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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血案
    返回临江市之后,第一天晚上上班就没见到雪惊秋,问了慧慧才知道因为那个男人老是来纠缠她,闹的雪惊秋根本就不敢来上班了。
    我当时就有些恼火,这么大年纪的人了。雪惊秋到底是不是你当年的女友从面相上肯定是能直观看出的,非要揣着糊涂装明白,无非就是给自己耍流氓找借口呗。
    想到这儿我绝对要好好教训一下那个男人。
    到了十点钟那个男人准点出现了,左手拿着一支玫瑰花站在马路对过的路灯下,一如既往的正对着酒吧入口,却并没有走进来。
    我径直走到他面前道:“你有完没完?”
    他有些诧异的看了我一眼道:“请问您是……”
    “装他妈什么糊涂?上次咱们还在这儿聊过天,这么快你就忘了?”
    “哦,不好意思,我这些年记忆力退化的厉害,很多事情都记不住了。”
    “你记忆力退化了,视力总没什么问题吧?小雪才多大年纪,能是你的女朋友,别他妈在那儿装疯卖傻的。”
    “哦,您认为我这是装疯卖傻?”他依旧彬彬有礼。
    “难道这里装疯卖傻的人是我?”
    “其实咱两都没问题,我能理解您为什么愤怒,因为小雪姑娘是您的女友对吗?”
    “这……是啊。你老是骚扰我的女朋友。这算怎么回事?”他说话既然正常,我的语气也稍微好了点。
    “小伙子,你误会了。其实我没有骚扰你女友的意思,我只是希望她能带我去见晓梅一眼,哪怕只有一眼,我也就心满意足了。”
    “哦,原来是为这个,按道理说这个要求不过分啊,小雪为什么不答应你呢?”
    “她骗我说根本就不认识晓梅,我知道小雪是担心我会纠缠她的母亲,这我绝对能够理解。但我真的不会这么做,我只希望能有机会远远看上那么一眼,只要一眼我就心满意足了,请你告诉她,我言出必践,绝对不会去和晓梅多说一句话。”
    这人还真痴情,我道:“这你还真是愿望小雪了,她还真不是晓梅的女儿。”
    “这怎么可能?不是她的女儿面相能如此相似?我知道晓梅在进科研组之前是生下两个女儿的,你不要骗我。”
    “我还真没骗你。小雪和晓梅肯定不是母女关系,她两其实是姑侄关系。”扔尤役技。
    “啊!”这人长大了嘴巴,表现的很是吃惊。
    “晓梅确实生了两个女儿,这两姑娘我也认识,不过她两包括小雪在内都不认识晓梅,既然你知道科研组,你就应该知道能进入科研组的人这些年和家里人都没有联系过。”
    “这……你说的确实有道理,这么简单的道理,我怎么就没想到呢?”这人喃喃自语道。
    除了一会儿神他又问我道:“那么你认识晓梅了?”
    听了这话我浑身犹如过电般瞬间麻酥酥,和这种有偏执型人格的人交流该说什么话,不该说什么话一定要想明白了,否则很有可能就被他给盯上了。
    想到这儿我赶紧矢口否认道:“不认识,我只是听说过而已。”
    “你怎么会听说过她呢?你两根本就不是一路人?”到这会儿他脑子比我清楚多了。
    还好我脑子转的快道:“晓梅男友的弟弟和我关系不错,这些事我都是听他说的。”
    “你说的是郑春雷?”
    “是啊,就是他。”
    “哦,原来如此。”他表情顿时变的极为失落。
    “我说大叔,你真别惦记着晓梅了,这么多年过去了,人家早把你忘了,否则也不会和另一个男人结婚生子,看开些,好好过自己的生活吧。”我劝他道。
    “如果我能看开还会站在这个地方吗?”突然之间他就像被抽了脊梁骨,原本挺拔的身形立刻变的佝偻,炯炯有神的目光也变的浑浊。
    “唉!我只是做错了一次选择,却受到了一生的折磨,这一切到底是为什么?”那支玫瑰花无声的飘落在地,他神情落寞的转身离开了。
    我捡起落在地下的玫瑰花道:“既然喜欢为什么不放下心去追求,而要等到今天整日生活在思念中?这不是有病吗?”
