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半个小时,条约型战列舰与快速战列舰的性能差距就彻底体现了出来。
从严格的意义上讲,“乔治五世”级为“条约型战列舰”。该舰设计的时候,《华盛顿海军军备条约》还没有失效,对各国海军都有着强大的约束力,为了满足条约的规定,英国海军不得不想方设法的平衡战舰的各项性能,最终造成该舰仅配备了十门十四英寸舰炮,且存在严重的防护缺陷。
实际上,“皇帝”级、“皇帝”级乙型,以及美国的“北卡罗来纳”级、“南达科他”级,法国的“黎塞留”级,意大利的“维内托”级,甚至德国的“俾斯麦”级,都只算得上是“条约型战列舰”,或者“超条约型战列舰”。
这些条约型战列舰的最大的问题是,为了提高速度,降低了综合防护与生存能力。
可以说,要在有限的排水量(或者有限的技术基础)的基础之上建造出强大的快速战列舰,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这也是在《伦敦海军条约》签署之前,明帝国坚决要求将战列舰的排水量放宽到四万五千吨,美国在最初反对之后,也转而支持放宽战列舰的排水量,最终英国不得不同意放宽排水量的根本原因。以战争爆发前的技术水平,只有标准排水量超过四万五千吨的战列舰才能够获得足够的综合防护与综合生存能力。
“省”级战列舰,就是帝国海军第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快速战列舰”。
除了速度上的优势之外,在排水量增大了一万多吨之后,“省”级战列舰的综合防护与综合生存能力远超过了之前的“皇帝”级与“皇帝”级乙型战列舰,更是远远的超过了任何一种条约型战列舰。
所谓的“综合防护”与“综合生存”能力,并不仅仅是装甲的厚度,以及覆盖范围。
除了装甲的厚度之外,决定战舰防护能力的还有装甲的设置方式,重点保护区域,以及舰体的防护结构。其中,最后一点极为关键。在海战中,特别是在交战距离过近的情况下,再厚的装甲都无法起到绝对的防护作用。因此,必须考虑装甲被击穿之后,战舰能否承受穿甲弹爆炸后产生的损伤,以及会不会因此而造成战舰的战斗力降低。
明帝国最先提出“综合防护”的概念,随即就应用到了战舰的设计之上。
美国也紧跟明帝国的步伐,在设计“衣阿华”级战列舰的时候,也大量借鉴了“综合防护”的设计方式,从而在装甲厚度有限的情况下,尽量提高战舰在战斗中的防护效果,特别是中弹之后继续保持战斗力的能力。
拿战舰上至关重要的动力设备来说,“省”级战列舰在动力设备舱之外,设置有三道隔舱,一层油水舱,一层物资舱,以及二条通道。这些舱室与通道都进行了结构加固处理,并且尽量缩小了隔舱的体积,加大了结构强度。如此一来,即便被击中,穿甲弹也很难在穿透了最外层的装甲之后,继续穿透数层隔舱,威胁到动力设备。经过加固的舰体结构能够将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分散到其他部位,从而避免动力设备受损。
“综合生存”能力是一个战争爆发之后出现的一个全新概念。
战斗中,任何战舰都有可能受损,也都有可能战沉。那么,要想保证战舰在战损之后不至于战沉,至少不至于迅速沉没(让舰员有时间撤离),就必须提高战舰在战损之后的生存能力。虽然战损后的战舰都需要几个月,甚至一年的时间才能修复,但是建造一艘新的战列舰需要更多的时间。对任何一个国家来说,任何一艘没有沉没的战列舰都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至少任何一个国家的海军都情愿修复战舰,而不是建造新的战舰。
提高战舰的综合生存能力关系到了很多方面。
当时,战斗中战舰生存能力暴露出的问题主要为战损之后无法控制进水量,损失所有动力,无法进行自我修复。
要控制进水量,或者说将涌入舰体的海水排出去,这就要求战舰具有单独的发电机,能够在动力设备受损之后向战舰上的抽水机提供电力。当时,帝国的化工专家已经掌握了“加氢裂化工艺”,并且开始小批量生产裂化柴油。而帝国生产的第一批用柴油做燃料的内燃机就应用到了“省”级战列舰上。二台柴油内燃机就能带动二台三百五十千瓦的发电机,从而为抽水机,以及战舰上的电子设备提供电力。
