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八千元
    八千元
    报载教育部司长艺专校长刘某因其家为北京市民所捣毁,捏词呈报,说家中有校款八千元被抢,教育总长章某在大虫报上声言已不做鸟官而暗地里仍管部事,(这种鸟嘴当然是不可信,)居然批准报销。夫章刘这些东西本是代表无耻者,或者不足深责,然某胡同的正人君子何以不主持公理,或以法律,或以道德,群起而否认之,并通电全国如华北大学之师徒耶?不佞滋惑。
    我们以忠厚存心,姑且让一万步而承认这八千元是在刘某家里失少的。但是他一个鸟校长,为何把校款——成捆的钞票放在自己的私宅里,专管校款的不是有会计在么?难道会计是他的老子或丈人,住在他的家里。即使是管钱的会计,也应该把这样大宗款项存放在银行里,或是校内会计课内保险柜里,倘若即要发给薪水,万不能拿到防备不周的家里来。假如真有一个半痴的会计,把校款放在家里,给强盗抢了去,或是给火烧了,纵使调查属实,也仍是责有攸归,非令其赔偿不可;我们还是以忠厚存心,再让一万步而免其赔偿,我想也总非革职永不叙用不可。然而现在刘某既得了八千块钱,(如流言所云,)又仍做着艺专校长教育部司长兼留学考试委员会委员长!这是那里来的造化,岂信如《晨报》主笔所说,盖有运命存焉欤?
    语云,“刁风断不可长。”此例一开,做校长的便生财有道,只要脸皮厚。一朝我交着无耻运,(运命的事最难说,谁在几时要交到这种运,只有上帝知道,)我一定去运动一个校长来做,等到发下半个月经费来,我便来如法泡制一下。但临时怕找不到充场面的人,须得先期约定,当于各报分类广告栏内登一条启事,其文如下:
    “敝人忝长某校,现值发款之期,拟征集男女打手,举行模型捣毁,以便报销而利经济。应征者请投函本社某号信箱,再行定期召集,报酬从丰。甲三九四”
    这个办法不是我发明的,所以别人如要仿行我都不管,但是上面的广告文却是我拟的,是我著作权所有,不得翻印。倘若需用的人逐渐增多,我想集股开办一个介绍所倒是很合式的,里面各种脚色齐备,爬墙的,打扇的,拉女学生出门的,坐汽车观剧的,维持公理的,应有尽有,顾客可以随意雇用。办成的时候,大家都便利,女大学生想驱逐女师大学生时,不必痴心妄想的等李景林,或去请求警察厅,只须打一个电话给本介绍所就好了。
    * 刊一九二六年一月九日《京报副刊》,为“半席话丙”,署名何曾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