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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释《公寓戒严》附记
易释《公寓戒严》附记
    编者案,“秀才造反,三年不成,”则信然矣,但恨今之学生有秀才之实而无秀才之名,此衮衮者之所以尚不能放心也。鄙意亟应由内务教育二部协同礼制馆厘定民国科举章规,明令授高小毕业生以秀才头衔,中学毕业为举人,大学毕业为进士,不但斯文可以不丧,而且凡有学生无不青其一衿,秀才之名实既全,虽欲造反而不可得矣。鄙人为利国福民起见,不敢自私,愿以此策公诸天下,如有人愿缮为条陈进呈宪览者,竭诚欢迎,决不计较板权,——但有一语奉嘱,愿富贵无相忘耳。
    * 刊一九二七年十月八日《语丝》第一五二期,题为编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