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兵器时代,征战沙场,坐骑可是一门大大的学问,高大、强壮的高头大马永远都是军士们的最爱。
除此之外,颜色也是有讲究的,比如,毛色纯白的战马,就绝少会上战场。因为这纯白的颜色,实在是太招仇恨了,一看到,就忍不住想去射两箭,或是捅几下,那座白马的人,身死当场几乎是一定的。
比如伏凤坡下的庞统,便被胯下的白马给害死了……
当然,战斗力爆表的绝世猛将则除外,例如赵子龙,骑着一匹白马,在曹营中杀了个七进七出。
至于,战地之外,喜欢骑着白马到处遛弯的人倒是不少。
嗯,想想也是,身坐白马,翩翩而来,那还不平添几分帅气?
王潮军中,便有一位,平时喜欢在军中骑白马的:王审知。也就是王潮的三弟,王延兴的三叔。人称白马三郎。
只是,白马三郎这段时间,精神有点不太好,酒肆里的小二见了他,都不敢说太多话,放下酒菜就忙不迭从雅间退了出来,再将门关好。
门窗隔开了外界的吵闹,屋内,显得分外的沉寂。再又一个大男人喝着枯酒,便在这沉寂之上,又要加上几分孤独。
不多时,雅间的门又被推开,进来的,却不是酒肆的小二,而是泉郡章家族长,也就是章仔钧的父亲,章之源。
拱了拱手:“三郎好兴致啊!”
“坐吧……”王审知摊了摊手,“你看上去兴致也不错!”
“刺史许了每家每月可从铁场贩运一千斤铁器,还要多谢了三郎为某等说项!”章之源也不多客气,在案几一侧坐下,端起酒盏,喝了一杯。
他们卖铁器,可就不会像王延兴那样按白菜价卖,一千斤铁器,转手之后,价格便能翻个倍来。一年下来,也有百来贯的纯利。这点利,在章家面前,并不算多,分了刺史府的收益,才是最关键的。
当然,这话是万万不能说出口的,也不用说出口来,泉郡各大家族,在这一点上,默契得很。
“谢便算了,也就是几十贯的利,也不知道够不够下面跑腿的人分的……”王审知哂笑道,“大兄许了王延兴在小溪场垦荒之事……”
“啊?”章之源猛然一愣,不可置信道,“三郎说笑了,小溪场?那里尽是山林子,垦什么荒?再者,有人吗?莫不成,又要再征发民夫?”
“流民!还有山民,还有铜锣寨的匪众……年前计划垦荒一百亩……”王审知耸了耸肩,“某也不知道某那侄儿,是如何做到的,可现在,至少有五百青壮在小溪场一带,拦溪筑坝,引水改田,别说一百亩,怕是五百亩也能垦出来……”
还能这样?章之源呆住了,拦溪筑坝,引水改田之事并不稀奇,便是章家的许多地,也是这样垦出来的。可无论是筑坝还是改地,都是大工程,就算是有五百青壮,要在接下来的去去三个月中,改出一百亩地来,却也不太可能,至于五百亩,那就更是痴人说梦了,他玩味地笑道:“王衙内是有炼铁的秘方不假,莫非还有五丁开山之力不成?”
“不相信便算了。”王审知嗤笑道,“他还要在小溪场编练军户,说是要看管民众。某也不知道他想干什么,反正大兄也准了……”
“……”章之源越来越迷糊了,要看管民众,现成的牙兵不更好?难道是王潮意图扩兵?只是,这破军户能干啥,便是自家的庄客也要比他们强啊!
看章之源的表情,便知道他不信,王审知也不多说,说实话,他也不信,因为,这些事,若是落在他手里,他是无论如何都无法完成,可就如这铁场的产铁量的疯涨没人能猜到一般,他也拿不准,这些事情,会不会当真就成真了呢:“信不信由你……反正某把消息都告诉你了。”
“某晓得了,某之承诺,依旧有效!林、黄、徐家所说的话,也一如从前。”章之源端起酒盏又喝了一杯,将适才的疑虑抛之脑后,“只是,刺史正室空悬已经许久,三郎要多替某那女儿说说话!虹儿乖巧听话,长大了,也定然会对叔父恭谨有加的!”
章之源有五个女儿,他话中提到的女儿,自然指的是嫁给了王潮的那个,而虹儿,则是她为王潮生的儿子,王延虹。
她觊觎王潮正室之位,由来已久,刺史府内外,谁人不知。
当然,这种心情可以理解,妻与妾的区别不仅体现在这妇人自己身上,还要体现在这妇人所生的孩儿身上。正妻所生的儿子,才是嫡子,只有嫡子才有完整的继承权。
如果章之源的女儿能成为正妻,他的外孙就能成为王潮的嫡子,那么在将来,章家在泉郡能获得最大的预期收获……
而王潮之所以没有另立正妻,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他已经有了一个临近成年的嫡子:王延兴。虽然王延兴一直没什么出息,可毕竟是王潮的亲儿子。或许王延兴继续胡闹下去,终究会被王潮放弃。
可现在嘛,虽然还是见面就要骂一通,可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他对王延兴的感官已经好了很多、很多了……现在还想让王潮改立正室,显然是不可能的。
王审知脸无表情,冷冷地说道:“虹儿是某的亲侄子,某自然会多加关照;不过,王延兴也是某的亲侄子……”
“那是……那是……章家一定会记着三郎的!”说着,章之源从怀里取出一个小包裹,递过去。
王审知伸手接过来,掂了掂,沉甸甸的,不动声色地说道:“此事,不可操之过急……”
“嘿嘿,这却是有些急。”
王审知横了他一眼:“若某所料不差,王延兴之所以能知晓炼铁秘法,多半与那小道士有关!”
