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已深更,街灯通明。在桃源县城,一家名为“翠微居”的酒楼门前,孟星河一副悠然的神情在前面走着,后面跟了个大腹便便的柴少。
其实,孟星河没怎么痛宰柴少。不过是在翠微居点了三十二个好菜,加了两坛有三十年窖龄的上等女儿红。然后,他每道菜只吃一口,每坛酒也只喝一杯,剩下的却被柴少硬着头皮塞进了肚皮中。
没办法,那可是白花花的几十两银子,孟星河不心疼,他柴少可连心肝脾肺都疼掉了,只好把那一桌子的好酒好菜全吃进肚子里。
原本还想饭后去春宵楼找几个姑娘寻乐子的,现在看来是不行了。
“孟兄!我看今晚就到此为止吧!我家中还有事,先走了!”真的是吃多了,柴少捧着圆形的肚皮,一步三晃,正与孟星河道别。估计这一顿,够他消化几天的时间。
“恩,那行!今晚多谢柴兄的款待,吃好喝好。就是那菜似乎太少了些,我见柴兄吃的兴起,食量竟如此之大,真乃生平未见。如若下次再来,定要点它个七八十道菜才行,以免待慢了柴兄!”如此好机会,不损损柴少,怎行呢?孟星河得意的笑了笑,算是为自己报了仇!
“嘭!”柴少差点晕倒。他发誓下次再也不和孟星河吃饭了。照如此暴饮暴食下去,他不成猪才怪。“孟兄,告辞!我先行一步!”
“哈哈,那今晚就散了吧!”孟星河望着柴少狼狈出逃的样子,就忍不住笑出声来。他冲着柴少匆忙消失的身影吼道:“柴兄,走路小心点,莫失足摔死了!”
今晚之事,干的漂亮。孟星河暗自欣赏起自己捉弄人的天份。他在原地驻足片刻之后,也向县学的方向走去。
幸好这个时代的县学,不像自己那个时代的高中,晚上十点整会关校门。孟星河晃悠身子,慢腾腾地往自己的厢房走去。他下午出去喝酒的时候,早就吩咐小五子买些上好的檀香回来驱除异味,这才敢放心在里面住下来。
推门而入的时候,房间里的油灯还乎明乎暗的闪着,小五子早就在地上搭了个地铺已经熟睡。房子里飘着淡淡的檀木清香,像迷魂香催人入睡。孟星河脱了自己的上衣,很随意的往床上一躺,周车劳顿了一天,要说不累是骗人的,很快他就呼呼睡了过去。
也许真的是太过劳累了,这一觉居然睡到第二天中午。若不是小五子在房间里打碎一个花瓶,刺耳的声音将孟星河惊醒,指不定他将继续维持睡姿很久。
见孟星河醒来,小五子立即凑上前去,献媚道:“少爷,您醒啦!”
“去,去,去,去。”孟星河不满的挥手,刚才在梦中正和神女相会,差点就珠连壁合了,谁知道“嘭”的一声全成了泡影,心中当然不好受。
他胡乱披了件衣服在身上,找了盆冷水来抹了几把迷糊的脸。小五子已经将午膳端了进来。
如今读书就是享受,不像自己那个时代,为了参加高考,饱一顿饥一顿,常常熬夜不说,日子也没过的如这般逍遥。
“小五子,等会儿把我的书箱拿来。下午去学堂转转!”
离秋季乡试的日子不远了,此间正好是抱佛脚的日子。书箱是读书人用来放书籍的工具,类似于今天的书包,孟星河让小五子取来,看样子,他想从操旧业,做个专心读书的好学生。
这到也是,自从大学毕业后,就再没有正式读过书,公司组织的培训到不少,却少了读书那种氛围。参加培训之人,无非是混混时间,有几个是把心思放学习上的。这次想不到他还有重温旧梦之日,心中多少有些激动。
匆匆吃完午膳,余下的事,自然有小五子解决。孟星河抱着他那个小巧的书厢就往学堂里赶去。他到不是猴急,而是觉得自己有必要好好温习自己看不懂的古文,毕竟他在大学里学的是理科方面的知识,文科只是偶尔涉猎,谈不上满腹经纶。
不知道这个年代时兴双休日不?前往学堂的路上,几乎连人影都见不到一个,和现代大学里的学习气氛比起来还真是天壤之别。
来到学堂,果然连人影都没有。宽敞的教室,约莫百多张木桌,上面乱七八糟地放着笔墨纸砚,当真是乱的不成样子。
根据前世留下的记忆,孟星河很自然地走到教室最尾端的一张桌子前。
凭记忆知道,前世的孟星河在县学里的成绩只能算中等,而且为人又爱好酒色之事,所以县学的夫子当然不会对他有所看好,连座位也是安排在最后端,眼不见为荆
孟星河不以为然,这种事情早已司空见惯,曾经他是老师眼中的天才,这回穿越过来变成蠢才,却是好笑的很。
将自己的桌凳打理干净。好几年没座在教室里读书的孟星河,很认真地捧起那本《诗经》仔细阅读起来。
自古以来,我国诗词文化倍受文人墨客的追捧。而《诗经》更是以诗词为代表的开山之作,汉末的建安七子,东晋的陶渊明,到后来隋唐时候,古诗词的发展更是走进了一个璀粲的时期,什么初唐四杰,诗仙,诗圣,诗鬼,之类的牛人简直是历史中的一颗颗奇葩!
