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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温柔乡
    “你都快到不惑之年了!那里还突然!!”
    ……
    “成亲的东西,家里早就准备妥当,耽误不了多少时间!女方也是大户人家,门当户对!”
    ……
    “大哥,我见过柳家小姐,知书达理,善解人意,俊俏可人……”
    ……
    “柳叔叔也是通情达理,文雅非凡之士!若非柳家小姐中意你,这门亲事未必能成!”
    ……
    通过家里人的七嘴八舌,宋易飞知道自己,已经被安排的明明白白。
    “老爹!成亲非同小可,你起码让我见见人家姑娘!”
    成亲宋易飞并不是特别抵触,谁让咱是大龄青年呢!
    自由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美女故,两者皆可抛。
    但是他对家人的审美,十分担忧。
    看着老娘和小妹,标准的俄罗斯大妈体型,他觉得俊俏可人这个词,肯定被曲解了!
    “儿子,你难道还不相信为娘的眼光?”
    吕青眸沉着脸有些生气。
    三十五岁还没有成亲,在她们这种书香门第的大家族,简直不可想象。
    在这种情况下,女方的长相反倒是次要。
    “呵呵!没有!我就是想先见见!”宋易飞强颜欢笑的说道。
    我确实不相信,但是我不敢说!
    见宋易飞执意要见,宋志安只能勉为其难的答应下来,只不过要和女方沟通一下,所以可能要耽误几天。
    随后一家人又聊了一些家长里短的闲话,等桌上的菜换了三次,才算结束。
    ……
    在仆人环绕,丫鬟伺候,舒舒服服休息了一天之后,宋易飞带着马昭和阿牛,出了家门。
    “大哥,你要带我们去那里啊?”
    正忙着在宋家调戏小丫鬟的马昭,由于被宋易飞强拉出来,心里憋着股怨气。
    “师弟,下山的时候,师兄不是答应带你玩嘛?现在就是兑现诺言的时候!”
    “大哥此话当真?”
    “师兄什么时候骗过你?”
    “大哥,咱具体去哪玩儿?”
    “温柔乡!”
    “小弟明白了!”
    宋易飞和马昭露出男人都懂的表情。
    “温柔乡?是要去乡下吗?”阿牛好奇的询问道。
    宋易飞坏笑着说道:“没错!是乡下!又白又大又嫩!”
    “哦!”
    阿牛憨厚的脸上,露出恍然大悟的神色:“师兄是要带我们去乡下吃馒头!”
    宋易飞:“……”
    这个师弟肯定是刚从幼儿园下车。
    “不过馒头我已经吃够了!师兄带马师兄去就行了!”阿牛道。
    最近几天他跟着宋易飞,嘴也吃刁了,已经看不起白馒头了。
    这个时候,马昭贱笑着把脸凑了过去:“师弟,不仅有馒头,还有肉!你想怎么吃就怎么吃!别犹豫了!嘿嘿!”
    既然有肉,阿牛就不舍得拒绝了。
    “师兄怎么没叫小九兄弟?”阿牛有些疑惑的问道。
    四个人毕竟是一起回来的,这种好事不是应该都叫上嘛?
    “小九去不了!”宋易飞无奈的摇摇头说道。
    这家伙到现在还没分不清吴九九的性别,也是够憨的。
    “阿牛!你就没有发现,小九跟我们有什么不一样的吗?”马昭脸色古怪的提醒道。
    “不一样?”
    阿牛皱着眉头思考了一下,然后点着头说道:“感觉胸肌挺大的,估计是练了什么横练功夫!”
    马昭直接无语,也懒得跟阿牛解释。
    “宋师兄,你知道什么横练功夫光练胸肌吗?”阿牛转头问道。
    “龙爪手!”
    “龙爪手不是练手指吗?”
    “阿牛,等会去了温柔乡你就知道了!”
    ……
    两人在宋易飞的带领下,先到了附近的一家万通钱庄,找到了正在对账的木云归。
    “大哥,你怎么有空过来?”木云归笑着把宋易飞迎了进去。
    “云归,大哥请你帮个忙!”
    “什么忙?”
    “把耳朵伸过来……”
    宋易飞把木云归拉到身边,趴在耳边小声的说了几句。
    木云归原本笑呵呵的胖脸,越听越难看,最后就变成了一张苦瓜脸。
    “大哥,你马上就要成亲了,这么做……”
    “你就说帮忙不帮?帮了!咱俩还是亲兄弟!不帮的话,你以后就别叫我大哥了!”
    “大哥!这事如果让母亲和怜妹知道!还不把我的腿打断!”
    “你不让她们知道就行了!大哥相信你!”
    “那……那好吧!”
    木云归被宋易飞威胁,只能点头答应。
    “大哥,这种事情我不方便出面,你等我找个可靠的下人,让他陪你去!”
