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里的杀人
昨日见废名君的《水浒》第十三回,这篇文章里有一节话说得很有意思。其文曰:
“《水浒》所写的是英雄好汉,但中国的绿林同文人士大夫也还是一个传统,故秋心君曾向我发泄其愤怒,他说他最讨厌武松,理由是武松杀丫鬟。此君大约是熟读欧洲中世纪骑士的故事,其愤怒我可以同情也。”这里不但使我记起梁君来,深致惋念,对于世事也很有感慨。近来看秦书田的笔记《曝背馀谈》,卷一中有一则云:
“施耐庵作《水浒传》,相传三世皆瘖,人谓长盗贼之权谋,非也,杀人多耳。人命,天下之至重也,随手斩刈,如草菅之略无顾惜,此岂仁人之所忍为,况其所杀皆无罪之良民,其助而为杀者乃桀黠之盗贼乎。地狱之设虽不知何如,而三世皆瘖吾犹谓其罚之过轻也已。”报应之说不过是譬喻罢了,现在可以不必再认真去谈,但是秦君的愤怒却是正当的。《水浒》的作者似乎对于杀人颇有兴趣,他的描写并不单是说他们强盗那么乱杀一阵,也未必真是就赞成这样,总之感到一种兴味我想是实在的事。一时来不及查出在那一回里,李逵大约是去劫法场,他找着人多的地方排头砍去,这是其一,还有李逵一定要把小衙内的头劈作两半,这我觉得比做人肉馒头更是不必要的残酷。其次他对于女人没有什么好感,本来在山寨生活里难得有好女人出现,这也难怪,但我所说都是在山寨外头,如阎婆惜,如潘金莲,潘巧云,都终于被杀,写得很有“憎女家”的气味,百八人中对妇女稍有留恋的只是一个小霸王周通,又正被描画的那样的无用可笑。把《水浒》当作文艺作品看,这些地方我们不该挑剔,因为这是与文艺的价值没有关系的,但如现在我们谈这作品中所表现的人生观与态度,将这作者当作民族的一位代表,情形就有点不同了。我们不必因为杀人多便硬派他要三世做哑吧,但总觉得这种轻视人命,特别对于女人小孩的“他虐狂”的态度,是要不得的,与民族的生命有极重大的关系。民族与个人一样不妨有偏好有过失,却总须不失为健康的才好,如上文所说的乃是病的,病固然须得医疗,不过在医疗之前也还是必要诊察。
十月九日。
* 刊一九三六年十月十七日《世界日报·明珠》第十七期,署名智堂。