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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文章和我的名字都不想传世。
    我只想我的某些文句滋润某些人的心田,而这些人因此所产生的点滴情思,淡淡地影响了周围。周围,又有丝丝缕缕的传递,既不强大又不纯粹,却留下了不断的印痕,延绵远方。
    没有人记得,这些印痕与谁的文章和谁的名字有关。
    我的写作,就像我向拥挤的人群递过去一个笑容。
    接受我笑容的只有几个路人,引起反应的更少,但他们因我的笑容而增添了一点喜悦,也给别人露出了笑容。
    笑容传递下去了,其中个别人,养成了向路人微笑的习惯。
    当然,笑容的比喻过于单纯,还可增加一些表情。例如,传递给世间的是一份端庄,一份从容,一份忧虑,一份急切……
    总之,传递出人之为人的正常表情,使世间的不良表情,感到寂寞。
    哪怕写了一辈子,写到最后一篇文章,也不要企望读者的信任惯性。写坏最后一篇文章是极有可能的事,到时候只能再一次领悟:我与读者未曾签约。
    人世间很多事,越是发展越容易迷失。清醒的人总会不断自问每件事的原始定位,警惕自我迷失。写作这件事,是写作人与读者的心理沟通,素昧平生的读者有一些心理底线,这也就决定了写作人的心理底线。我们应该多想下这些心理底线,以便找到一个立足点。没有立足点,做出来的姿势再美丽也要闹笑话。
    读者没有义务要去兴致勃勃地读哪一位作家的作品。这一点,初学写作的人大多明白,但当他稍有名气,往往就迷惑了,以为自己有了一个稳定的读者群,自己的名字就是契约。真实情况不是如此。
    写作人自己也是读者,总该从自己的阅读心理上领悟:不存在永远忠实的读者,不存在那个想象中的契约。
    什么时候都没有理由自我放任、松松垮垮,让读者去听你的胡乱闲聊、重复唠叨。每一篇都是一个新开始,每一句都有一份新诚恳。曾国藩说,立身处世,在乎敬、诚二字,写作人也要每时每刻以敬、诚面对读者。不管以前的文章已经为你添加了多少声势,你也不可以仗势欺人;不管以前的文章已经为你集结了多少读者,你也不可恃宠耍泼。
    尊重读者,首先要吸引读者。
    一生中有几本书不能吸引读者,这几本书等于白写;一本书中有几篇文章不能吸引读者,这几篇文章等于白写,一篇文章中有几句话不能吸引读者,这几句话等于白写。
    完全不考虑吸引力而自命清高,也是一种人生态度,有时候还是一种值得仰望的人生态度。抱有这种人生态度的人可以做很多事情,就是不适合写文章。
    当然我这里所说的文章只限于文学范围,不包括学术论文。但是我作为一个也曾长期从事学术研究的人需要补充一句:即便是学术论文也应该具有起码的吸引力,只不过吸引的范围和方式不同罢了。
    医生检查病人需要做心电图,我们在写作和修改的时候也等于在做心电图,既是文章的心电图,又是读者的心电图。心电图一旦出现平直线,就有死亡信息在觊觎,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把生命重新激活。我在修改文章时也常常把自己转换成一个医生,用尽量苛刻的目光检查每一个段落的“心电图”,看看有哪些平直线出现了,有哪些令读者厌倦的硬块需要剔除。可惜等到发表时,仍然会发现不少硬块还是从我眼皮底下逃过去了,真对不起读者。
    我们要明白,人类的文化作为,比之于茫茫自然界,是小而又小的;人类的几千年文明史,比之于地球的形成、生命的出现,是短而又短的;人类对于自身生存环境的理解能力,是弱而又弱的。因此,我们的文化理应更谦虚、更收敛一点。在群峰插天、洪涛卷地的伟大景象前,我们如果不知惊惧、不知沉默,只是一味叽叽喳喳地谈文化,实在有点要不得。如果这算是什么“大散文”,那宁肯不要。
    所谓境界,是高出于现实苦涩的一种精神观照。你好像猛然升腾起来了,在天空中鸟瞰着茫茫大地。由此,文章不再显得平面,因出现了另一个向度而成为立体。
    要升腾,必须挣脱世俗功利得失的坐标,从而使世间的难题不再具有绝对性。它们都是一种自然存在,因此具备在更高坐标上获得协调共存的可能。
    例如正像先哲所言,人的感性欲望和理性欲望本来是很难协调的,感性欲望的绝对满足必然是人欲横流,理性欲望的绝对满足必然是规矩森严,这也是一种两难。那么,举行一个舞会吧,在舞会上,人的许多感性欲望获得满足,生命的节奏跃动在声色旋涡中,但舞会是有规矩的,人类的理性命令渗透举手投足之间。席勒说,人们通过游戏才能把感性欲望和理性欲望协调起来。那么舞会就是这样的游戏。
