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爱情定则讨论的来信
一
副刊记者先生:
我现在以读者的资格,对于爱情定则的讨论这一件事,想进一句忠告的话。
这些文章初发表的时候,我很有兴趣的期待着,但到了现在读过二十篇,觉得除了足为中国人没有讨论的资格的左证之外,毫无别的价值。先生还想继续登载下去么?我想至少您应该定一个期限,至期截止,不要再是这样的胡乱尽登下去了。
再说那些投稿者虽然都自信他所说的是至理名言,但也要编辑的人加以别择,若有太说不过去的话应当没收不要发表,不但是体惜读者免得白费精神,也是体惜作者省得献丑。现在先生把来稿完全发表,不问说的是什么话,即使不是故意的抖青年出丑,未也免稍缺忠厚待人之道,要请先生注意,并恕直言。
六月六日 钟孟公上
(未完)
二
记者先生足下:
进来副刊上爱情定则的问题热闹极了。鄙人是一个小学教师,不会澈底了解这个问题,不能“来作武断的评论”,但是觉得非常的重要而且有意义,因为我在这里边看出现在教育界里的尔偶极重大的问题来。
一是性教育的需要。我们不能科学地恋爱,——正如我们未曾科学地饮食一般,——但科学地了解恋爱的心理却是可能的。现在看大多数的爱情论者完全缺少性知识,只是说些“玄学”的话,实在是可悲的现象。他们得不到性教育,或者不是自己的错处。但因此会令人觉得对于下一代的国民的性教育之重要了。
二是国语教育之必要。有许多讨论者对于别人所写的“白话漫文”还不能完全了解。以致发生误会,也是事实。近来国语运动稍稍兴起,文学革命的“前辈”便很乐观,以为天下是他们的了。其实还差的很远,试看这回讨论的文章,便可以觉悟,非努力的再去改良德行,这国语教育就要完全失败了。
爱情定则的讨论和通信,能够做这两个问题的材料与证据,所以我相信是极有价值的。希望先生不要加以限制,源源发表。不但可供小说家医生和心理家的研究,有益于教育界更非浅鲜。这是鄙人写这封信的微意,请赐鉴察为幸。
六月十五日 曹叔芬于徐州
* 刊一九二三年六月二十日、二十三日《晨报副刊》,署名钟孟公、曹叔芬,原文中陈锡畴、陈同文信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