年前,轩辕盛会,九百九十九届,空前盛大。
    这一年,四方修仙之士,千城城主,能工巧匠携带神兵利器,驯兽师牵引奇珍异兽,美食家、珍宝家、风水师……齐聚轩辕城。
    轩辕比武不仅是五门派优秀年轻弟子切磋比试,决出一二之地,几近三千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人界各城各地多方面交流的综合性盛会。自然,轩辕比武的头筹是最大看点。
    那一年,秋夕代表轩辕门参赛,一路过关斩将,在决赛中与白虎堂的白胜相遇。这白胜自小在西域长大,生的一副异域样貌,秀气异常,风流倜傥,身边常是佳人环绕。
    轩辕盛会的比武地点设在轩辕门所在山顶凌空的轩辕台,轩辕台长宽百余丈,上有七色云翳笼罩,下有阴阳双河环绕。每届优胜者的名字,将被刻在轩辕台上的一根通天石柱中,这是习武之人最大的荣誉。
    轩辕台上,两人对峙而立,目光交汇之处皆是刀光剑影。
    环顾四周,风声鹤唳,众门派弟子屏气凝神,不敢多出一声。
    “秋夕师妹,面对你这如此美若天仙的对手,我可真是舍不得下手。”白胜说道。
    “白师兄,最后结果如何,尚不知道,你可千万别丢人现眼了。”说着,便一挥衣袖,飞出三道红光,是三道飞镖,以花瓣制成,却锋利无比。
    白胜一个健步,转身,同时用双手和嘴接住,“想不到美女的脾气如此火爆,不该不该。”
    秋夕早就听说这白胜武功一等,品性却是风流。
    “无耻之徒,你怎配得上这清晖上仙的亲传,看我今天不废了你。”说罢,便催响手边银铃,召出一只火凤,凤鸣响彻云霄,化作一柄凤羽剑,剑身散出红光,充满杀意。
    “看来,要动真格的了。”白胜喃喃说道,“这青鸾和火凤本是清羽上仙的护体灵兽,如今能成为秋夕师妹的神兵利器,这女人却是不一般,还得小心为妙。”
    说罢,白胜便幻化出一柄长剑,笑道“秋夕师妹,你可识得这剑。”
    秋夕定睛一看,此剑剑身修长,三尺有余,上有龙纹图案,周身被雷云环绕,“这莫非是清晖师伯的雷隐剑?”
    “师妹好眼力,看来此战,我是志在必得了。”
    “相传这雷隐剑只有君子才能持之,若小人拿了必会被周身雷云所伤,你又是如何使的动这剑?”秋夕问道。
    “这你便不需多问了,师妹,得罪了。”
    白胜猛地跺脚,气浪向四周散开,周身九道雷电环绕,再举剑,雷电归一,铸于剑身,便向秋夕刺去,刹那间,雷电顺势而发,化为一条蓝色闪电猛虎,扑面而来。
    秋夕见势,无法躲闪,便将手中之剑插入地面,瞬间地裂十丈,开口之处飞出一条火凤,与那蓝色猛虎正面相搏,虎啸凤鸣,飞沙走石。两人持剑对拼,秋夕轻盈潇洒,白胜刚劲凌厉,三百回合下来,谁也占不得半分。
    此战被誉为三千年来轩辕盛会第一战,三天三夜未分胜负。观看的人也是目瞪口呆,不舍合眼休息一刻。
