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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疯衣
    快递小哥知道自己是怎么来的,但却怎么也想不起自己是怎么离开的。进了屋子之后唯一的印象就是那只鸟的鸟嘴实在是太毒了。
    鹦鹉骂人很有一套,把快递小哥骂的连北都找不着,最后不知道答应李信多少不平等合约。
    小仙女躲在手机的角落里瑟瑟发抖,那只鸟实在是太可怕了。她心里想着,如果李信趁那个时候要求快递小哥捡肥皂,恐怕那个状态下的快递小哥也不会拒绝。
    太可怕了!
    送走快递小哥,李信抱着灵米袋子进入厨房,这才想起自己似乎并没有买菜。光吃米的话,感觉有些对不起这高大上的米啊!
    想了想,李信又下单买了点青菜和肉,真的是一点儿。磨了卖家半天,才终于买了二十片菠菜叶子和婴儿拳头大小的一块妖兽肉。光这些就花了李信足足一百个世界币,望着厨房那一小堆食材,只觉得太tm奢侈了。
    一顿饭一百三十斤黄金!皇帝都不敢这么吃吧?
    厨房里有电饭煲,有炒锅,应有尽有。调味料虽然不全,但是基本的油盐酱醋还是有的。李信挽起袖子,洗了下手,愣了愣,摸出手机问:“这水消毒没?能用来烧饭么?”
    小仙女没露脸,但是声音却传了出来:“蒸馏过,且添加过各种维生素以及微量元素,可放心饮用。”
    于是李信收起手机,放心烧菜。没问题就好,这地方可以没有药店卖打虫药的,到时候一肚子虫子,多恶心啊!没准儿还会引起什么别的病,简直痛不欲生。
    淘米,洗菜,切肉。
    “起开!你老往这凑合干啥?”
    李信挥手,第n次赶走想要偷吃菜叶的旺财。大蛇昂起脑袋,脸上带着一抹人性化的渴望,瞅了瞅那翠绿的菠菜叶,大脑袋不断的往李信身上蹭。
    白色的鹦鹉站在一边,慢条斯理的梳理着自己的羽毛,头也不抬的说:“它饿了。”
    “啥?饿了?”李信瞪大眼睛,看向旺财的肚子,满脸惆怅:“不是才吃过没多久么?你难道不是吃一顿顶三天?”
    鹦鹉戏谑的望着李信,把他的话翻译给旺财听。旺财有些羞赫,但还是眨着闪亮亮的眼睛望着李信。回答更是简单至极:“又饿了。”
    无奈,李信只好再购买一百斤的修仙界水果给旺财吃,又是一百世界币消失。望着账户余额,李信的心也跟着空落落的。
    很快,快递小哥又来,把水果放在门外,说什么也不肯进屋。有了水果,旺财便不再折腾李信,欢快的开始大口吞咽。
    鹦鹉站在窗口处,若有所思的看着木蟒,而后又飞进了厨房,说道:“那条蛇和我说过,别的水果不但难吃还越吃越饿,只有它以前住的山里产的水果才能为它的身体提供足够的能量,但是你买的这些水果比山里的水果好得多。”
    李信抹了把汗,把肉切好,扔进锅里过油,心里却想着,之前似乎有人说过,大食国的动物和植物在其他地方都成活不了。
    这里的其他地方指的自然是除大食国以外的地方。很巧,除了大食国外,大燕和大渊都没有开发大魔山的土地。
    也就是说,这里所指以外,很可能是指大魔山以外的地方。
    很快,一锅香喷喷的米饭出锅,没有传说中那种让人欲罢不能的香气,和普通米饭没什么区别。那锅炒菜也是一样,完全看不出不同来。
    端上餐桌吃了几口,味道很好吃,米饭香甜可口,青菜和肉也香气十足,但,没有小说中说的那种让人欲罢不能的味道。
    “食材还不够高端么?”李信感受着身体有没有变化,想了很多。
    “呀?咋没了?”
    等李信回过神来,无论是饭,还是炒菜,都已经干干净净,只有盘子上残余的痕迹说明,那里面本来应该是有东西的。
    竟然不知不觉吃光了!
    鹦鹉呆愣愣的望着李信,吞了口口水,试探着问:“你、你吃、吃饱了么?”
    就在刚刚,它亲眼目睹这个不胖甚至略有些瘦弱的年轻人干掉了一锅米饭,外加一盘菜!就在五分钟内!