要避免损失所有动力,就得优化动力舱的布局,尽量避免被一枚穿甲弹摧毁所有动力舱的情况出现。甚至要做到在交战中,背向敌人所在方向的动力舱不会被摧毁。当然,极端情况下,战舰上的所有动力设备都有可能被摧毁。为此,工程师只能尽量分散布置动力设备,并且将所有动力设备都安置在装甲盒内。当时,“省”级战列舰超标的三千多吨重量中,几乎全部用在了动力舱的防护上。
自我修复能力是战舰在离开战场之后,返回港口之前,进行自我拯救的主要手段。这既有受损战舰的自我补救,也有舰队内其他战舰的支援。相对于前两点,战舰的自我修复能力在帝国海军中的各级战舰上一直做得比较好,大部分战舰上都有用于维修受损舰队所必须的材料与设备,而且舰队官兵也有这方面的能力。
从“综合防护”与“综合生存”能力就能看出,快速战列舰比条约型战列舰强大得多。
在近似于拼刺刀的,“短兵相接”的战斗中,四艘“乔治五世”级战列舰与四艘“省”级战列舰都挨了不少的炮弹,可是这两种战列舰的最终结局却完全不一样。
据帝国海军的统计。
“乔治五世”号在战沉之前,一共挨了三十四枚四百毫米穿甲弹,其中二十七枚击穿了其装甲,并且在舰体内爆炸。在其沉没之前,三座主炮炮塔全部被毁,舰桥被三次击中,但是绝大部分穿甲弹都打在了舰体上,其中有十一枚穿甲弹的命中点在水线附近。最终,这艘四万吨的战列舰在严重右倾的情况下翻覆沉没。
“约克公爵”号一共被三十八枚穿甲弹击中,其中三十一枚击穿了装甲,并且在舰体内爆炸。除了击中炮塔与上层建筑的十四枚穿甲弹之外,其他十七枚穿甲弹全都击中了该舰的舰体。因为在弃舰之前,舰长下令向左舷的舱室注水以恢复横向平衡,所以该舰没有迅速翻覆沉没。最终,第41舰队在撤离战场前,由“太阳花”号与“百合花”号用鱼雷将其击沉。
“安森”号是四艘“乔治五世”级中最先沉没的,导致其战沉的直接原因是c炮塔弹药舱发生爆炸。当时,一共有六枚穿甲弹打在了c炮塔附近,不但导致弹药舱内的官兵被震伤,还使附近的所有损管队员伤亡。最终,在穿甲弹击中了弹药舱之后,该舰被炸成两截,随后就迅速沉没了。
混战中,之前已经受到重创的“豪”号几度试图撤出战斗,可最终被“吉林”号战列舰追上并且击沉。从“吉林”号的战斗报告来看,在“豪”号沉没前十分钟,“吉林”号一共向起发射了二百四十七枚穿甲弹,命中率在百分之十五左右。也就是说,“豪”号在最后十分钟内就被击中了至少三十七次!
战斗中,四艘“省”级战列舰也挨了不少炮弹。
“台湾”号被击中了十七次,其中仅有三次被击穿了装甲。绝大部分损伤都集中在舰体右侧,只是都不是致命伤,除了卖相难看了一点之外,对战舰的战斗力并没有多大影响。在战斗结束的时候,“台湾”号仅有丙炮塔的一门主炮因为俯仰机构被震坏而无法正常使用,其他八门主炮全部能够继续作战。
“广东”号被击中了十四次,其中仅有一枚穿甲弹打穿了主装甲带,并且在舰体内爆炸。战斗结束的时候,“广州”号除了舰体右侧有一个巨大的窟窿,并且有三座舱室被海水淹没之外,甲炮塔因为转动机构受损而无法使用,其他关键部位都没有受到多大的损伤,仍然能够继续作战,其航速甚至还能超过三十节。
“江苏”号的情况稍微严重一点,主要是有三枚穿甲弹打穿了主装甲带,导致右侧十一个舱室进水,舰长不得不命令向左侧的三个舱室注水,以保持战舰的横向平衡。最终,该舰在进水量超过了一千五百吨的情况下,仍然没有损失战斗力,只是其最高航速只能达到二十八节。
“吉林”号受到的损伤最小,除了后桅杆上的搜索雷达被摧毁之外,其他部位都没有严重损伤,甚至没有一枚穿甲弹击穿了其主装甲带。这主要是与其交手的“豪”号过早的损失了主要战斗力,在最后的决斗中难以对“吉林”号进行有效的还击。
一份份战斗报告递交上来的时候,战场上也安静了下来。
第21舰队已经跑远了,杨定方率领第42舰队追了大概三十海里之后,留下了二艘轻巡洋舰继续为第21舰队“送行”,然后率领主力返回了第41舰队所在的海域。
开始还在亡命反击的英国战舰也在遭到了第41舰队辅助战舰的沉痛教训之后主动离开了战场。
打捞落水官兵的工作刚展开不久,白佑彬就见到了一个“老熟人”。(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a href="http://www.qidian.com" target="_blank" class="linkcontent">www.qidian.com</a>,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