    第四日清晨,双方早已疲惫不堪,白胜却突然停手,“师妹,我看这便算了吧,我自愧不如,甘拜下风。”
    “休得狂妄,看我不一剑割了你的贫嘴!”说罢,秋夕提剑刺去。
    而这白胜却气定神闲,闭目而立,秋夕的凤羽剑直抵白胜喉咙,却未敢再向前一寸。“若再战,恐怕也难分胜负,不如这样作罢了吧。”
    说着,白胜用手指轻轻弹开剑尖,轻轻拨回了秋夕散乱的头发,便头也不回,径直走下了那早已被两人剑气摧残得支离破碎的轩辕台。
    秋夕一人傻愣了半天,才向台下的白胜问道,“白师兄,你这是为何?”虽然对手很是让自己讨厌,秋夕还是多问了一句。
    “我身边虽美女如云,皆不是我所倾心,今对师妹一见钟情,三天三夜我招招留心,步步留情,不舍得伤害师妹半分,难道师妹还是不懂我的心意吗?”说罢,便持剑斩下头上一缕青丝,化作一只黑夜蝴蝶,飞入凤羽剑,在剑柄上刻下一道花纹。
    既走下台,白胜便归还了清晖上仙的剑,气的师父是想骂却骂不出口。
    顺理成章,秋夕成了此届轩辕盛会的优胜者,本应用凤羽剑在这轩辕柱上亲手刻下自己的名字,她却用自己的朱钗写下了白胜的名字。
    “过去的事就过去了,师父还提当年为何?”秋夕问道。
    “那你又如何戴上这面纱,师姐?”秋风眨巴着眼睛,问道。
    等来的却是怒目相向,然后,耳朵被狠狠地揪起。“你一个三岁小孩子,大人的事情如何懂得,是不是还想讨打?”秋夕的一句话,吓得小龙人赶紧躲进了师父的身后。
    清羽笑着,眼神之中颇有几丝欣慰,“三年了,你终于肯再叫我师父了。说起你和白胜,却可谓是一见钟情。”
    秋夕脸上一阵绯红,赶紧岔开了话题,“得意什么,叫你声师父你能上天?轩辕盛会结束,三天后各门派陆续返回,白虎堂在返回西域的途中,遭到了魔族余孽的袭击,白胜因为保护同门,被魔族杀害,尸首也被魔族一把火烧成了焦炭。这事只有我最为清楚,凤羽剑孤傲,自是与外物不相容,当日白胜断发化夜蝶,却又在白胜死去的那一夜消失了,虽事情蹊跷,这三年来却未能查出任何蛛丝马迹。至此,我离开轩辕门,安心做这轩辕城城主,更是为远离仙界,游走四方,想把这事查个水落石出。”
    “哎,果然又是一对苦命鸳鸯啊。”秋风叹息着,装作一副大人的样子,却见事有不对,但还是多说了一句,“师姐,你说,你的那个白胜到底靠不靠谱。”
    秋夕一阵沉默。
    “为师也感到这不仅仅是魔族余孽,更像是有一个庞大的幕后黑手,可是……”清羽上仙看出了秋夕的伤感,不再多说。
    “过去的事情,就别再提了,若魔族再有动静,必将此事查个水落石出。”秋夕说道,“说了这么多,三年前的事情又与这孩子何关?”秋夕故意岔开话题,看来,关于白胜,还是有一段不可说的事情。
    “你可记得白胜临走前送你的夜明珠?”
    “夜明珠?你是说他给我的信物?”秋夕轻笑了一声,“在白胜离世的时候,我便把它毁了,人已不再,留这又有何用!”
