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千元
川岛兄:
承你替我订正“串筒”之误,非常感激。你是酒人中之“顾厨”,关于此点那里还会不对呢?其次又承你厚情,替我担心,怕有国民党的嫌疑,因为不提“那”一千元的大洋:这更是可感。这个年头儿,这种嫌疑倒真不是耍的!不过,您要知道,根据了我的一种贿赂学说,所以我只说“这”一千元而不说“那”一千元(二百准此),并不是偏袒国民党而偏恶孤桐先生。国民党虽然也给了一千元,但是《现代评论》并不怎样替他帮忙,只有第一期上登了一篇“中山北上”的时评,听说还被社内元老申斥,所以这不成其为贿赂,只算是一笔捐款罢?至于章士钊经手的一千元呢?喔,喔喔!那可是,大不相同了!那些过去的事何必多提,反正大家都还记得,除了那些有健忘症的朋友,(君当怜病人!)总之是一千元的效力“大来希”咧。那么,“这”一千元似乎不是什么简单的捐款了?这在“法律”上“道德”上唤做什么东西,我不是公理维持会员,不能知道;在我个人想来,这仿佛并不是不大像贿赂。我之所以只说这一千元的贿赂类似品而不说那一千元的捐款类似品者,就是为这个缘故。但是你不会误会,以为我说拿了人家的钱只要不发生效力,便不妨事;这岂不与你说的做了赘婿去私下养小家眷一样,当然被“道德否认之”的么?二千元的问题我想这样总可以算是说明了,至于还有那一笔二百元的零头,他的来路听说是很正的,或者正如佛教徒常说的“净财”,关于他此刻我们可以暂且不谈罢。
六月二十一日 岂明
* 刊一九二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语丝》第八十五期,原文中川岛来信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