愤怒动作之说明
达尔文发明进化之说,应用于各种学术,极有进步,而以生物及人类学为最著。物始于微,渐以演进,终极于人,人复由草昧以至文明,此为自然之程序。而考之个人生活,其自胚胎而至诞生,变化之迹,同于生物进化,其自婴孩以至成人,发达次第,复同于文明进化,节节相印,殊不少爽。故人间性习缘起,若以是解之,多有可通。意大利人摩沙著《恐怖之研究》有言曰:“所谓本能者,盖先世之声,留在吾人神经细胞中,振作回响。凡人类之知能经验,上自洪古,食茅实,战猛兽,裸死林中之人,以至近代祖先心力之劬劳,皆融会而发现于此也。”美国霍尔博士曾本进化学说,研究人类愤怒之情状而说明之,颇有趣味,略举数端于下:
一吞咽。人怒,喉间多自吞咽,盖本于食肉兽类,见敌欲食,自作此状。
二流涎。怒则口生津,兽见物欲杀食,先感好味也。
三喷唾。人相诘难,唾而不受。但在儿童,多以唾为攻。如猛兽多有之,猫之喷吐,尤至习见,正其例也。
四坌息。怒时气息迫急,盖本为深泅久伏之预备,如两栖类,初行深呼吸极速,继屏息不动,良久以为常。
五喧呼。儿童争斗,大声呼号,大人亦多有之,与动物同。狼犬等之群嗥,流为野蛮之战呼。运动会中同僚喧呼助势,亦其类也。
六姿势。争斗前却立作势,亦类动物,如猫犬皆习见者。
七牴触。儿童争殴,多先首,如俗称头走及牛头拱,黑种亦多行之。盖水陆脊椎动物首皆居先,习惯相传,以首拔除障碍。又挥首横触(即头走)。或儿童怒起,侧首示威,则令人回忆人类进化世系中戴角之类也。
八践踏。斗殴时践人趾足等,有如动物之蹂躏其敌。野蛮舞蹈以扬武,亦踏地极重。如今人顿足怒骂,亦属此意。
九装鬼脸。儿童作鬼脸向人,野蛮喜文面或着假面,古时战士用面具,不尽以护身。在动物界中亦多见之,如猴类作态,以为戏弄,或以吓敌也。
十咬嚼。儿童争斗,时以齿啮,野蛮白痴低能者(俗语称呆)犯罪人亦如此,则甚与动物近。常人怒极切齿,只其初步也。
十一搔摘扭掐。儿童每行之,犹有用爪之遗风。婴儿把握极紧,或言数月之儿,两手握竿,能自支其身,悬于空中,亦林中生活之微影也。
十二挟持。小儿怒急,辄力挟其人或物。动物如熊类,以前肢挟敌死之。
十三推打。此类动作已属人类,唯类人猿等有之耳。
十四对于无生动之愤怒。儿童颠踬触物,辄怒反击之,野蛮亦然。无教育者亦多迁怒于物,以泄其忿。盖上古之时,人信物皆有灵,人禽木石,形色虽异,等为有情。故视若一律。所谓精灵信仰,此其思想之残存者也。
* 刊一九一五年二月《绍兴教育杂志》第四期,署名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