    “你只知这是夜明珠,却不知道它的来历。”清羽上仙背手叹息道,“想必白胜只告诉你这夜明珠万年难遇,对修习功法有帮助。”
    “不错。”
    “这是何等夜明珠,有如此神力,你却未知。”清羽上仙说道。
    “别磨蹭,我城里还有一堆事呢。”秋夕有些不耐烦,兴许是因旧事重提。
    “这夜明珠是我的师兄清晖上仙在西域极荒之地黑炎潭中修炼时发现的,这本是海中之物,对修仙有着事半功倍的作用,却出现在西域穷凶极恶之地,甚为诡异,师兄不知来历,便传音于我。我翻阅祖师留下的天书才知,这是龙族灭族之时龙族长老拼尽性命保留下的一丝龙魂,是龙族最强大的战神的一缕魂魄,因怕后人借此图谋不轨,便将其封印起来。因为轩辕盛会,师兄便将夜明珠转赠白胜使其功力大增,谁料他却赠与了你。”
    “那又如何呢?”秋夕问道。
    “你既打破了这珠子,这一丝龙魂便没了归宿,在天地间游走,所到之处皆是雷云密布,为祸四方。”
    “怪不得当时我总觉天有异象,原是这珠子在作怪。”秋夕喃喃说道。
    “我便以自己的三分血脉为祭,给了这元神一副躯体,让其安稳,再加上每天勤于学习,严加管教,使其向善,便是如今的秋风。”清羽上仙说道。
    周围的师兄皆不作声,三年之久,才知秋风身世,怪不得这孩子有如此怪异的本事。
    “怪不得这孩子这么淘气!”秋夕看了一眼。而这三年,这孩子所到之处,哭则成雨,怒则成雷,皆源于此。
    “秋夕,你自是这轩辕城城主,便要以子民为重,白胜一事虽让你性情大变,但为师听说三年来你减轻赋税,救助平民,维护城池安稳,确实让人欣慰啊。”
    “老头,别那么多废话,我这就走了。”秋夕步履生风,脚边再次幻化出那只青鸾,变成一朵祥云,腾云而去。
    秋风赶紧从清羽上仙身后跑出来,长叹一口气,说道:“第一次见师姐,就这么吓人,怪不得这么大了都嫁不出去。对了,师父,为何师姐老是叫你老头啊。”
    清羽上仙顿时板下脸,说道:“你这小泥鳅,又偷偷跑下山去给我惹是生非。”
    “小泥鳅知错了还不行啊,师父。”
    清羽上仙转而笑笑,“行了行了,下次再敢私自下山,我便不要你了。”
    “师父,你刚才说我继承了你三分血脉,这是真的吗?”小龙人好奇地问,“我真的是师父的孩子啊?我一直以为,我是石头蹦的,被师父捡来的野孩子呢。”
    然后,咧开嘴笑了。
    “这个暂且不说,为师且问你,三年来为师不教你任何剑诀和法术,为何?”清羽道人一本正经说道。
    “师父说过,修仙先立人,读书先修身,心术不正,难以成仙。”小龙人一脸天真。
    “那为何世人难以修仙,我五大修仙门派虽高手云集,却少有人能踏入仙界?”
    “众人皆有欲求,不能克己,生死轮回,酒色美女,功法修行,皆参悟不透。是吧,师父?”
    “嗯。”清羽上仙点了点头,“你体内的这一缕龙魂便是无价之宝,千万不能再像以前由着性子,为祸人界,待到龙魂觉醒,便能衍生出强大的力量,若利用不当,堕入魔界,便是后患无穷。秋风,为师不教你法术,只因时机未到。”
    “师父,你整天让小龙人读书,多没意思啊,小龙人还是想下山去玩,师父,你知道吗,山下可好玩了,捏泥人的老头天天把你捏的跟个神仙似的,比你本人好看多了;说书的那个瘸腿的都说些大家知道的事情,我有时候真想告诉他点他都不知道的;还有那画风筝的,穿糖葫芦的……”小龙人说的是眉飞色舞,神采飞扬。
    “你难道还没有闹够,每次去人界惹出了乱子,都是你的师兄们替你收场,你知不知道在轩辕城,人们口中的小魔头就是你。去,把凌轩阁的九天秘阵图抄十遍。”清羽上仙冷冷说道。
    “师父,那个图太复杂了,小泥鳅得画三天三夜啊。”
    “把祖师爷留下来的心经抄三遍。”
    “师父,这一个月我都不用睡觉了。”秋风嘟嘟嘴。
    “再去把……”还没等清羽上仙说完,秋风早已一溜烟不见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