    “我都吃光了?”李信诧异的问。
    “是啊……都吃光了……一口都没剩下……”鹦鹉缩了缩身子,生怕面前这位肚子里还有空位留给自己。
    “我这么能吃?”李信纳闷,一斤灵米焖好之后,至少有六碗饭,自己能吃的下那么多?现在李信不但一点撑的感觉都没有,反而觉得自己跟什么都没吃似的!
    唯一的不同……
    身体里似乎充满了力气?
    “不用怀疑,这就是灵米本身的特点,吃下去之后完全不占肚子,全都化成了能量进入你全身细胞当中,不是脂肪,而是一种潜在的生命力量。当你锻炼劳累的时候,它们就会出现,帮忙改善你的身体,提供能量等。青菜和肉是同样的道理,不过里面蕴含能量多少的区别。”小仙女适时出声,为李信解惑。
    李信讶然,刷好盘子之后,坐在沙发上开始看起了劣质的电视。太假了……不过总比没有的看好。虽然那钢丝闪闪发光,虽然那面具人low到爆,虽然……
    妈的,看不下去了!老子要下山!
    关了电视,李信下山去。木蟒早已经吃光了水果,此刻意犹未尽,鹦鹉倒是没说什么,看来还不饿。在食物的选择上,这两个家伙出奇的一致,不过鹦鹉喜欢樱桃一类小巧的水果,而木蟒则是偏爱苹果这种脆脆的,个头合适的水果。一口好几个,爽!
    下山比想象中要顺利,而且疲累的感觉很少,原地喘了几口气,就已经休息好。不用说,肯定是那什么灵米之类的发挥功效了。
    别墅里确实很不错,但是李信还不是很满意。毕竟是在山洞里面盖的别墅,怎么看怎么有一种憋屈的感觉。就像被关在笼子里,喘气都觉得憋闷。
    心理作用。
    没别墅的时候就没这么多念想,只想着有套好好的房子,现在有了别墅自然会期待更好的。人嘛!总是有欲望存在的。
    李信没有直接离开,而是在山下拐了个弯,朝着山中湖过去,准备在那边住一晚上。
    “鹦鹉,给你起个名字吧?”一边爬山,边和鹦鹉聊天。
    “名字?我已经有了!”鹦鹉怔了怔,旋即骄傲的报出了自己的名字:“我叫刺头儿!”
    噗!
    李信差点没摔个大跟头。一脸古怪的望着站在旺财脑袋上挺胸抬头骄傲着的鹦鹉,“你这名字很不错,谁给你起的?”
    鹦鹉昂起头,冷哼道:“当然是我家美丽的大小姐!”
    “大小姐?”
    “你不认识!大小姐可漂亮了,人可好了,虽然冷淡了些,但是其实是个很热心肠的人呢!我和你讲……”
    说起那位大小姐,鹦鹉顿时来了精神,眉飞色舞起来。李信瞅了瞅这丫的,总觉得这状态有点眼熟。
    ……好像早上这丫的泡妞的时候就是这个样子的……
    mmp!
    难道这丫的把我当妞泡了?想了想,李信断然否决了自己的猜想,继而脸色古怪。难道这丫早上不是在泡妞,而是在和那些麻雀炫耀自己的大小姐?
    “你的大小姐多大了?是什么物种啊?”李信随意的问。
    刺头儿翻了个白眼给他,没好气道:“我家大小姐当然是人啊!而且是高级进化的人类!今年刚好十九,正是花季年龄,若不是……”
    鹦鹉眸子暗淡下来,不再说话。
    李信看了看它,也没再问。想必那位大小姐是出了什么事情吧?不然她养的鹦鹉也不会出现在拍卖会上。
    身体里能量充沛,李信爬山速度很快。期间遇到一次五个人的狩猎小队,正在布置着什么陷阱,见到李信,脸上满是尴尬。
    不用问也知道,肯定是一无所获,还被猎物把陷阱给破坏了。
    李信笑着和他们打了个招呼,就自顾自上山去,留下潇洒的背影。要说现在恶人军谁底气最足,腰里别着枪的李信当然是最有底气的一个。
    狩猎小队成员甲一脸羡慕,等李信走远之后,小声念叨着:“十八王一身衣服真帅……”
    成员乙贼眉鼠眼的望了望四方,压低声音说:“听说那衣服叫疯衣呢!”
    “什么是疯衣?”
    “嗨!就是疯子穿的衣服呗!”成员乙满脸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