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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荣誉
    杨越一觉睡到自然醒,醒来的时候,看见张朝封一脸紧张也是刚醒的样子。
    两人在三班的地窝子里互相看了半天,张朝封突然道:“这哪啊?”
    杨越心说你问我我问谁?不过看这样子,应该是连队新营吧。
    他想了半天,确定自己昨天是跟着连长回来了,还一起点了一把篝火。
    后面的事?
    神特么记得!
    张朝封好半天才松了一口气,闭着眼睛倒在了被子上,“我特么刚才在做梦,梦见空突营那帮小狼狗在追我们。”
    “我也做了。”杨越抹了一头的冷汗,“我就梦见他们在直升机上向我们开枪,那是真打啊,子弹嗖嗖的……”
    “在你梦里,我是不是特别勇猛……”
    “嗯,第一个被打成了筛子的就是你,我心想不能就这么算了啊,我得找他们拼命。不成想,还没冲到跟前,就被一颗火箭弹炸死了。”
    “你是真难得,自己做的梦自己还能记得起细节来,老子现在一脑袋浆糊,什么也不记得了。特么的,头好晕。”
    两人正交谈着,门帘忽然被掀了起来,一个人影从上面下来,闻着地窝子里的味,顿时就捂住了口鼻,“哇,你们昨天晚上是泡在酒坛子里了吧!?”
    杨越一听着声音怎么那么耳熟,转头一看顿时就乐了。
    “苏沐晨?你怎么来了?”
    苏沐晨挂着白色的臂章,也不客气地就坐了下来,“军区级演习,怎么会没有我们的医务保障?只是我们一直都在后方待命,没机会来看你们罢了。”
    张朝封在一旁斜眼贱笑,“多日不见,你在军区医院里怎么样?那边妹子多,你这个十六师第一美女的称号怕是不保了!”
    “切!”苏沐晨一脸不屑,“本姑娘从来不在乎这些虚名……”
    “卧槽,这是厚颜无耻啊!”
    “说正事!”杨越打断道:“你来我们防化连不仅是看我们的吧?谁病了?”
    “没,就是例行巡诊而已。”苏沐晨笑得灿烂,“顺便,跟你们告个别。”
    “又告别?军区医院要搬走了?”
    苏沐晨摇头,“不是!大后天我就要离开疆南了……”
    张朝封插嘴:“不是吧,姐!你刚调军区医院没多久啊,又要调动?你家到底啥关系啊?全军部队都任你挑啊!”
    “说什么呢!?”苏沐晨抓起杨越的枕头,扔了过去,“我不是考上了军校嘛……”
    “……”
    杨越还记得苏沐晨从十六师调走的时候就说了这个事,没想到这姑娘是真的很厉害,说考军校就考军校,一点弯都不带拐的。他依然记得苏沐晨说起这个事的场景,仿佛就在昨天。
    “恭喜你了!”杨越握住了苏沐晨伸过来的手,真心诚意地祝福她。
    “少假惺惺的了!”苏沐晨变脸跟翻书一样,“说,为什么不给我回信?”
    “时间少,任务重……”
    “少打官腔!”
    “字不好看,自己看着都变扭……”
    “杨越!”
    “好吧!”杨越叹了一口气,道:“信封弄丢了,不知道往哪里写。”
    “借口。”
    “憨货,编理由都不会编。姐,我跟你说他为什么不写信给你。”张朝封在一旁笑,“他是想写来着,我作证!只是他写了一封又一封,后来全部都撕了扔进垃圾桶了。我觉得这货怕你喜欢他,他害怕了。”
    “……”
    尴尬。
    张朝封说得倒也不错,但并不是全部。杨越的确觉得苏沐晨这样的姑娘,要是真喜欢自己,那绝对是浪费了。他知道苏沐晨,早在十八年前就知道了。十八年前那个靓丽的背影后,站着的是全疆军区的副司令员。虽然没有张朝封说得那么夸张,但杨越很清楚,在全疆范围内,只要她愿意,她还真是想去哪就能去哪的。
    这个事在后来众所周知,但现在没人知道。
    他不是对苏沐晨没信心,他是对自己没信心。
    他不清楚苏沐晨到底为什么会对他有如此厚重的好感,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招惹上她的。
    杨越照过镜子,虽然长得还算五官端正,浓眉大眼的,典型的南方人的长相。但远远跟帅气、少女杀手之类的搭不上边。
    主要还是胖,脸还大。十六师师直那么多长得周正的,和他们比起来,杨越自觉完全没有优势。
    听张朝封这么一说,苏沐晨的脸红了,她“嘤”一声站起来,“懒得跟你们说了,我走了!送我!”
    “诶,好!”张朝封和杨越从被窝里爬起来,穿着八一大裤衩子找自己的作训服。两人把苏沐晨送出防化连的营地,临走的时候,苏沐晨走到杨越的身边,背着手踮着脚尖,道:“杨越,记得写信!”
    “哦。”
    “木头疙瘩!”
    ……
    防化连按师直司令部命令,于演习结束后的第二天下午收拢回家。告别了茫茫的戈壁滩,当车队再一次蜿蜒在公路上时,三班所有人都好像在一夜之间变得成熟了。
    尤其是参与了侦察行动的杨越们。
    回望着在视线中越来越远的那片无边无际的戈壁滩时,他们三个的脸上都浮现出一种旁人都看不懂的东西。
    杨越管这东西叫荣誉感。
    曾经有人问过,当兵是为了什么?
    说大话的有,当兵是为了保家卫国;说套话的也有,当兵是为了尽义务;说实际的也有,当兵是为了一份好工作。
    杨越曾经就很实际,他当兵,就是为了回家能继承父亲的衣钵,进国企混口饭吃而已。两年足矣,多一天都嫌累赘。所以他当年不顾仇几满的谈心,牛再栓的挽留,写下了那封“退役申请书”。
    但是经历了这一次演习,他觉得,当兵真的没那么简单。
    或许他可能真的成熟了,他看问题的本质比别人要清楚。他回来了才发现,他根本不喜欢朝九晚五的日子,他觉得那是在浪费生命,毫无朝气。
    回到了防化连,他才终于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士兵,天生为了荣誉而战。为了国家的荣誉,为了军队的荣誉,为了十六师的荣誉、防化连的荣誉、防化侦查兵的荣誉,还有自己的荣誉。
    抛开这个理由,当兵便变得毫无意义,没了荣誉感,就算装备再好、技能再强,充其量只是一具具行尸走肉、战争机器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