    刚想到这儿就见“敢于追求爱情”的人出现了,这人就是像极了刘德华的吴静。
    只见他满头涂着发蜡,穿着一件紧身的花衬衫,下身是一条大喇叭牛仔裤。
    以他的穿着品位真刘德华见到他非气死不可,但吴静却很有自信,他下车后对着车窗玻璃理了理长头发,估计是实在无法忍受自己的英俊,对着玻璃镜自己的倒影吹了声口哨,随后扭着屁股进了酒吧。
    不知道为什么,我对这人没什么好印象,也说不上来到底讨厌他哪点,总之就觉得这个人很讨厌,甚至我都不想让他进酒吧门。
    想到这儿我走到酒吧门口道:“喂,那个人,你车子停在门口我们还用做生意吗?”
    他回头看了我一眼,立马堆起假的要死的笑容道:“是秦总吧,我这就去动车子。”说罢他里面把车子开去了别处。
    倒还挺捧场的,看来我的态度有点简单粗暴了,想到这儿我有点不好意思。
    “秦总今天在呢?这些天来总没见着你。”他乐呵呵的掏出中华烟散了一支给我。
    “这两天一直在外面忙工程,你们现在进展如何?”
    “还可以吧,女孩子吗,追求的过程总是困难重重的,不过我想时间长了她应该还是会被我的真情感动的,我有信心。”
    “那就加油吧。”
    “好的,我先去找露露了。”说罢他径直去了后仓。
    吴静之所以会对我如此巴结肯定不是因为露露,而是因为他想卖酒给我,泡了马子还赚了钱,多屌。
    吴静每天大概十一二点到,一直等到两姐妹下班再送她们回去,风雨无阻,这省了我不少事。
    再讨厌的人天天见,连续看十天也就不讨厌了,当天晚上王殿臣溜过馒头后来店里喝酒吹牛逼,现在馒头毛发越发浓厚,看起来就像是个大雪球。
    正好吴静带着露露出来,看见馒头吴静惊讶的道:“好漂亮的狗。”说罢上来就要摸它。
    馒头是一点不给他面子,龇牙咧嘴冲他恶狠狠叫了一声,吓的吴静后退几步一屁股坐在地下。
    我们看到帅哥出糗,都有些幸灾乐祸,哈哈大笑。
    吴静也是自嘲的干笑了几声道:“真是条好狗,太神气了。”
    “这可不是狗,而是一只狼,高贵的狼,你别乱说啊,小心他咬你。”我道。
    “恕我眼拙,还真没发现呢,我赔罪。”吴静起身后就出了酒吧,再回来的时候手上拿着两串热气腾腾的大香肠他道:“刚才说话冒犯了你,这两根肉肠算是赔罪了,你可别忘心里去。”
    旁边的露露捂嘴轻笑道:“你这人真逗。”
    “馒头对肉食还真不太感兴趣,你好意我心领了。”王殿臣道。
    “哪有狼不吃肉的。”吴静笑着将两根香肠在馒头面前晃来晃去的逗它。
    只见馒头“巍然不动”,但身上的白毛有节奏的晃动着,就好像被风吹拂一般。
    酒吧里没风啊。
    刚想到这儿猛然就见馒头的身体以肉眼能看到的速度长大,瞬间从狼狗的体型长到了狮子的体型,而浑身的长毛也变的极短紧紧贴在身上就像镀了一层白色的油光。
    我暗道:不好。赶紧对吴静道:“快跑。”他愣了一下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变大后的馒头一把将吴静扑到在地,随即一口将这位帅哥脖子给咬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