    席勒所说的游戏,就是一种高的境界。
    这些游戏,都因超越了功利,超越了两难,而散发出自由和人性。
    在这样的游戏中,我们看到的境界就是超然的关怀。
    在这样的游戏中,生活和艺术非常靠近。
    终于到了这么一天,我决定再继续学术著述之外,去触摸另外一个文体。
    此后,当我遇到那些已经解决的难题,就把它交付给课堂;当我遇到那些可以解决的难题,就把它交付给学术;当我遇到那些无法解决的难题,也不再避开,因为有一个称之为散文的箩筐等着它。
    不能把所有无法解决的难题都交付给散文。在这里我要做一番筛选。
    首先就要看一看它的无法解决是否具有人文价值。有些问题乍一看无法解决,实际上是科学研究和思维水平尚未达到,或者是某种实力角逐一时难见分晓,这些都应排除。真正有价值的难题,大致属于人本范畴的先天性问题;
    其次我要看一看这种无法解决的难题是否能够牵动普遍的人心。如果只是经院思辨领域的人本难题,一般也予以排除,只留下那些关及社会生态,因此也能引起众生感应的部分;
    第三,我要看一看这种无法解决的难题一旦显示出来是否能够激发人们积极的生命反应,使他们因加深复杂的人生体验而抬起头来,由大困惑走向大慈悲,如果只能让人绝望,也要割舍;
    最后我还要看一看这种无法解决的难题是否适合我来表现。例如,我的生命经历使我在文化人格的构建、人类文明的命运等问题上更能投入知识和感情;我的艺术经历又使我对人物的遭遇、历史的细节较感兴趣。
    我在构思中常常是想如何把一个苦涩的难题化解成一个生动的两难选择过程。文章中的主角在进行两难选择,我自己更在进行两难选择,结果,把读者也带进了两难选择的过程之中。这一点,几乎成了我散文中的基本情节。
    世上有一些问题永远找不到结论却永远盘旋于人们心间,牵动着历代人们的感情。祖先找过,我们再找,后代还要继续找下去,这就成了贯通古今的大问题。文学艺术的永恒魅力,也正是出现在这种永恒的感受和寻找中。
    平生最苦恼的事是接受朋友的命题作文。这就像把我随意抛落在一个陌生的山冈,我本不想在那里找到什么,也不知道能在那里找到什么,胡乱走去,能有什么结果?更可怕的是,我知道这样的胡乱脚步都在朋友们热烈的逼视之下,所以又要装出似乎找到了什么,强颜欢笑,夸张表情,好像处处感动,时时兴奋,这真比什么都累。
    文学写作的基座是个体生命。
    没有个体的集体,是一种纸扎的庞大、空洞的合唱、虚假的一致。
    依我看,灵感是生命的突然喷发,生命大于理智,因此在喷发的当口上,理智已退在一旁。
    灵感的产生需要气场,文章中的气场就是情景。
    我的灵感并不呈现为波澜壮阔的状态,而只是片段闪光。我的震感也不能巍然自立,而只能依存于叙述对象和叙述过程之中。当我越来越深地体验着叙述对象和叙述过程,不知不觉之中已把自己溶入其间,然后才有生命潜藏的唤醒。
    在我的文章中,自认为那些不错的句子都是一字一句认真苦磨出来的,但奇怪的是其中最令我满意的文笔却并非如此。往往是,熬了很久,苦了很久,头脑已经有些迷糊,心志已经有些木然,杯中的茶水又凉又淡,清晰的逻辑已飘忽窗外,突然,笔下来了一些句子,毫无自信又不能阻止,字亦潦草地任其流泻,写完也不会细加捉摸,想去改动又没有了心绪,谁知第二天醒来一看,上上下下都不如这一段精彩。
    苦思只是某种准备,准备再好也可能不来,准备草率倒可能来了,这里不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就像深山寻瀑,并不是走的路越多,找到的可能就越大。写作中的灵感产生于埋伏在心中的莫名意念:我是获悉此山有瀑布的消息才进山的,我听得到瀑布最依稀的轰鸣,也感觉得到它从远处飘洒过来的水气,我与瀑布有约,瀑布在那里等我。
    有时走得精疲力竭也未能找到,那就是走错了路,找错了山,干脆离去。世上有瀑布的山多的是,它们都在那里等我。
    同样,如果写作中始终没有找到灵感,那就废弃这篇文章。
    废弃的文章中也不乏巧思,但巧思只是触动了我的一点聪明,并未触动我的生命。不废弃这样的文章,便扭曲了自己的生命。一次次的扭曲加在一起,就是生命的糟蹋。我何必花那样大的辛苦,去描绘一个非我之我?