“也不知李白现在在那里饮酒高歌呢?”孟星河轻轻叹息,如果有机会,他到想见一见这个传说中很牛叉的人物。不过,现在他拿着手里的《诗经》脑袋都如斗大。先不说复杂的文体他认得不全,最闹心的还是古体书排版全是从右到左,而且内容还是竖着印的,这完全是在挑战他的应变能力。
看了前面几张,实在是坚持不下去了。孟星河双手一摊,干脆不看《诗经》随便从旁边拿来一张纸,抽出毛笔,就在纸上刷唰唰乱写,这回他的心情可舒畅多了。
对于自己的书法,孟星河还是很有成就感的。一手漂亮的行书字体,当年就是靠它,征服了北大文学系的校花,从此沦为他的私有物。
往事不堪回首,如今两世相隔,说什么都是白费。就在孟星河奋笔疾书,完全沉醉的时候。学堂外面的过道上。一个身穿水墨色长袍,头插玉簪的老者,看见堂堂县学居然宁无一人,脸色突然暗淡下来。
朝廷乡试在即,居然看不到一个学生在学堂里面埋头读书,平常的啷啷书声也全然不见,那位老者原本和善的脸,全然不见,似乎很气愤的往学堂走去。
孟星河正在教室里面专注发挥他的书法,竟没有注意教室窗子外的过道上,有位老者正在注视着他,一手抚髯,若有所思。
老者原本以为学堂中无一人学习,没想到走近细看,却发现教室里最后一排居然还有学生在那里苦练书法,老者的脸上总算露出了笑容。
他慢慢的向教室里走去,脚步很轻,竟然没发出任何声响。
来到孟星河身边,老者的目光瞬间就被孟星河笔下的文字所吸引,完全无法自拔!孟星河写的是昏天暗地,一门心思玩书法,哪有闲心管四周有人无人。当他手中的毛笔,在那张萱纸上落下最后一个字的时候,他才重重松了一口气。
“这东西,太久不摸,还真是废力的紧!”扔了手中的毛笔,轻轻拿起自己的作品,仔细欣赏起来。不是孟星河自恋,他的毛笔字写的可是非常有水平,连他的书法家爷爷也夸他的毛笔字颇有王左军的风彩。
欣赏之余,孟星河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他的前面已经站了个老头。心中猜想,肯定是刚才自己太投入,没发觉有人进来。再看看老头惊讶的表情,孟星河也猜之一二,这老头八成被自己的字给唬住了。
他敢忙将手中的纸放在桌面,站起身来,施了个读书礼。虽然不知道对方是谁,但凭借老头身上散发的那种气度,也该是个饱读诗书的学士。
老者微微一笑,也不管孟星河同不同意,只是开口道:“小兄,可否让老夫欣赏你这副字如何。”
“先生,请!”孟星河恭敬的将自己才写的那副字递给老者,没有半点倨傲。
老者目露赞许,接过孟星河递来的字,眼睛大放光彩。他仔细将孟星河所写的内容看了一遍,已经忍不住激动的叹道:“好!好!好!”
三个好字,足以说明一切,孟星河的毛笔字还真不是盖的,放在现代吃香,放在古代照样混的开。就算如此,孟星河并不傲慢,而是谦逊道:“先生妙赞,晚生受之有愧。附庸风雅之书,实在难登大雅之堂,只能闲时拿来卖弄罢了!”
对于孟星河的回答,老者很是满意。如今的读书人心中有些墨水就到处卖弄,孟星河能,赞不惊,恃才不傲已经很难得了。老者再次拿起孟星河的写的字,略加赞赏地说道:“若天下间所有的读书人,闲时都能卖弄如此绝妙的文、字,那我堂堂华夏,不知将出多少惊才绝艳的人。”
说到惊才绝艳,老者的手就忍不住发抖。孟星河的行书字体写的是一流水平,堪称大家水平,而他的文章更是冠绝古今。让人看过一眼,都会情不自尽的念出声来。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
“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故国神游,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人生如梦,一尊还酹江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