“那个将王延兴打昏的小道士?某可听说,此道士年岁虽小,来头可大啊!”
“岂止是大,是很大!极大……”王审知心里暗叹了一口气,才又说道,“陆地神仙之事,章瓮可曾听说?”
“嘶……”章之源倒吸了一口凉气,陆地神仙之事,那只在传说之中,道听途说的把戏,居然可能是真的?可若非如此,又如何解释那王延兴半年之内,变出那么多铁来?心念转得飞快,却想不出什么法子可以对抗陆地神仙的意志,“那该怎么办?”
“纣王无道,然后有姜尚携易经助周;暴秦无道,有张良学得太公兵法助高祖为汉……乱世之时,有奇人异士出世,有什么好稀罕的?”
“嗯!”章之源点了点头,确实如此,不过瞬间又反应过来,着急道,“那王延兴岂不成了……”
“哼……汉末之时,张角得天书三卷,却是闹了个天下大乱!”
“王延兴是张角?”
“对!只需请那高人将那吕道士召回,王延兴又能如何?”
“可到哪里去请那高人?还有谁见过陆地神仙不成。”
“某等找不到他,却可让他来找王延兴……”王审知冷冷地一笑,靠过去,轻声道:某等只需这般这般这般……
这两人还在继续谋划着,而此时,被他们算计的对象,王延兴,还一点都没意识到。他正忙着呢!
以阵战为目标的练兵和防守铁场不被山贼打劫为目的的练兵,显然,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前者必须具备完整的战斗能力,防守、野战、攻坚,都要能行,这可是个技术活!可防御山贼呢?据有高墙大院,强弩角楼的防御工事,只要防守方不主动跑路就够了。
现在却是要把以抵御山贼为目标的军户练成真正的战士。
而且,为了避免旧军队里面的流氓习气被带进来,还不能依赖旧军队里面的军官。
唉……想想就觉得事多!
参加完重阳节家宴之后,王延兴便赶紧回了铁场,他得在过年前,将现有的这四个小队的军户练成合格的军士。而且,这四个小队,要跟四个牙兵小队对阵……同时,另外再扩招六个小队,跟现有的四个下对合在一起,建立一个都,由王延兴兼任都头;
在来年端午前,再让这个都,跟一个牙兵都对阵。如果两场军户都赢了,那么王延兴便可在小溪场铁屯田……哦,不叫屯田,叫垦荒;此外,还可以建他想建的工坊;可以……一句话概括:他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这便是王潮答应王延兴在小溪场编练新军的条件。
就为这!平素没怎么关心军户训练的王延兴,不得不抽出更多时间去校场了。
跟王延兴愁眉苦脸的苦瓜相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罗大牛。他现在可得意了。王延兴许他的虞候之职得到了刺史的正式确认,接下来军户扩编成一都之后,他的职位,还将进一步提升,成为都虞候……
真他娘的祖宗坟头上冒青烟了,当落魄军户当成官了。做梦都能笑醒啊!
他刻意地挺了挺胸,让自己看起来更精神一点,双手背在后背,手指头上,吊着鞭子的系带,不紧不慢地踱着步子,从校场的这头,走过来,目光不经意地撇过来,能让正在挺着长矛练刺杀的军户后背莫名地就觉得有点凉飕飕的。
但凡是后来新收进来的军户,就没有谁没挨过鞭子。可为了能吃口饱饭,挨鞭子的人,没有一个反抗的……
可偏偏越是简单粗暴的方法,越是有效,几天下来,这端矛突刺的姿势,便被所有的人学会了。当然,这姿势也确实也是简单,所有格挡的动作都去掉了,攻击动作也只有一个:突刺。唯一的变化,就是矛尖要斜上刺、水平刺和斜下刺。
只是,这说起来简单的事,要熟练掌握,还是不那么简单,原因就在于,这矛,有点太重了,太长了……
一丈半长的硬木杆制成的长矛,拿在手里,沉得要死。一只手握住后半部,一只手握住尾端,便觉得那矛头似乎有一百斤似的。再要准确地戳中用秸秆扎成的靶子上用墨圈出来的三个区域,就更难了,而这种刺击动作要做上一个时辰的话,就有点不让人活了的味道了。可校场上正在操练的军户们,每天,需要上午操练一个时辰休息一刻之后,再操练一个时辰。
当然,他们的辛苦也是有补偿的,开始练习刺杀之后,每天都能吃上肉了:一块足有手掌大的肉!有的时候,是鱼。衣服也被换成了整齐一致的装束,虽然是胡服式样,可穿在身上精神啊!
过些天,还要从中选出六个人出来,去当十将……十将啊!要是能当上十将,该多好啊!那时候,就可以拿鞭子抽别人了!想想就觉得激动……
嗨……这都什么怪瓜裂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