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邮——寄徐志摩先生
志摩兄:
你真好福气,我们大家正在这里三面受张作霖、张宗昌、吴佩孚的威吓的时候,你一个人飘然地到西湖去看梅花去了。一个月后你回北京来,我想你非多带些杭州贡菊来给我们压惊赔罪不可。
你的《晨副》给我捣乱了一场,很是抱歉。不过这也要怪你不该把我那篇匪文登在贵报上,倘若让他在别的下流的刊物上出现,风潮或者可以小点。但是我总得对你道歉,因为因此使你很有些为难。上面是道歉道过了,现在再来提出抗议。三日副刊上承你给我登出那订正,末节里说,“至于陈先生说我传布这个流言,侮辱中国女性,大有非谢罪不可之势,我觉得别无答复之必要,因为陈先生没有质问的权利。”这末一句我的原文是“因为陈先生没有质问的资格”。添削自然是编辑的权利,但我也不得不声明一句,以明真相。
关于这闲话事件,别人骂我的话我都不介意,因为俗语有之,“相打无好拳,相骂无好言,”又诗云,“请看剃头者,人亦剃其头。”骂人而怕被骂,殊有背于“无赖道”,当为左丘明所耻。倒是老兄和陈先生恭维我的话,我听了有点痛心,如说我是“正人君子”啦,什么文学啦,博学啦,这比说我是猴子还厉害。只有陈先生说我有自知之明,这一句话却使我喜而不寐。老兄试想这两个字的古希腊哲人的格言,英文译作know thyself的,严几道把他围在一只红燕子的周围当作《英文汉诂》的板权证用的这格言,是多么可尊贵的一句话,现在却轻轻地落在区区的头上,这真比叫化子抛中了彩球还要可喜。但是同时我又听到一句使我遍身不舒服的话。听说有人说我那样“得意忘形”地胡闹,是因为觉得“现在是我们的总长了”的缘故。这句话意思是想骂我,但实际却反显露了自己的性格,可见他的心目中平常是有“他们的总长”在,岂不反挖苦了他们自己?事实上倒是在“他们的总长”的时代我最写的多,去年八月中在《京副》上就发表了有十四五篇。至于易寅村先生,我除前年夏天在公园中现代评论社席上望见一回之外,没有见过面,更不必说他来“寒家”请教教育大政了。对于说那种话的人也殊无辩论之必要,不过告诉老兄,使你知道有这么一句无聊话罢了。
末了有一句话想请你转告李四光先生。李先生说我无故的骂过他一回,这恐怕在他有点误解,我知道李先生是一个学者,(请看这里没有引号,并没有什么别的“暗示”,)我对于他不但是相当的谅解,简直是充分的尊敬,因此我对他个人决没有无故的骂他的道理。但是在关于别的事件的时候,说不定有时用上一个半个失敬的字眼,(你知道,我是有点爱小挑剔的;我有这个坏脾气,好像是人家的香烟瘾,时常想戒,却老是戒不净,)并不是对于他个人有什么过不去,不敬。现在记不很确实了,或者在讲杨荫榆女士八月一日带兵进校的时候,说到一句,因为李先生有一篇文章说是那时在场观剧的。女大的公理维持会出现,我也说过好些嘲讽的话,虽然那会里边有几个北大的同事,我始终对于他们个人怀着“厚意”,(请李先生恕我这里用一个日本熟语,)现在事情过去了,嘲讽的意思也随着过去,厚意却不妨保有其原来的程度。我对于李先生有过失敬的话,这是我所承认的,但我所说的只是关于李先生坐汽车去观解散女师大这一点,(李先生自然也有他的理由,)决不是无故的。我希望李先生谅解的,便是这无故的三个字的说明。
这封信本来应该直接寄给你的,但是你已出京了,《晨副》上当然不能登我这样没有意思的东西,况且是绍原兄在那里代理,不好意思去麻烦他,所以商请《京副》代为发表,希望老兄能在西湖上看到,并希望不会损你看花的雅兴。
二月四日 岂明
* 刊一九二六年二月六日《京报副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