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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重装步兵团的神话
    龙城外,西方七国的联军,屯兵三十余万,军营绵延十数里,将龙城团团围住,气势颇为惊人。
    此刻,已是联军围城的第三天,刚刚才经历一场攻城战,从龙城高大的城墙下一直到联军阵前,丢弃着许多兵器旗帜,横七竖八的尸体更是让许多前几日还是农民的联军士兵面露惊骇,如果不是有军法队在阵前手执刀弓虎视眈眈,怕早就萌生退意。
    联军统帅,人送外号“西陆之狐”的福尔斯王国的大将军何塞,一脸不满的看了一眼排列在阵前的“炮灰部队”。
    这些前锋基本都是各国的佃农出身,被神圣教廷鼓吹的东方大陆遍地黄金的景象迷晕了头脑,几个冲锋下来,就暴露出了懦弱的本性,这让以职业军人为傲的何塞很是不以为然。
    何塞努力把不快驱出脑袋,手执汉帝国江山城出产的千里镜观察起城头上的动静。
    “何塞将军,你怎么还不让你的高卢骑兵团发起攻击呢?”随军的西方教廷红衣大主教伦伯朗骑着他那匹和身材极其匹配的肥马,气喘吁吁的来到阵前,催促道。
    “大主教,这里是前线,不小心就会有汉军的流矢飞来,您要多小心啊。”何塞笑着说。
    “哼哼,我是教宗的代表,自有真神的庇护。”伦伯朗看见阵前的惨烈景象,严重闪过一丝畏惧,身子更是往后缩了缩,躲在了紧跟保护他的圣殿骑士身后,但嘴上却不服软。
    何塞一贯看不起这个所谓的西方精神领袖,代表神圣教廷的教宗派来的随军红衣大主教。
    这个神棍,说什么随军前往东方布道、普救迷途之人,可根本就是想尾随在后边发财而已,这一路上,士兵们辛苦作战,这老家伙却夜夜在帐篷里数着掠夺来的金币,或者和掳掠来的各国美女欢淫作乐。
    在何塞这个老成的职业军人的字典里,战争就是战争,是不需要这样的神棍来祈祷祝福或者说是指手画脚。
    但面子上,何塞还是满脸堆笑的应付着,毕竟这是西方至高无上的精神统制者教宗的代表,那个人甚至比七个国家的皇帝在普通百姓中威信来的大哩,如果给你扣上个异教徒的帽子,那就生不如死了。
    “大主教,我军现在正等待时机,时机一到,定可一战而下汉帝国的龙城,然后您就可以进城歇息了。”
    “是么?时机一到,我尊敬的统帅大人,那我就回营等你的好消息去了。”伦伯朗大概也知道眼前这位有着公爵头衔的联军统帅对自己并不感冒,但又抓不到何塞什么把柄,只好冷哼一声,转身回营,心下却是大骂老狐狸该死。
    “将军,和那个家伙废话做什么,虽然统帅部要我们尽快攻下龙城,但汉帝国有一句话说的是‘欲速则不达’,我军远道而来,如此仓促,想一战而下本就是奢望,如果再听从那家伙的指挥,恐怕会有意外出现。”一旁福尔斯王国高卢骑兵团的万夫长阿尔斯进言道。
    “阿尔斯,你说的很有道理,不过这些,我早有安排,很多时候,我们不必和他计较。”何塞带着欣赏的目光看着自己的心腹爱将,这个有着西方教廷最高领袖教宗亲赐的——“明月骑士”名号的青年,正一脸崇拜的,坚定的望着自己。
    就像他的称号一样,这个福尔斯王国乃至整个西大陆新一代军人的佼佼者,正如皎洁的明月一般高尚,拥有着一切骑士所能拥有的高贵品质,武技和谋略更是在七国中享有盛名,是何塞心中最理想的接班人。
    而他今年才刚满二十四岁,有的是时间去成长。
    但也正是因为他如此年轻,何塞总觉得眼前的青年还需要磨练,尤其是在对人处事的手腕上,应该更加灵活才好,而不是把喜怒太过流露在外,毕竟暗中针对他们的敌人绝对不只是刀枪那样简单。
    因此,何塞决定现场教育一下他的得意门生,于是扫了一眼身后的三十余万大军,笑道:“阿尔斯,你知道他们汉人还有一句话叫家贼难防,是什么意思么?”