    ……
    曹鲲鹏是一名乞丐,有手有脚,三十多岁。
    本来家中有屋有田,只是因为性格十分的懒惰,父母去世不久,就败光了家产。
    不想工作的他,很快就沦为了要饭的乞丐。
    好在零陵县最近几年风调雨顺,才不至于让他饿死。
    曹鲲鹏的名字,是他做算命先生的爷爷给起的,希望他那一天能鲲鹏展翅,扶摇九天。
    只可惜,曹鲲鹏不仅没有成为展翅高飞的大鹏,反倒成了一条咸鱼。
    最近两天,大概是曹鲲鹏最几年,最幸福的两天。
    县城宋家为了庆祝大公子宋易飞归来,不仅开设了遍布全城的粥棚,更是摆上占了一条街的流水席,无论身份,无论地位,都可上桌吃酒席。
    凭借着还算强壮的身体,曹鲲鹏每次都能挤上去,吃的肚皮发撑,才下席。
    吃饱喝足,找个地方一躺,简直跟个神仙一样!
    “如果在有个女人,那真是给个神仙都不换!”
    被破烂棉衣包裹的曹鲲鹏,躺在墙角的草席上,眯着眼睛晒太阳。
    就在他昏昏欲睡的时候,一个高大的人影突然出现在他面前,挡住了大半的阳光。
    “大爷,可怜可怜……”
    曹鲲鹏以为是来施舍的好心人,本能的举了举自己特意讨来的破碗。
    虽然他现在不饿,但是总要为以后打算。
    那个曹鲲鹏认定的好心人,并没有丢给他铜板,或者吃的,而是弯下腰在他身上打量了一下,说了一句这个不错。
    由于背对阳光,加上曹鲲鹏酒喝的有点多,眼神迷迷糊糊的,也看不真切对方的面容。
    他正在努力用自己懒惰的大脑,理解对方话里意思的时候,那个男人突然在他颈部敲了一下。
    曹鲲鹏两眼一翻,就晕了过去,等他下次睁眼的时候,正处在零陵县附近的河道里,他是被水活活呛醒的。
    “咕噜!救……咕噜!我……咕噜!”
    每次曹鲲鹏一露头,就会有一只坚定的大手,把他重新摁回去。就在曹鲲鹏觉得,自己快要窒息而死的时候,那只大手轻易把他从河道里拎了出去。
    嘭!
    曹鲲鹏还没有来的急,用刚刚清醒的眼睛打量对方,又被敲晕了过去。
    第二次醒来的时候,曹鲲鹏缓缓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躺在床上,身下铺着繁复华美的云罗绸缎,如水色荡漾,柔软丝滑。
    他努力撑着床榻,坐直身子,晃了晃依然晕眩的大脑,四下打量。
    首先映入眼帘的竟是粉黄色的帐幔,暮色微凉。头顶是一袭一袭的流苏,随风轻摇。空中不时飘来一阵紫檀香,幽静美好。榻边便是窗,精致的雕工,稀有的木质。窗外一片旖旎之景,假山,小池,碧色荷藕,粉色水莲。
    门外有女子穿过,脚步声极轻,谈话声极柔,轻声细语。
    “我怎么会在这里?对了那个……”
    曹鲲鹏正努力理清思绪的时候,一群莺莺燕燕的女声,在门外响起。
    咯吱!
    被声音打断思绪,曹鲲鹏正要起身去查看,雕花木门就被人从外面推开,一群穿着暴露,轻纱遮体,画眉施粉的貌美女子走了进来。
    “你……你……”
    曹鲲鹏一瞬间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
    “公子!奴家来了!”
    “公子不要客气!小红随你蹂躏!”
    “公子!兰儿胸口痛!”
    刚一进屋,女人们就对曹鲲鹏投怀送抱,吓的曹鲲鹏手足无措。
    这群女子大胆异常,完全没有经历过这种阵仗的曹鲲鹏,没有两下就缴枪投降,彻底沉沦。
    红缦昏帐,温香暖玉,蚀骨销魂,柔情似水……
    就算下一秒入地狱,曹鲲鹏也不愿意醒过来!
    ……
    “老爷!这是您要的马匹!”
    一个面色憨实的庄家汉,从自家小院牵出两匹身形瘦弱,毛色暗淡的驮马,交给眼前这个身材高大的大胡子。
    “这是一百两银子,足够买下这两匹马了!”
    宋易飞面无表情的,从怀里掏出两锭世面流通的官银,丢给眼前的汉子,等对方确认之后,便骑马绝尘而去。
    “今天真是走大运了,竟然有人花一百两银子,买两匹拉车的老马。”
    这种老马,市面上比较贵的也就三四十两银子。他等于是平白赚了二十两,快抵得上他半年的收入了。
    汉子把银子揣好,喜不自胜的回了院子,考虑着晚上去村头李屠夫家,买二斤猪头肉做下酒菜,好好庆祝一下。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