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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要保证原谅我
    就算听到克隆人已经进攻地球,辛火火也不会如此惊讶。
    她瞪着北明远,就像看真正的外星人那样。
    “怎么?棉花糖很贵?”北明远上车,关上车门。
    瞬间,相对封闭的环境中就只有他们两人了,奇怪的是,他们都没有尴尬和局促,好像在相处中,不知不觉已经习惯对方。
    辛火火叹了口气,“我知道我财迷,你知道我财迷,大家都知道我财迷,但是,棉花糖我还请得起。关键不是这个,关键是……”她犹豫了一下,忽然凑近了些,“你能原谅我吗?”
    北明远表示疑问的嗯了声,轻蹙了下眉。
    真好看。
    “我是问你可以原谅我吗?要保证原谅我,不管我接下来做什么,都不可以追究我的责任。”辛火火努力忽视谈话对方的美貌。
    “我有点好奇你要做什么?”北明远修长的手指,轻轻点着方向盘边缘。
    “哎哟,好歹是个魔头,还怕我一个凡女做什么?我还能吃了你不成?你就不能有点魄力,直接答应我吗?快快,我没多少时间跟你玩。”辛火火催促。
    “激将法不管用。但是好……”
    “吧”字还没说出来,辛火火已经动了。
    她突然起身,就跪在车座上,整个身子都扑在北明远的肩膀上,同时伸出两只小爪子,分左右捏人家的面颊,轻轻扯了几下,又捏人家的耳朵和鼻子,手指扒人家的头发。
    一边动手动脚,一边还轻声嘀咕,“真的呀,不是假的。没有人皮面具,没有易容,不会是变的吧?那变得也太真实了。不对啊,眼神不对,变化也不能这么彻底……天哪,你真是北明远!真的是,百分之一百真!”
    她望着他说,很确定。
    不过说话的时候,她还保持着环抱北明远肩膀的姿势,于是两人的脸就离得相当近,近到从对方的瞳孔中看到自己的影子。
    北明远禁不住摒住呼吸。
    他感觉得到她温暖的气息,人类的气息,却不讨厌,带她特有的、淡淡的甜甜香气,混乱的扑到他脸上,毛毛的感觉。这好像有一团绒球蹭过他的心房,让他有些激动,却也足够能克制。
    她的眼神那样认真,是真的以为他是炎惑变化出来骗她的。这种脑洞,让他觉得有些好笑,相信也只有她会有吧?他肩膀处传来她胸前柔软的触感,真的有点点销魂。
    这证明,她或许会懂很多荤段子,能开那样的玩笑,能秒懂隐晦的比喻,那是因为现代社会资讯发达,她看到太多。但,她一定没有真实的接触过男人,没有试过那些荤素的把戏。不然以她小心谨慎,对陌生人避而远之的、生怕会产生瓜葛的态度来说,不会这样做。
    对此,隐隐约约的,他有几分高兴。
    “我想吃棉花糖,有这么奇怪吗?”他慢慢说,嗓子眼有点发干,却很优雅而完美的掩饰住了。
    “因为你不像这样的人呀。”辛火火终于老实的坐了回去,看样子,还有一些烦恼。
    北明远忍不住微笑,“那我这样的人,你觉得应该吃什么?”
    “你是魔头,但应该不会吃人……吧?”辛火火迟疑了,下意识的躲闪了下。
    为此,北明远有些不满,笑容加大,露出几颗雪白的牙,看起来有点邪恶。
    辛火火真的不怕他,身子却有点发麻,连忙道,“魔头应该喜血食,但愿你不吃生肉,有寄生虫的。”
    侧过脸,看到北明远表情严肃,不知道是她的煞有介事,令他想笑却不得不忍着,还以为自己说错,“你不会是……什么也不吃吧?”修行的人,书里说应该吃果子,喝露水的。
    “你给我煮过泡面,记得吗?”北明远发动车子。
    辛火火忽然就想起那天早上,不知为什么心就塌了一角似的。一个魔头,一碗泡面就满足了,那么棉花糖什么的,其实也没什么了不起。
    “那……去游乐场吧。”她认命的缩在座位上说。
    北明远疑惑的瞄她一眼。
    “现在不是节假日,不好找卖棉花糖的地方。不过,游乐场里总是有这些东西的。”辛火火解释,又低声咕哝,“真是,也是活了那么久的魔头,连点生活常识也没有。”大约,平时总是一堆人侍候吧。
    “你确定会出钱?”北明远问,声音里满满怀疑。
    辛火火登时豪气地一拍腰包,“我只负责棉花糖!”
    想了想,又说,“去游乐场之前,最好先去趟服装街!”
    北明远不知道辛火火的用意,却什么也没说。在他看来,她若觉得请客不划算,要趁机让他出钱买几件衣服也没什么。反正,钱对他这种魔头而言也没有意义,不过是为了在人界有个掩饰的身份,以及生活得舒适。
    但他万万没想到的是,所谓服装街是卖廉价山寨品的地方。所有衣服都便宜得很,相对着,质量可想而知。他更没想到的是,辛火火不是给自己买衣服,而是要给他买。
    “你穿成这样去游乐场会引起围观的。”辛火火嫌弃的看着北明远平时的穿着,突然对这种不食人间烟火的家伙有了些俗气的优越感。
    他的衣服大部分是高端定制西装,永远是那种商务精英范,浑身上下的中西结合贵族风格。这样帅是很帅啦,但真的不适合娱乐,显得非常拘谨。
    然而,她又想起被琴鬼困住的那天,她在晕倒前,似乎迷迷糊糊地看到他闯了进来。身上穿着一套白色的粗布古装,赤着脚……
    她甩甩头,努力屏蔽掉他从前的一切模样,给他选了几十块一条的破洞牛仔裤,因为他腿太长,只能买最大号的,结果松松垮垮。随后,单宁衬衣又买得有点紧了。因为已是秋天季节,又给他配了件短款夹克。选的是今年最流行的刺绣夹克,可惜因为是山寨品,做工非常粗糙,两片胸襟上滑稽的绣着两条龙。腰带则是看起来有点low的黑色皮革,配着乡土气的大铜扣。还有一双普通的、老式回力白球鞋……
    (我回来啦!童鞋们想我了吧?那么,从今天早上第一更之后,恢复打赏的感谢贴。之前我在年会期间仍然默默打赏的朋友们,虽然我没办法找到七八天前的纪录,但通通在这里拜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