    我读书,多半在深夜。四周都已沉睡,只有我和作者在轻声聊天。此间情景,像是小时候过年守夜,开始那么热闹,渐渐大家都打盹了,坐在椅子上,头一颠一颠的,只有我和祖母醒着,压低了嗓门说话。红蜡烛在摇曳,祖母说着以前过年的各种事情,我听着、问着,远处隐隐传来两声爆竹,天地间安静极了。
    守岁,总像是在等待什么。等待着上天把一段年月交割?交割给谁呢?交割时有什么嘱咐?这一切一定都在发生,因此我们不能安睡。深夜读书的情景也与此相类,除了两个对话者,总觉得冥冥中还有更宏大的东西在浮动,因此对话时既专心又有点分心,时不时抬起头来看看窗外。窗外,是黑黝黝的一片。
    阅读中的对话者,有些是我特地邀请来的,从书店;有些则是自己来叩门的,叩门的声音很沉稳,原来是厚厚一包书稿,要我写序言。近年来写序言的事情虽然已成为我一个不轻的负担,但这是朋友们把自身的精神劳作和对我的信任的双重传递,我没有理由皱眉。事实上,这也是略带强制地让我获得了重要的阅读机会。朋友是熟悉的,因此这种文本阅读必然与生命阅读连在一起,备感深切。
    不管哪种阅读,我都不会关闭自己、被动接受。被动不是谦逊,恰恰相反,只有开启自我才是对对方的尊重。不过这种开启常常离题,飘飘忽忽,如夜风游荡夜空。
    世间有不少表面上看起来气吞山河、辛辣犀利的雄文,或敏感波俏、仪态万方的妙文,细读之下却没有什么人生原则,只把气势、机智和风格当作了写作的目的。
    光听着窗外夜色中时紧时疏的雨声,便满心都会贮足了诗。要说美,也没有什么美,屋外的路泥泞难走,院中的花零落不堪,夜行的旅人浑身湿透。但正是在这种情境下,你会感受到往常的世俗喧嚣一时浇灭,天上人间只剩下了被雨声统一的宁定,被雨声阻隔的寂寥。人人都悄然归位,死心塌地地在雨帘包围中默默端坐。外界的一切全成了想象,夜雨中的想象总是特别专注,特别遥远。
    在夜雨中想象最好是对窗而立。黯淡的灯光照着密密的雨脚,玻璃窗冰冷冰冷,被你呵出的热气呵成一片迷雾。你能看见的东西很少,却似乎又能看得很远。风不大,轻轻一阵立即转换成淅沥雨声,转换成河中更密的涟漪,转换成路上更稠的泥泞。此时此刻,天地间再也没有什么会干扰这放任自由的风声雨声。你用温热的手指划去窗上的雾气,看见了窗子外层无数晶莹的雨滴。新的雾气又腾上来了,你还是用手指去划,划着划着,终于划出了你思念中的名字。
    夜雨款款地剥夺了人的活力,因此夜雨中的想象又格外敏感和畏怯。这种畏怯又与某种安全感拌和在一起,凝聚成对小天地中一脉温情的自享和企盼。在夜雨中与家人围炉闲谈,几乎都不会拌嘴;在夜雨中专心攻读,身心会超常地熨帖;在夜雨中思念友人,会思念到立即寻笔写信;在夜雨中挑灯作文,文字也会变得滋润蕴藉。
    也许从中学语文教学开始,大家对写作产生了一种普遍误会,以为写散文就要堆砌词汇,动辄抒情、随意议论。一件事情还没有讲清楚呢,情绪和观点已经泼得读者一头一脸,读者好不容易回过神来,纸页间又变得玄深莫测、一惊一咋。有时见到了作者,发现为人倒是随和、平实,不知怎么一拿笔就变成了另一副模样。
    文章之道千万条、各擅其胜,但是,我对平实叙述却情有独钟。我觉得从这条路上,比较容易走向大气。我读叶圣陶先生后期的一些散文,面对一句句洗去了一切色彩的纯粹白描式叙述,喜爱程度远胜那些“五四”以后被广泛推崇的美文。
    我希望作者在今后的写作中要注意细节敏感。惟细节,划分着叙述的精妙和平泛的界线。另外,增加一些情趣敏感。惟情趣,决定着叙述的人性品味。
    质感、细腻、随意,尽量把大感觉化解成小感觉,把理性结论隐藏在几乎看不见的地方,因此也可能根本没有这种结论。这样的文字,才有一种感性的征服力。
    绝不追求那种经过洗涤的纯美。深信很多艺术写生和游记笔墨都用过度的省略而走向了虚假,因此优美的旅行作家总是在感性的谈吐中不避真实生活的芜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