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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0章 白凤楼
    李信没有在云八村停留太多,时间,解决了那个阴鬼之后,便直接背上行囊离开,重新踏上了自己的旅游之路。
    夜,还是深夜。
    清冷的月光夹杂着淡淡的灵气洒落下来,映照出大地的银白。漆黑的山峦仿佛一只只横亘万古,自洪荒永存的巨兽一般卧在黑色的夜里,释放着野蛮的气息。地上一根翠绿的小草随着轻柔的夜风微微摆动,摇头晃脑。
    细腻的沙土在脚底下发出沙沙的声音,仿佛用毛笔在粗糙的半生熟草纸上写字。
    李信微微眯起眼睛,忍不住轻轻哼起歌。寂静的夜里,低微的哼唱声,却显得和谐,丝毫没有突兀的感觉。
    建云城是云八村附近的一座大城,虽说是最近,但也足足距离有上百里路,可见地仙界的范围之大。
    李信脚步不快,足足在路上走了一整天的时间,终于,在他离开云八村第二天的深夜里,抵达了建云城。
    只是此时建云城已经关门,为了保护城内的百姓不受到野兽和妖兽的侵袭,每当夜色降临,城门就会紧紧关闭,有足足百丈高的城墙抵挡,还有那密布城墙之上的阵法,任何妖兽都无法撼动。
    况且,建云城内,还有建云宗的精英弟子坐镇,万无一失。
    建云宗已经守护了这片土地足足百年时间,很受这里的人们崇拜,在他们看来,建云宗就是天神一样的人,不论是贵族子弟还是农户亦或者是商贾的子弟,全都以加入建云宗成为建云宗的弟子为最高目标。
    李信站在城墙外,仰头注视着百丈高的城墙,不由惊叹。这般高大的城墙,所用到的石头也不是一般的山石。
    伸手摸了摸,入手冰凉,石头呈现黑色。对灵气的传导效率也很高,显然是一种非常不错的炼器材料。
    若非如此,也无法刻上阵法。不得不感叹,这等巨城建造时候的大手笔。
    李信紧了紧身上的背包,已经闻到了城里传来的酒肉味道,这是一座不夜城,早在十里开外,李信就看到了这座城内灯火通明。
    “难道是有什么节日么?”李信低声自言自语。
    “如果不是节日的话,怎么会有这样的庆祝呢。”
    喧嚣的声音冲天而起,已经穿过了十丈厚的城墙,传到了李信的耳朵里。
    灵气在手上微微盘旋,形成了一个小小的漩涡,具有吸附力。脚上同样,李信便犹如蜘蛛侠一样,从城墙上爬了上去。
    阵法毫无反应,它就像是精密的仪器,可以分辨人类和妖物鬼物等的气息,如果是人类,那么则毫无反应,如果是人类之外的东西,就算是修炼了邪恶功法的邪修,一旦被阵法感知到气息,也必定会迎来雷霆绞杀。
    李信就这样悄无声息的进了建云城。在他的可以隐藏下,没有一个巡逻士兵发现了李信的踪迹。
    就像是,一条黑夜里的幽灵。
    修士在地仙界有着自己独特的地位。在建云城这样的边境小城,更是有着崇高的地位。在建云城,修士更是只有建云宗一家。因为这里资源匮乏,不是一个合适的历练之地,灵气平平,也不适合建宗立派。
    建云城所属的百姓不知道,他们视为洪水猛兽的妖兽,不过是一些弱小的被其他人所看不上的小妖怪,即便是习武的普通人若是倾尽全力,也未必不能与之一斗。他们更不知道,自己所崇拜的仙人,也不过是修仙界最底层的弱者。
    他们更想不到的是,那些有大能耐,可以呼风唤雨腾云驾雾的大能者,他们是那种根本就不在乎凡人性命的人。
    而那些修真界最底层的家伙,却在用自己的生命保护一方子民,哪怕是与妖兽战斗,同归于尽。
    真是意外地可笑。
    李信踩着轻快地步子朝着城内走去,街上很热闹,尽管是一条偏僻的小路,但是路两边的人家也都点着亮堂堂的灯。
    找了一家酒家,李信钻了进去。
    即便已经是深夜,但是酒家还是在正常运作着,店小二看上去有些疲惫,不过见到有客人进来之后,还是打起精神走过来,笑着问:“客官,打尖还是住店?”
    李信放下背包,说道:“都有,先给我上一桌酒菜来吧。”
    如今李信是有钱人,不在乎吃喝多少。地仙界银子的购买力和古代世界差不多。但是地仙界的金银和普通世界的金银又有很大不同。
    最直观的表现,十吨金子里面,便可以提取出一缕庚金之气。那可是金仙都眼热的宝贝,可以炼化进体内,成为一缕剑气。
    剑气一旦成型,杀伤力立刻增幅百分之七十!可以说是一大杀招了!吕洞宾便最擅长这庚金飞剑。所以才稳坐洞八仙之首,即便是一个人,也不敢让人小觑。名声响彻天界,也是一尊大仙。
    不多时,酒菜便上来了,客栈的门没关,可以看到外面一片灯火通明,隐约间还有喧嚣声传来。似乎在距离这里不远的地方正在吵闹。
    李信便问道:“小二,今天是什么日子,为什么外面这么热闹啊?”
    店小二愣了愣,笑道:“外地来的吧?客官,您不知道,今天是白凤楼选花魁的日子。白凤楼那可不是一般的地方,咱建云城顶尖的销金窟了。只有那些有钱人才能进去玩玩,一般的泥腿子,嘿嘿,进去之后,连茶叶沫子都喝不起。”
    李信怔了怔,觉得店小二这语气很有一种不屑的语气。想来还是一位有识之士,对这种场所不屑一顾,胸怀大志,却怀才不遇?
    紧接着,李信便听店小二说道:“嘿!等老子有钱了,妈的,进去之后,叫一个花魁,让她跪着给老子洗脚!什么玩意儿!”
    李信:“……”
    好吧,看来是我想多了,原来只是一个没钱,吃不着葡萄就说葡萄酸的家伙啊。
    吃过饭之后,付了钱,李信起身,信步走了出去,他倒是想要去白凤楼看看,看一看这地仙界的青楼和自己原来那个世界的青楼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李信忽然记起,自己唯一一次去青楼,似乎还是顺来城的那个劣质的青楼,都是些残花败柳,大娘级别的……
    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尼玛,吓死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