    “大人,难道你的意思是我们有,可这样实在有违骑士精神……”阿尔斯不是笨蛋,想了一会就明白了关键,但身为高贵骑士的他对这种背后的阴谋却并不喜欢,只是觉得还是正大光明的和大陆公路上有名的铁血骑兵——汉帝国的骑兵团来一次正面冲锋,才叫痛快,那才是他明月应有的风范。
    “阿尔斯,汉人还有句话,叫‘兵者,诡道也……’,意思就是行军打仗要有谋略,一味的猛冲猛打,固然是实力的体现,但如果能利用各种形势计谋,把损失减少到最小,无论对我们自身,还是对我们身后的福尔斯王国都有莫大的好处,你要知道,无论从人口还是经济,我们与面前这个老大的帝国还是有着差距啊,而且,我们的敌人并不只是在眼前?你明白么?”何塞长叹道。
    “是!”阿尔斯向着眼前亦师亦长的老者行了个标准的骑士礼,但眼神中的那抹倔强却没有躲不过何塞的眼睛。
    “还是太年轻啊,幸好,还有时间……”何塞看了一眼阿尔斯,心下却不由的浮现起自己第一看到汉帝国那本著名的军法教材《孙子兵法》的震惊:
    “这真是一个充满智慧与神奇的国度,与他们相比,西方各国的战争手段简直像小孩子一样幼稚,尤其是条顿人那样的蠢货,总以为依靠他们的重装步兵的一个直接冲锋就可以横扫天下。”
    他,伟大的福尔斯王国的大将军何塞,绝对不会像伦伯朗那个无知的神棍和其他联军统帅一样,以为自己是在和一个日落西山的愚昧落后的帝国作战,如果不是有那个确定的帮助与明确的承诺,他甚至都不会同意在这个时间发动这样一场没有把握的战争。
    要知道,即使是日落西山的帝国,如果搏命的一击,也会让自己身后的王国损失巨大,那样,即使眼前的战争可以取得暂时的胜利,未来,大陆公路的争霸,就只能看别人的眼色了。
    “将军,条顿骑士团问是否可以开始攻城了。”斥候官飞马来到何塞面前。
    “哼,刚想到这些猪头……既然如此着急,那就让他们去吧!”何塞心想,在他的眼里,只要不是高卢帝国的战士,谁都可以放弃。
    “命令条顿骑士团出击!”何塞令下,斥候官飞奔而去。
    命令一下,西方联军右翼开始缓慢的移动起来,仿佛一块巨大的拳头,慢慢凸出一块锐利指节。
    那是一片由巨大铁甲组成的钢铁手指,正是大陆公路上赫赫有名的重装步兵团——条顿骑士团。
    两排高达三米的厚橡木巨盾被强壮的战士顶在身前,手中宽厚的巨剑反射着日渐高升的太阳的光芒。整个一万人的巨大团队就犹如一只怪兽,散发着森严的杀意向龙城逼进。
    条顿骑士团的指挥官显然也不是傻瓜,他并没有把自己的主力一次性派出,只是四分之一,一万人。其他两个重装步兵军团,和一个万人的弓箭兵大队,却伺机不动。
    但只是这一万正规重装步兵在冲锋中所带来的气势就与三天以来,那些身穿简单皮甲,十几万人一起冲锋的炮灰部队,带给旁观者的感觉大不不同。
    虽然移动稍显缓慢,但从方阵中散发出的冲天杀意,却是掩饰不住的。
    那是一万恶狼与十万绵羊的差距。
    在距离城池还有一里的时候,整个军团停了下来,训练有素的一万人就仿佛一个人一般,整齐不动,就连沉重的呼吸都仿若一体发出。
    接着,各种攻城器械被他们身后的炮灰部队像蚂蚁一样的推了出来,涌向龙城高大的城墙。
    “来了……”看着城外近千步外森严的条顿骑士团,在城头亲自督战的破天军团军团长管仲云眉头紧锁。
    尽管他和他手下的这些战士还不曾与条顿骑士团的重装步兵正面冲突过,但熟悉读历史的他知道,在近千年前,为争夺大陆公路控制权的重要场战役中,条顿骑士团所取得过的“惊人”战绩,在西方联军整体的式微下,是多么难得的辉煌。
    在那次为控制西奈半岛(也就是今日大汉帝国安西行省)最后一战中,帝国投入三大军团,共二十余万人,一举击破了西方联军在大陆公路西北的最后据点“圣城纳斯”。
    这一战,汉帝国共斩杀、俘虏西方联军四十余万人,这一战让本就人稀地薄的西大陆,数百年内都再无力与帝国抗衡的勇气与力量。
    但也就是在那场战役中,条顿公国的条顿骑士团的战绩震惊世人,更让帝国军部汗颜。
    这些军纪森严,进退有如一体的重装步兵,在西方联军的全面劣势下,竟然取得了以两个万人重装步兵团拼掉帝国三大骑兵统帅太史慈手下一万狼军骑兵师的战绩。
    要知道,即使是普通的五万以上西方联军,都不能正面抵抗帝国的一万骑兵。
    先进的冶炼技术,让帝国的骑兵拥有当时大陆公路上最精良的装备;常年的训练征战,让帝国的骑兵拥有雄厚的铁血经验;不世的天才将领,让帝国的军团拥有最先进的战术与勇猛。
    而在那之前,帝国三大骑兵军团无一败绩,更不曾在正面冲突中被人整师团的消灭。
    甚至有过千人骑兵俘虏数万敌军的战绩。
    但就是条顿骑士团,他们的重装步兵,死战不退,用蚂蚁啃骨头的毅力,硬是以万人的敢死队拖住了帝国狼军属下的一个骑兵师,然后整军团趁势包抄,将整个骑兵师全部包围。
    帝国军人宁死不降,士兵战死前先杀死自己坐骑。
    最后,一万骑兵,二万战马,全部战死沙场。
    战后,帝国太祖,元首程云曾感叹:若西方大陆军民都如条顿军人一般勇猛无畏,我军怎能如此轻易占据大陆公路。
    而帝国骑军统帅之一的太史慈更是发出:我后世狼军骑兵不灭条顿,不血其耻的怒号。
    但,条顿终未被灭,反而日见强大,其重装步兵方阵更是横扫西大陆。而龙城内那为纪念西征中牺牲军民所立的纪念碑高耸依然,上边的英魂无法离散。
    “这是我最后一战么?”管仲云扪心自问。他并不害怕,也不曾后悔选择来到龙城驻防。他的最初目的就是想在这百战之地获得更好的机遇,而今机遇与危险同时来到,他骨子里的世家军人之血,已经沸腾燃烧。
    他想起先祖在极北之地,面对匈奴强兵,奋勇杀敌,得太祖欣赏爱护的荣耀,更想起那把先祖所用,被命为青史,如今悬挂在江山家中的宝刀。
    “儿郎们,杀敌——”管仲云拔出腰中的帝国将军佩剑,遥指西北那一方晴空。
    “杀敌!”数万人的怒吼汇合成巨大的力量,如实质一般从城墙上直扑而下,迎向条顿骑士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