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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古希腊恋歌》——质李金发先生
    关于《古希腊恋歌》——质李金发先生
    李金发先生:
    在《开明》二十期上见到先生的信,答复《古希腊恋歌》的爱好者,有几句是对鄙人而说的,所以鄙人也不得不回答一下。先生说:“某君在贵志说此书是鲁易的著作,不是希腊文所译,这倒使我惊奇,叹为闻所未闻。”这所谓某君即是鄙人,因为我曾用了“山上水手”的别号在《开明》上投过稿,说过那样的话,先生根据鲁易自己的序,断定那是译文,这是人证,也算是一种证据,但鄙人觉得物证也很重要,在鲁易没有拿出原文来,经希腊学者研究认为确系古恋歌原文的时候,物证便不完备。英国十八世纪的ossian的译文何尝不是一种名作,但是译者拿不出爱尔兰原文来,大家只承认这是macpherson的著作;又如《大乘起信论》,至今也还有人怀疑是中国的撰述。我想先生大可一查m. croiset的名著《希腊文学史》,看他们如何说,鄙人只查过一九二一年oxford大学出版的《希腊文学新编》,是许多专家分担,叙述十九世纪后半关于希腊文学的新发见的,其中并没有提起碧利蒂的恋歌。我相信他们未必会故意抹杀,虽然英国人多少有点道学气,但讲学问时总也还诚实,即如一八九一年所发见的herodas的mimes第六,说两位堂客密谈买“角先生”的事,印出原文来并不忌讳,——各种译文中自然稍有修改了。因为碧利蒂的恋歌是希腊文学的一种,(假如真有这种恋歌,用希腊文写的,)所以《希腊文学史》上如不说起,又没有原文本见到,它的存在的证据便不充分,单靠译者的话是不很有效的。其实,鲁易即使不弄这些狡狯,说明是自己所作,也没有什么关系,他的同国人marcel schwob所作的mimes何尝不名重一时,为识者所叹赏呢。文学的价值在它的本身,不以创作而增加,也不以译文而减少,倒过来也是如此(vice versa):鲁易写的古恋歌是好的,这是一件事实,假托碧利蒂又是另一事实,两者并不相混。——鄙人对于文学等事实在没有自信,觉得不好乱说,只因先生文中提及鄙人,所以也不能不勉陈鄙见,质之先生,不知以为何如?
    十九年二月二日于北平 岂明
    * 刊一九三〇年三月一日《开明》第二十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