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话的讨论一
景深先生:
来信敬悉。我的对于童话的解释,大约如下。
童话这个名称,据我知道,是从日本来的。中国唐朝的《诺皋记》里虽然记录着很好的童话,却没有什么特别的名称。十八世纪中日本小说家山东京传在《骨董集》里才用童话这两个字,曲亭马琴在《燕石杂志》及《玄同放言》中又发表许多童话的考证,于是这名称可以说完全确定了。童话的训读是warabe no monogatari,意云儿童的故事;但这只是语源上的原义,现在我们用在学术上却是变了广义,近于“民间故事”——原始的小说的意思。童话的学术名,现在通用德文里的marchen这一个字;原意虽然近于英文的wonder-tale(奇怪故事),但广义的童话并不限于奇怪。至于fairy tale(神仙故事)这名称,虽然英美因其熟习,至今沿用,其实也不很妥当,因为讲神仙的不过是童话的一部分,而且fairy这种神仙,严格的讲起来,只在英国才有,大陆的西南便有不同,东北竟是大异了。所以照着童话与“神仙故事”的本义来定界说,总觉得有点缺陷,须得据现代民俗学上的广义加以订正才行。
原始社会——上古,野蛮民族,文明国的乡民与儿童社会,——的故事,普通分作神话(mythos)传说(saga)及童话(marchen)三种,这三个希腊、伊思兰和德国来源的字义,都只是指故事,现在却拿来代表三种性质不同的东西。神话是创世以及神的故事,可以说是宗教的;传说是英雄的战争与冒险的故事,可以说是历史的:这两类故事在实质上没有什么差异,只是依所记的人物为区分。童话的实质也有许多与神话传说共通,但是有一个不同点:便是童话没有时与地的明确的指示,又其重心不在人物而在事件,因此可以说是文学的。往往有同是一件事情,在甲地是神话或传说,在乙地却成了童话,正如从宗教与历史里发生传奇的小说一样。经过这个转变,在形式上也生了若干变化,因为没有了当初的敬畏与尊崇的拘束,对于事件的叙述可以自由处置,得到美妙动听的结果。英国麦加洛克(macculloch)著了一本童话研究,称作《小说的童年》,可以说是确当的名称。所以我的意见是,童话的最简明的界说是“原始社会的文学”。文学以自己表现为本质,童话便是原人自己表现的东西,所不同的只是原人的个性还未独立,都没入于群性之中而已。古代“无主”(adespoton)的文艺作品如史诗及传奇等,都是表现个性合体的群性,可以作为一个适切的例。
近代将童话应用于儿童教育,应当别立一个教育童话的名字,与德文的kindermarchen相当,——因为说“儿童童话”似乎有点“不词”。儿童心理既然与原人相似,供给他们普通的童话,本来没有什么不可,只是他们的环境不同了,须得在二十年里经过一番人文进化的路程,不能象原人的从小到老优游于一个世界里,因此在普通童话上边不得不加以斟酌。但是这斟酌也是最小限度的消极的选择,只要淘汰不合于儿童身心的发达及有害于人类的道德的分子便好了。教育这两个字不过表示应用的范围,并不含有教训的意义,因为我相信童话在儿童教育上的作用是文学的而不是道德的。
来信所说童话与别种故事的异同,有几处很足以纠正一般的误解,现在更就广义加上一点解释。因私事迟复,请你原谅。
一月二十一日 周作人
* 刊一九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晨报副刊》,原文中赵景深来信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